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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监督刨开村级财务“面纱”

[ 作者:鱼予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7-16 录入:吴玲香 ]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明确村监委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随着“村财乡管”,村监委会成立,村级财务监管机制日益健全。与此同时,一些村难以入账的项目开始通过各种手法“穿衣戴帽”、弄虚作假,须引起警惕。(新华网 7月13日)

俗话说“亲兄弟都得明算账。”“明算账”,简单而言就是对利益关系清晰的计量,做到权责的明确,核算的透明,以免滋生不必要的猜疑和顾忌。回到村务公开的点上,村务公开旨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的活动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全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行为。虚列支出、重复列支、虚报冒领,不合规支出由明转暗,“变身”明面上的合规账目……村级财务造假的手法五花八门。暂且不论账目的合理合法性何在,如此“穿衣戴帽”、弄虚作假,何以监督?

早在1998年11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对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作出规定。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再次明确村监委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村财乡管”前,各种不当开销是“明算账”,并不避讳放到账本里让人看到;“村财乡管”后,却变为“明面账”,各种不当开销戴上各种“帽子”,伪装起来。为何监督失灵?这是一个值得考究的问题?

其实,多年来村务公开一直是“老大难”问题。公开内容不够深,表面的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只公开几个大数据,不公开具体的收入项目,尤其是业务往来中发生的支出,往往在“其他支出”或“管理费”的栏目中一笔带过;内容含混不清,弄虚作假,成了“糊涂栏”;公开栏内容一年四季不更换,成为“不变栏”、“空白栏”;追求表面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成为应付上级检查或考评的“迎检栏”。诚然,模糊的公示不但没有效果,只会“犹抱琵琶半遮面”,严重挫伤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引发群众不满,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健康有序开展。

当然,话又说回来,“明算账”莫变“明面账”,归根结底是部分地方有关部门对村务管理工作认识不足,不重视,对村务公开缺乏经常性监督,使监管工作流于形式。才衍生了报账截留,私自侵吞;办公益事业,借机受贿;虚报冒领,占为己有;国家补助成了“唐僧肉”等村官“巨腐”形式多样化。因为就算有村务监督小组,村民委员会,没有上级有关部门做后盾支持,也会形同虚设,是非难辨。因此监督得力、权力公开、政务公开才能堵住监管漏洞,让村务公开发挥实效。

干群关系亲不亲,就看干部“清不清”。干部要使自己“清白”,就必须让村民们“明白”。假以村务公开,处于应付状态,只公开小事,不公开大事;只公开群众不关心的,不公开群众关心的;给村务公开蒙上“面纱”,这样村务根本不得人心。为此,得完善村务公开程序;完善村务公开监督制度;完善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将村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当惩处大于得利,或许就能为村民找到能真正“办实事、办好事”的干部。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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