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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荣远: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的异化

[ 作者:朱荣远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31 录入:实习编辑 ]

演讲嘉宾:朱荣远(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城中村是城市化来不及吞噬和消化的乡村文明在城市中的异化。城中村是伴随着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的普遍的城市现象,是城市化在乡村文明基础上衍生的特别文化现象。最典型的城中村出现在深圳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

再识城中村

二元城乡社会是现代中国站立的“两条腿”,城市和乡村谁也替代不了谁。缺少“乡村现代化”的中国现代化,只会有癫狂的城市。城市化不是中国现代化唯一的路径。城市和乡村是中国现代化文明的不可缺一的两条腿。城市、乡村两种文明即便是同在一座城市,也无法同步。虽然乡村文明的空间因为城市的征地扩张而龟缩,但以城中村的形式留存下来,没有从空间上和社会意义上彻底消失。

比较一下耕田的乡村和耕城的城中村可以发现:对于社会而言,像农业生产一样,城中村是时间的产物,是农民的直觉而已。城中村成为一种城市的标配,也是明显有别于一般性城市空间和社会特征的“异物”,与城市共同癫狂。

目前有关城中村是"异物"的观点有:

城市化遗漏的对象,超高密度功能区,握手楼(阳光权),社会治安,社会自组织,非正规就业(税收),消防安全,环境卫生,政企不分等。  

但城中村这个"异物"的价值体现在(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

(1)城中村,中国城市化运动横在乡村文明与城市文明的“潮间带”,是城市社会的人文生态湿地,它以相对低的文化和社会的排他性,使之成为城市化过程中人们心理和生理适应的缓冲空间。

(2)城中村是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多制式“接线板”,也是产城关系的差速器。城中村创造的流动性是城市活力的重要构成部分。而且这种自然而然的流动,个体流动的无组织性是构成这种趋势的基本力量,是城市发展规律的构成。

(3)城中村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贫民窟”,也不是“棚户区”,而是一个具有自我完善的社交和服务系统的,与城市生活关系密切的社区。

(4)城中村的记忆不只是原住民的记忆,是大多数人的记忆。

(5)城中村是城市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造城市流动性重要的渠道和发生器,因此城中村是一个充满着各种机会和承载着各种想象的地方。

(6)城中村只是变形的乡村文明最后的、顽强的在城市中的物理存在方式。

(7)城中村逐渐形成地域人群和职业人群的群聚特点,容纳着各种社会性职业,补城市之缺。

(8)城中村无意中成为深圳城市社会的准公共品,几番自发的拆改,化解了深圳几次人口剧增带来的居住的供需矛盾。

(9)城中村是快速生长的深圳城市留下的乡村文明的物质“天窗”,映射了深圳特别的社会活力现象。

城中村的启示

深圳城中村带给我们以下几个启示:

启示之一:城中村集聚了人和物,也就是在集聚社会发展的能量。

启示之二:城中村提供的城市居住的空间行业形式,具有城市公共住房的特征。

启示之三:城中村的违法违规建设,给城市法律空间留下了一个巨大的无法弥合的社会“伤口”。

启示之四:城中村不应该成为政府不担当和不作为的结果,深圳利用城中村也是无奈之举。

启示之五:城中村的空间和社会状态在短期内是不会消失的。因为无论从规模和速度方面,城中村的替代品是无法在短期内出现。当然,从时间的意义上,城中村的作用越往后就会越小。

启示之六:因地制宜的社会治理与服务,城中村的多种可能性,使得社会治理应当因地制宜。

城中村的未来

关于城中村的未来,朱院长认为:

城市化创造了让社会各种人高密度聚集城市的机会,城中村无疑成为了最好的空间场所。在这中间,他们各取所需,各得其所。异质的城中村,产生了深圳城市化的鲶鱼效应,创造了多种可能性。

但城中村能不能被改造或更新,改与不改都有理由,不存在绝对性,顺应时间和空间的社会规律,权衡取舍中才可获得共识。

深圳的城中村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更新,改造城中村不是问题,而如何改造城中村和在什么时间改造城中村才是问题。深圳从“城中村”到“村中城”,是政府在面对超快速的城市化趋势不得已的妥协让城中村的完形成势。

城中村只是一个过渡时期的社会和空间产物,但是这个时期有多长,政府无法是以行政命令缩短的,在相当长时间里是没有可替代的。关键在于城中村消失的时候,城市是否已拥有更好的替代品。

(本文为现场演讲摘录,未经演讲者本人审阅,完整内容请关注《城市规划学刊》2016年第6期。发言整理:刘飞萍)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微信号 城市规划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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