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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连涛:关于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的思考

[ 作者:范连涛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14 录入:实习编辑 ]

伴随农村改革的全面深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蓬勃兴起,为商业银行县域业务发展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农村客户经济活动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机制不健全、担保难等现实问题和困难亟待解决,迫切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扶持工作力度。

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做到有的放矢、精准营销。要深入分析同业、分析市场,在调查研究取得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同业竞争和资源禀赋等第一手真实资料的基础上,厘清客户发展、竞争力建设、渠道建设、机制建设、风险控制等任务目标,明确“四个定位”,即产业定位、市场定位、产品定位和客户定位,提出具体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将工作目标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做到有的放矢,精准营销。

甘做“搭梯人”,规范、提升客户品质。对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但市场前景看好、农业科技含量高的客户,要指导客户规范经营行为,通过推荐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帮助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务账务、报表,使之合规、规范;积极与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合作,加大《合作社法》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强化合作社负责人、入社农户的教育、引导,使之充分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宗旨与制度,培养“责权利”相统一的意识,提升客户的综合素质。

着力破解“担保”难题。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的指导下,成立由政府出资、农民或农村经济实体参股的股份制农业担保公司或担保基金,也可引入农业担保公司,拓宽业务发展渠道,解决农民担保难的问题。同时,针对农村客户的特点和差异,增加对农村客户审查审批的灵活性,配置专项绩效工资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济南日报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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