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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萍:论乡村建设的主体、路径与方向

[ 作者:李永萍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3-22 录入:王惠敏 ]

——基于湖北省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一)新时期乡村建设的两种路径

近年来,学术界和政界都在热议乡村建设,主要有两种思路:一种相对激进,另一种相对保守。激进的乡村建设思路强调的是产业路径、精英主体和发展导向的模式,这是当前乡村建设的主流思路。这一思路聚焦于通过经济发展来繁荣乡村,如通过国家资源的投入和整合实现农业产业升级、发展农业生产(徐勇,2006),或者是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乡村振兴(詹国辉、张新文,2017),其最终目标是发展导向的,是要建设“强富美”的乡村,让农村既能实现经济发展,又能保持青山绿水。在激进的乡村建设思路之下,乡村精英或乡贤成为承接乡村建设的主体(李珂,2018)。保守的乡村建设思路强调的是文化路径、群众主体和秩序导向的模式。这一思路认为,乡村建设要着眼于乡村的长期发展,不能仅仅局限于经济层面的物质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还要对农村社会制度和文化进行重建,探索解决农村问题的根本办法。在保守的乡村建设思路下,乡村建设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如何在乡村建设过程中真正发挥农民的积极性,是这一思路关注的核心问题(赵旭东,2008)。

(二)以老年人为主体的乡村建设

回应乡村社会的内在需求是乡村建设的应有之义。当前,中西部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基本是老年人留守乡村,在此背景下,片面强调乡村建设的产业发展模式,反而可能强化对老年人的社会性排斥。在这个意义上,面向老年人的乡村建设便具有了现实意义。如何将老年人纳入乡村文化建设的模式,激活乡村老年人的主体性,使老年人成为乡村公共文化的担纲者,无疑具有重要的乡村建设意涵。新时期的乡村建设需要着眼于乡村社会的时代背景、制度结构和社会基础,探索有效撬动乡村社会的支点。基于此,本文将立足乡村老年人群体,围绕老年人的组织机制,探讨乡村建设的可行路径。本文的经验材料来自于笔者在湖北省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田野调查。官桥村老年人协会是在外部资源注入的条件下成立的由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组织的民间组织。成立十余年来,该村老年人协会维持了良好的运转状态。本文试图通过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组织经验来思考当前乡村建设的主体、路径和方向。

二、乡村建设的需求、空间与实践

(一)乡村建设的需求

明确乡村建设的需求是乡村建设的基础。乡村建设的需求是乡村社会本身发展逻辑的表达。当前中国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大转型时期,在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已经形成的格局下,大部分农民家庭形成了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夏柱智,2014)的家计模式。“半耕”并非农民家庭再生产过程中可有可无的点缀,而是大部分农民家庭发展的基础。依托“半耕”的经济基础,大部分中老年农民仍然留守乡村,他们的生活方式定义了乡村建设的需求。

具体而言,当前乡村建设的需求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极大地解放了劳动力,农民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多,乡村建设的首要问题是通过村庄公共空间和公共文化的重建引导农民积极度过闲暇时光。其次,现代性力量的渗入逐渐撕裂了原有的熟人社会关系,影响了乡村社会的基本秩序。因此,如何维系或重建乡村社会的基本秩序,发挥农村作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稳定器和蓄水池的功能,是乡村建设的战略基点。

(二)乡村建设的空间

乡村建设的空间是指乡村建设的外部框架对乡村建设内容和路径的规定。乡村人、财、物等资源大量流入城市导致农村的“空心化”(李祖佩,2013)。乡村建设因而面临两个约束性条件:第一,乡村内部有限且日益压缩的经济资源和经济空间,限制了乡村建设的经济发展空间。第二,老年人正成为乡村社会生活的主体,乡村社会中居于退守态势的老年人群体的特征、需求及其面临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设定了乡村建设的方向。因此,当前的乡村建设路径既不能单纯强调经济导向,也不能过于强调制度建设,否则,乡村建设可能沦为政治景观打造,从而消解农民的主体性。在这个意义上,乡村建设的目标恰在于如何重构乡村社会的空间,进而为退守乡村的老年人群体提供基本的秩序感和意义感。

