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2016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分析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全国现有吸毒人员中,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为2.2万名,占0.9%。这说明,以“6·27”工程为依托,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成效明显。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广大农村,众多的留守儿童由于缺乏家庭关爱导致性格缺失,很容易走上吸食毒品之路,农村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
吸毒现象调查
山东省潍坊市数据:青少年逐渐成为潍坊市毒品消费的主要群体,吸毒人员低龄化明显。其中,35岁以下青少年占73.45%,年龄最小的仅有十四五岁。由于对合成毒品不易成瘾的误解,近年来潍坊市吸食冰毒的占90%以上,低龄吸毒群体呈几何倍数增长。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数据:2011年至2014年6月,经该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涉毒案件占未成年人犯罪的12%。文化程度方面,38名涉毒犯罪未成年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有35名,其中12名被告人仅有小学文化程度,4名被告人系文盲。
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数据:目前已累计收治吸毒人员135人,入所平均年龄为16.8岁,最小为15.8岁,最大17.6岁,其中62.5%为农村户籍,37.5%为城镇户籍。未成年戒毒人员绝大部分为初中及以下学历,仅两人读过高中(中途辍学)。
专家看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禁毒教研室主任李文君:“学校是毒品预防教育的主阵地,必须把它落到实处。”学校是毒品预防教育的主阵地,只有将毒品预防教育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落实到课时、课堂,才能真正遏制吸毒低龄化的发展蔓延。李文君呼吁,教育部门要紧紧盯住学校,在学生中广泛深入宣传毒品的危害性,特别是合成毒品的危害,动员青少年自觉远离和抵制毒品。同时要建立各种预防毒品危害的群众组织,依靠社会力量识破毒品的伪装,教会识别方法,防范其扩散蔓延。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乃剑对遏制吸毒低龄化有着独到的见解,青少年吸毒受环境和他人的影响较大,他认为还需把毒品预防教育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其他特定群体。比如,无业青年、富裕青年、影视明星和外来务工群体等。在这些群体中,同样要以宣传教育开道,运用事实案例揭露毒品的危害性,促使成年人也能自觉远离和抵制毒品。同时,也要在他们中间建立预防毒品传播的群众组织,动员和依靠群众的力量监督毒品的流向。同时,父母应加强对孩子的有效监管,给孩子营造一个温暖的环境。全社会也要积极行动起来,把毒品预防教育普及到各个角落,让青少年远离毒品,健康成长。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坤:未成年人因吸毒进而实施毒品犯罪的问题值得社会关注。张坤认为,吸毒低龄化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社会问题,如果仅从审判实践角度看,出现吸毒低龄化问题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近年来毒品犯罪案件居高不下,交易数量呈现微量化、零碎化趋势,这些特点使毒品对社会的影响面扩大;
二是未成年人,尤其是在校学生辨认能力相对较弱,对毒品的危害性、成瘾性认识不足;
三是合成毒品层出不穷,容易降低防范意识等。
为了使未成年人免受毒品侵害,刑法从刑罚震慑的角度做了一些专门规定。但仅仅是刑罚震慑还不足以使未成年人远离毒品,应动员一切社会资源和力量共同防范吸毒低龄化的问题,应以预防为主,惩戒为辅。鉴于未成年人毒品犯罪占有一定比例,应在校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此外,还要加强对吸毒人群的管理和教育,对于吸毒成瘾的未成年人,及时帮助其戒除毒瘾,防止其因吸毒行为而诱发其他毒品犯罪。
(摘自《毒殇:血色留守花季——缺失监管的农村未成年人吸毒现象调查》一文)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微信号 乡镇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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