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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国英:城乡融合发展是实现振兴乡村的必由之路

[ 作者:党国英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4-17 录入:王惠敏 ]

实施城乡融合发展最重要的其实是认识问题,而不是有人喜欢说的“人到哪里去、钱从哪里来”这类问题。

我注意到以下几个方面存在认识问题:

第一,我国城市与乡村划分是否合理?现在主要按行政管理区块来划分,把建制镇及城市的街道和区划分为城市地区,由此确定城市化率的大小。

第二,过分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可能影响大宗农产品生产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并导致我国农业的“日本化”。

第三,对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认识不足,还有的“专家”美化小农,夸大“空心村”问题。

第四,对城市发展有很多误区。举例来说,有人认为我国城市的高房价具有必然性,因为我们国家“人多地少”。城市规划界的主流意见赞成我国城市居民的高密度居住方式,以为这种方式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类似这些说法,严重妨碍我国城市化健康推进,也不利于乡村振兴。

真正建立农民分享农村产业链价值的机制,在农民收入增长与国家经济增长之间形成强有力的纽带,今后的改革应形成下述政策导向。

一是要坚定地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小农户向家庭农场的转变。无论如何不能把小农户看作现代农业的长期基础。小农户不可能真正与合作社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由小农户构成的合作社不会是真正的合作社。要改变对合作社的观念,不能把当代农民合作社混同于我国改革开放前的那种农业合作社。

二是推进农民合作社跨行政区发展,培育跨省市的巨型合作社。相较于中国200多万个农民合作社,美国不过几千个。欧盟内部农业发达国家的合作社也不过十来个。合作社机制必须改革,资本构成及分配关系不必拘泥于旧的合作社传统,而应大胆吸收跨国公司的经营机制。

三是探索将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由国资或私人公司转型为农民合作社。这种转型需要顾及国内相关参与者的共赢以及国际贸易规则,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这里不做具体讨论。

四是调整城市布局引导政策,特别要注意通过多种政策引导可能崛起的巨型合作社总部驻扎农业产区的小型城市,方便农户就近从事农村和农业产业链上的各类工作。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领导文萃》2019年4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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