(三)乡村建设的实践

作为一种公共文化导向的老年人协会,湖北省官桥村老年人协会不但回应了乡村建设的需求,而且契合了乡村建设的空间。官桥村老年人协会成立于2004年,协会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理事会有7个成员,理事会成员分工明确,平常实行值班制,每周一人一天。老年人协会的活动室从早上8:30到下午4:00开放。从2004年成立至今,官桥村老年人协会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协会在为老年人提供基本活动空间和交流平台的同时,还形成了以文艺活动为主的特色活动,调动了老年人的参与积极性,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此外,2017年3月,官桥村老年人协会还成立了“沙洋县春光老年人资金互助合作社”,以老年人协会为依托,开展村庄内部的资金互助。官桥村老年人协会成立至今已有13年左右,通过较少的资源投入,不仅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实现了“老有所乐”,还提高了老年人的组织能力,对村庄治理和弘扬传统文化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老有所为”。

三、老年人协会的组织路径

(一)资源输入

老年人协会是扎根于乡村社会的民间组织,其组织运转需要一定的成本,这不仅体现为对相应规章制度的需求,还体现为对村庄公共活动空间的需要。在大部分中西部农村,村庄内生资源较为匮乏,村集体基本没有收入来源,村庄社会内部缺乏推动老年人协会建设的动力,老年人协会建设因而需要一定的外部资源或外部力量撬动。“由外部资源促进内部发展”(杜鹏,2016)是中西部资源匮乏地区老年人协会发展的必由之路。实际上,每年5000~10000元的投入足以维持一个老年人协会的正常运转。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贺雪峰教授的个人捐助。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成功在于以农民的组织化形态承接外部注入的资源,从而激活了村庄的内生力量。

(二)村庄本位

老年人协会立足于村庄社会,且具有面向村庄社会的公共性。因此,老年人协会不但包含了对老年人群体的动员,而且包含了对村庄社会其他群体的动员。只有面向村庄整体,老年人协会的发展才能获得最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当然,村庄本位并非一个抽象的概念,老年人协会面对的是不同类型的具体农民。在当前农民流动的大背景下,根据农民与村庄经济社会关联的属性和强度,可将农民划分为“中坚农民”、“负担不重的人”(贺雪峰,2017)和普通农民。其中,“中坚农民”是村庄内生精英的主要来源,“负担不重的人”则是乡村建设的积极分子。

“中坚农民”是农村的中坚阶层。“中坚农民”的经济收入和主要社会关系都在农村,因此他们对于村庄公共事务有热情,往往成为中西部农村村干部群体的主要来源。“中坚农民”虽然并不一定是老年人群体,却基于村庄社会的“历史感与当地感”(杨华,2012)与老年人共同分享利益和诉求。“负担不重的人”主要是指农村中的低龄老年人群体,这些人通常已经完成自己的人生任务、家庭负担不重、有一定能力,并且在村庄熟人社会中往往具有很高的威信。他们的年龄一般是五六十岁,对村庄公共事务充满热情,是村庄内部重要的社会力量,乡村建设要充分调动这批人的积极性。湖北省官桥村老年人协会在组建过程中就充分动员村庄中“负担不重的人”参与,让他们作为老年人协会的骨干力量。在“中坚农民”的支持和“负担不重的人”的积极参与下,老年人协会深度嵌入村庄社会,与村庄社会以及村庄各类群体之间具有很强的社会关联和利益关联,呈现出浓厚的村庄本位色彩。

(三)组织动员

老年人协会的目标是通过将老年人组织起来的方式激活村庄社会。在乡村社会的非正规制度环境中,组织老年人的过程蕴含了动员老年人的过程。具体而言,老年人协会的组织动员包含两个层面,分别是分类动员和权责平衡。

