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历史任务,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此,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于2020年3月份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指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法治在乡村振兴中起着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的作用。
乡村振兴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是一场真刀实枪的硬仗,对包括地方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内的各方主体都是一场大考,乡村能否真正持久振兴最终需要市场检验,乡村法治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是乡村振兴的筑基工程。求真务实是我党取得辉煌历史功绩的重要法宝,在新时代的乡村振兴伟大事业中必须传承和弘扬光大。在乡村振兴中如何让让各方主体有为、敢为、正确作为,除了国家层面制度机制的整体设计和改革外,律师等实务智库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得到重视和彰显。
推进乡村振兴,根本要靠深化改革,推动农业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政策的创新与实践需要律师等实务智库专家的深度参与;平安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能力的提升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内在要求,乡村振兴涉及到土地和自然资源权属等敏感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多,矛盾隐患大,需要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独特作用;城乡融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途径,需要引入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担当“中间人”的角色,协调化解各方顾虑,更好地引导和促进交易,助力乡村振兴和地方经济发展。
要进一步发挥好律师在智库参谋中实的作用。前期立法、政策制定和决策过程让实务智库专家参与,可以增加政策方案的可操作执行性,减少决策风险。律师通过法律评估分析和论证,为决策者厘清红线和边界,可以让其无顾虑地在法律许可的空间内正确作为,大胆作为,开拓创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创造更好的实干土壤和环境。
要进一步发挥好律师在交易促进中实的作用。土地等自然资源要素的流转和使用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和难点,主体较多成因复杂,需要律师提前介入深度参与,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律师基于职业和专业素养可有效搭建各方主体的信任桥梁,贡献智慧拿出可行性方案平衡好多方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最终将内容确定成为合同文本,有效促进交易落地,公平保护好各方权益有利于乡村经济的长远发展和长治久安。
要进一步发挥好律师在监督实施中实的作用。不担当作为和形式主义是乡村振兴中的主要“绊脚石”,基于客观理性分析问题本源、务求实证等职业特性可以让律师很好地在乡村振兴的战略实施过程中发挥好监督作用,促进各方正当诉求在依法合理的范围内妥善解决,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乡村法律研究所所长;湖南望龙律师事务所律师,全国律协农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农村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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