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津县安西镇安西村村民吴德芬走进村里的调解办公室,满面笑容向乡贤调解员杨云清道谢——经过杨云清的耐心调解,她和前夫的土地纠纷终于解决了。(7月18日四川日报)
在农村,赡养老人、土地纠纷、邻里关系等方面是矛盾纠纷的高发区,由这些小矛盾激化成大矛盾的也时常可见,新津县组建的“乡贤调解员”队伍却能有效地化解矛盾于萌芽中,值得借鉴和延伸。
农村矛盾,大多是发生家庭内部或者邻里之间,说到底离不开“情”“理”。原本和谐的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因为一时的金钱利益或是其他原因,而产生嫌隙甚至闹得不可开交。一方面,如果是不熟悉的人去劝,恐怕不知如何开口,但“乡贤调解员”里的成员大多都是当地人,不仅熟悉情况,而且说的话也更接地气,让矛盾双方更易接受。另一方面,调解队伍里吸纳了有一定政策、法律知识,具有较高的政治责任感、党性觉悟高的成员。所讲之话,更带几分“理”字,如果无法用情来解决的,只能依靠政策依据,法律条文来进行调解,让矛盾双方更信服。
乡贤调解员队伍虽然充分吸纳了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两代表一委员等,但还应在形成更为具体的调解流程。一方面,不应仅仅是一两个或者三五个人来到矛盾产生地,通过聊天后,化解矛盾就算结束。而是应该在队伍里加入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全程进行记录,并形成图文录像资料进行保存,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留作日后类似的案例参考。另一方面,政府可召开县、镇、村三级乡贤调解员进行经验交流会,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经常进行经验交流,有助于学习他人优秀经验,取长补短。
百姓矛盾还需深入百姓当中去解决,乡贤调解员只是化解矛盾的众多方法之一。应该更加完善解决矛盾的措施,探索更多解决矛盾的方法,以便更好地化解矛盾、服务群众。
作者单位:四川省合江县白鹿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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