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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敬忠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学理诠释

[ 作者:叶敬忠 陈诺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05-11 录入:曹倩 ]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是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一次重大转向,为此国家作出了二者有效衔接的重大制度安排。党中央和国务院作为顶层设计的谋划者,通过规范性的政策文件、中央及全国性会议、领导考察讲话,不断强调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作出具体的制度设计和工作安排。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和智库专家作为具体政策的执行者和现实实践的观察者,以报刊媒体为载体,具体解读顶层话语,并以实践经验提供现实反馈。学术研究者作为理论阐释者和建言献策者,以学术文章为阵地,深刻剖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逻辑关系,提出有效衔接的对策建议。此类论述从理论层面出发,探究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何以可行以及何以难行,并在重点领域尝试性地提出实现有效衔接的具体路径。

关系辨析:相关性与相异性

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关系的辨析几乎成为所有讨论二者有效衔接的研究者绕不开的议题。尽管学界对二者的关系有不同的概括表述,但可总括为“相关而不相同”,其核心在于强调二者既不可相互割裂,又不可混为一谈。只要厘清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相关性”和“相异性”,也就揭示了二者在理论层面衔接何以可能以及理论拟合所存在的困境。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关关系”的表述包括但不限于“互涵”“协调兼容”“有机统一”“共通共融”。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相关关系”主要有三种,即统一性、相继性、互构性,并以共同的理论渊源与价值理念、相继的奋斗目标与实践过程、互构的战略目标与功能作用等为具体的表现形式。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相关关系表明了二者有效衔接在理论逻辑、历史逻辑以及实践逻辑上的可行性,通过成果转化和经验借鉴可以从脱贫攻坚顺利过渡到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差异性”是学界关注的重点,学者主要从二者的战略时限、战略地位、战术策略、任务要求、减贫目标、对象范围、战略性质等方面切入比较。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尽管二者在诸多方面存在差异,但这种差异是建立在共性基础上的差异,而非绝对的互斥,因而这种差异更多地表现为层次递进、范畴扩大、从点到面的转向。这些差异反映在实践层面即表现为二者有效衔接存在的现实挑战:时间维度、空间维度、主体维度、目标维度上的差异所形成的关系张力,因此在基层实践中要着重处理好巩固脱贫成果与解决相对贫困、稳定政策和完善政策、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聚焦乡村与城乡融合的关系,做好政策取向与着力点的转移、保障与发展优先顺序的转换以及政府、市场、社会角色功能的转换。

实现路径:重点方向与衔接建议

学界基于理论层面的学理性思考或经验层面的应用性研究,总体上也是从顶层设计(理念目标、政策规划、体制机制、保障体系等)、具体举措(产业、生态、文化、治理、组织、人才)、要素投入(人、地、钱、项目、技术、服务)三个层面提出有效衔接的实现路径。大部分衔接建议力求全面性,涉及衔接的方方面面,但在具体方案上着墨不多;也有一些研究把握了衔接的重点方向,并给予特殊关切和主要路径建议,就目前的焦点议题来看主要包括政策衔接、产业衔接与内生动力的激发三个方向。

第一,政策衔接。在政策供给方向上,学者或从内容着手提出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的政策供给建议,或指出供给方向上的变化要求,如由特定的帮扶政策向常态化的民生政策转变、由物质帮扶向能力提升转变等。在政策内容对接上,学者主要考量的是具体政策的延续、强化、取消、新设。例如,有研究梳理归纳了现有的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政策,将之分类对接,“整合汇总为防止返贫类政策、产业就业类政策、公共服务类政策、兜底保障类政策、区域开发类政策和城乡改革类政策”,并详细探讨了每种类型政策的重塑方向。也有研究提出要保持农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社会保障政策,调整优化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政策,逐步取消“输血”类政策。另有少部分研究聚焦于财政政策,自然资源政策的衔接框架设计。

第二,产业衔接。基于产业扶贫已经取得的成果以及在可持续性方面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学界主要提出了以下三条衔接路径。在产业升级方面,通过产业链延长、产业融合以及发展品牌化、高质量、绿色生态的现代产业,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并增加产业业态与产品的多样性或探索小农产业发展以减小市场风险。在产业参与主体方面,产业兴旺的目标下市场须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政府须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须充分发挥带动作用,而瞄准对象则要由贫困人口转向乡村人口,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在机制构建方面,仍须继续完善产业扶贫的选择机制、利益联结分配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以实现向产业兴旺过渡。

第三,内生动力的激发。相较于脱贫攻坚期的“超常规”社会动员机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动员机制须具备内生性、常态化的特征,须以集体行动的能力为基础,因此学界主要从个人意识培养、能力建设及集体组织能力建设方面提出衔接路径建议。在个人意识培养和能力建设方面,通过思想宣传、示范引导、技能培训、以工代赈等方式培育农民的主人翁意识、提升能力素质水平。在集体组织能力建设方面,有研究指出在制度、政策和资源供给之外,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更需要乡村社会的主动承接和积极配合,通过组织建设、社区建设文化建设等方式把原子化的农民个体重新联结起来,培育农民的乡村公共意识或公共精神。

除了上述三个重点方向之外,也有研究者开始从更微观的行动举措入手,为地方实践提供可操作性的经验借鉴,如农村“三变”改革、村庄规划编制等。

综观学界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学理性探讨,可以看出,这些学理探讨与顶层谋划、基层实践构成了理论与现实的互动回路。一方面,关于二者关系的辨析是对顶层话语内在逻辑的诠释,也是对实践困境的理论回应;另一方面,具体实现路径的提出既为顶层谋划提供了政策参考,又为现实实践提供了行动参考。

基于《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已经设计完成整体性的衔接政策框架,且下属各类子政策框架和具体工作安排也已接续发布,关于二者有效衔接的讨论和研究亟须作出重点转向。既然关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宏观层面)”等问题在顶层设计上已作出回答和安排,那么后续的讨论和研究应该转向理论阐释的拓展深化和微观实践的行动建议。首先,已有的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理论研究多在探讨两大战略之间的逻辑关系,只聚焦脱贫地区内的、过渡期的具体衔接问题,但实际上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核心都是通过对农业、农村、农民和农地等系统的优先性和综合性的现代化改造而推动中国城乡社会结构和关系的总体性变革,只不过侧重点存在差异。从理论构建角度而言,对二者有效衔接的理论探讨不应止于关系辨析和脱贫地区内的衔接,而应该在“小衔接”(脱贫地区内的、过渡期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之外擘画“大转型”(国家整体层面的、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从脱贫攻坚时代到乡村振兴时代的有效转型),以构建中国特色的转型变迁理论。其次,已有的在实践层面上的经验总结与衔接建议或是因过于“地方化”而缺乏借鉴意义,或是因追求方向上的面面俱到而未能提出具体方案,地方实践的可操作性不强。从应用实践角度而言,示范性的地方样本需要按特征类型建立案例库,学界的应用性研究也需要聚焦微观举措的具体衔接路径。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21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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