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为私心不培养年轻干部,凸显“病态官念”严重
去年7月,濮阳县第一巡察组在胡状镇巡察时,有群众反映村里有“三老”(即老支书、老村长、老会计)特别“能干”,巡察组经了解发现,原来这3位老同志年纪很大,但出于私心,长期不愿培养年轻人入党,导致该村十几年没发展一名党员。巡察组将这一情况反馈给有关部门后,目前该村已经新发展了两名党员。(2016年5月17日)
村干部工作生活都与群众融为一体,是老百姓眼中的“父母官”,承担着党和国家政策在农村的最终落实,宅基地、承包地、低保、困难补助、粮食补贴等等,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事情莫不通过村干部,特别是近年来落实“简政放权”后,基层干部权力迅速扩大,有了权,便有了利益,有了威风,有的村干部就想一直“霸占”职位,赖着不走,造成一些地方干部队伍老龄化,村支部战斗力不强,村两委成员创新意识不足、思想僵化,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
然而,干部有干部的规矩,不是你想当就能当,《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村干部的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等有早有明确规定,并要由村民大会和党员大会选举。于是,想赖着不走的干部便打起了歪主意,不发展员,不培养年轻干部,制造出村内找不到合适接班人的假象以蒙蔽组织,欺骗群众,直至把职位带进坟墓。
解决村干部赖着不退职的问题,一是要从完善法规上着手,进一步明确规定干部任职条件。二是要针对基层干部自由裁量权大的特点,加大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力度,努力推进基层民主,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三是上级政府和人大、纪委、财政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干部履职的监督力度,确保村干部在法规内履行职务。四是要依纪依规拍“苍蝇”,斩断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黑手,使村官们无利可图,从而打消沉重的“官念”。五是要处理好村干部离职后的待遇问题,解决好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使他们乐于按照规定退职。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高灯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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