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国借鉴欧美国家在重构食品系统的过程中,把农业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作为其核心内容,以特色种植、养殖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比较突出,并以规模化、产业链条化的高速发展趋势对金融服务提出了不同于以往传统农业贷款的更高需求。贷款供给主体、需求规模、品种和期限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同时存在诸多制约信贷投放的问题,需要多方努力,为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提供高效的资金支持。
农业产业化金融需求特点
农业产业化致力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通过合同、订单等方式,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并与基地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逐步使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从松散型向紧密型发展,形成了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多层次农业产业化主体。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农业产业化的这种发展模式对金融服务提出了不同于以往传统农业贷款的更高需求。一是贷款需求规模逐步扩大。一般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分别要达到至少带动2000户和700户农户的标准,这也意味着农业产业化主体信贷需求规模不仅是农户型需求的简单整合,更承担着链条中对农户基本的生产资料供应以及提供基地、厂房等基础设施的主要作用,随着生产外延的不断扩张,资金需求量快速攀升。二是贷款需求种类和期限结构有别于传统农户贷款。农业产业化主体产业链条长、中间环节多,原料占用资金频繁,固定资产投入多,对贷款种类要求相对灵活,对资金需求期限要求较长,部分科技型农业产业化主体还需要大量研发投入。
农业产业化纵深发展的金融制约因素
银企缺乏沟通,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产业化主体自身资产规模普遍较小、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原始积累过程短、经营决策主观意识较强,银行机构缺乏收集、获取和追踪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信息渠道,无法获取企业财务信息记录的真实性、透明度以及企业真实控制人、股东变更、民间融资情况等真实材料,银行系统现有的风险管理体制普遍不具备充分满足其贷款需求的能力。而多数农业产业化主体对融资行为也缺乏具体了解,没有意识到自身财务制度不健全、缺少必要的第三方监督、报表数据反映信息不准确可能会影响贷款的获得。
抵押担保途径不足。有效的抵押品担保是目前金融机构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途径。担保法明确规定:“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但目前大多数农村企业均为租用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厂房用地属于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较难界定,缺少金融机构要求的有效、足额抵押品的信贷申请条件。
金融服务缺位。当前,农业产业化对融资方式、授信方式、中间业务等金融服务要求越来越高,从传统的存、贷、汇业务到新兴的资信评估、理财咨询、贴现、租赁业务都是企业所需。但与之相配套的金融服务一直缺位,尤其是县及县以下银行机构,基本上只能办理传统贷款品种,导致大量农业产业化主体所需的创新型金融服务方式仍得不到满足。
地方政府的针对性政策措施效力不足。目前,地方政府对农业产业化已落地的扶持政策多集中于减免税收方面,而对解决其融资困境的有效性、针对性措施效力不足。一是对银行机构针对农业产业化普遍存在的审慎放贷心理缺乏正确的疏通引导。二是为农业产业化增信的政策督导不足,缺乏长效机制。当前农业产业化主体最需要解决的是如何提高信用等级,进而达到信贷准入和获得利率优惠的目的,政府对其扶持政策针对性不、创新性不足。
构建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完善金融支持体系。重构农村金融体系,涉及农村金融机构的新建和对原有金融机构的整合及功能调整,应遵循有利于促进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保证金融安全稳健运行的原则,构建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和民营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并存、合理分工、功能互补、有序竞争的多层次体系。着重深化农村信用社等涉农银行机构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强化政策性金融职能。改善政策性金融的运作方式和效率,将其业务范围拓展到商业性银行不愿介入的所有领域,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科技成果开发与推广、物流仓储与市场体系等方面。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和产品,拓展服务领域和功能。创新信贷管理模式。按照贷款项目的生产周期和信贷主体信用状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简化放款程序,放宽贷款权限,建立动态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良性的运作方式。创新服务方式。在有效增加信贷投入的同时,积极开展适合农户和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的中间业务,提供信息、咨询、现金、结算、汇兑、理财等系列金融服务。拓展服务领域。按照农业产业化发展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变化,把服务领域拓展到农户和企业投资、生产、管理、销售的各个环节。健全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坚持实际经营成本与农户、企业、项目对贷款利率的承受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价格议定制度,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
建立健全农村贷款的抵押担保机制。应针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状况,一方面,积极探索新的抵押担保方式,实现有效的抵押品替代;另一方面,要健全信用担保体系。拓展现有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领域,培育一批专业性信用担保组织,通过多种渠道筹集担保基金,研发符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担保业务,切实解决农业产业化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
建立农村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产业基地以及农产品专业市场的财政投入,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倾向农业领域配置资源。建立农业保险机制。采取政府扶持、多方投资人入股、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多类型、多层次的农业、农村保险体系。建立农业风险投资基金。由政府组织涉农部门出资组建,一方面用于高科技农业项目的投资,引导银行和社会资金的跟进;另一方面可作为农业新投资项目贷款的风险补充基金。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金融时报 20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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