第一,分类动员机制。建设老年人协会既需要核心组织者,又需要积极参与者,同时还需要一般参与者来捧场。不同类别的人对老年人协会的态度和积极性有所不同,因此要采取分类动员机制,以尽可能多地将村庄中的老年人吸纳进老年人协会。官桥村老年人协会对老年人的具体动员过程如下:首先,充分动员村庄中“负担不重的人”作为老年人协会的组织者和骨干力量;其次,动员老年人中的各类积极分子参与老年人协会的活动,尤其是动员那些具有一定文艺才能的文艺爱好者,这不仅为他们的才能提供表现平台,还有利于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最后,老年人协会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如庆祝重阳节、庆祝春节等活动,实现对村庄老年人的整体动员。第二,权利与义务对等机制。“权利与义务对等”是指老年人协会不是简单地给老年人发福利,而是要让老年人在接受服务和福利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以此来形成对老年人的真正动员。

(四)文化导向

要保持乡村社会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的稳定有序,关键在于将农民组织起来,而文化建设是组织农民的最好手段(谭同学,2006)。因此,乡村建设重在文化建设。作为当前留守农村的主体,老年人虽然不具有经济上的生产性,却具有很高的文化上的生产性。笔者以为,当前乡村文化建设包括两个层次的内容:其一,通过开展具体的文化活动以及村庄公共空间的重建,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其二,当前农村中存在诸多文化乱象,要以文化建设为载体引导和教育农民,维持村庄社会以及家庭内部的基本秩序。

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文化建设也包括两个层次。首先,该村老年人协会的特色是将老年人组织起来搞文艺活动,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其次,老年人协会还通过评选好媳妇、好婆婆,以及介入农民家庭纠纷调解等方式,对村民进行教育和引导,在村庄中发挥着净化社会风气和弘扬传统文化的作用。

四、老年人协会的乡村建设意义

何慧丽(2005)认为,老年人是当前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并且容易组织起来。老年人协会为乡村建设提供了有效抓手。事实上,官桥村老年人协会成立伊始便具有乡村建设试验的属性,承载了乡村建设的意义。

首先,通过为老年人“赋能”,老年人协会实现了从“老有所乐”到“老有所为”的跨越。“老有所乐”是对老年人协会的底线要求,而“老有所为”则是老年人协会的高线目标。其次,通过赋予老年人以主体性,老年人协会逐渐趋于自组织状态。拥有自组织能力的老年人协会越来越主动地思考和探索如何能让老年人的生活过得更加充实和美好。再次,老年人协会的正能量辐射到村庄内部的其他群体,在村庄内部形成积极的氛围,使中青年人对未来的老年生活有了预期。因此,老年人协会通过将老年人组织起来的方式,激活了农村老年人的潜能,强化了老年人与村庄社会的关联,从而激发了村庄社会的内生活力。老年人协会以老年人为主体,但却超越了老年人群体,成为撬动村庄社会秩序的重要支点,形成老年人协会与村庄社会之间的正反馈关系。

五、乡村建设的定位与方向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农村市场化和农民城市化,中国乡村社会正处于持续的转型过程之中。市场化力量冲击了传统的乡村社会秩序,并改变了乡村社会秩序的基础。在此情况下,城市成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极,农村成为中国社会的稳定器。如何让市场力量在乡村社会“软着陆”,既充分发挥市场的积极作用,又尽可能缓和市场力量对乡村社会秩序的冲击,维持乡村社会转型的基本秩序,是新时期乡村建设的使命,也是乡村振兴的基本立场。以老年人协会为载体的乡村建设展现了一种可行、有效且可推广的模式,对于当前的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启示。基于此,可从以下三个层次明确当前乡村建设的定位和方向。

首先,乡村建设应该坚持底线思维。当前中国的城市化还处于快速推进时期,尚未进入到“逆城市化”阶段。因此,乡村建设的基本思路应该是保守的,为仍然生活在农村的农民以及返乡农民提供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

其次,乡村建设应该坚持农民本位,坚持大众化、群众性的乡村建设路线。一方面要充分动员和组织农民参与,另一方面乡村建设的内容要与农民的需求和能力相匹配。只有将农民充分动员和组织起来,乡村建设才具有持续的发展动力和发展能力。

最后,乡村建设的最终目标是赋予乡村社会生活以意义感和秩序感,进而促进乡村社会整合。考虑到中国城市化过程的长期性和渐进性,乡村建设不仅需要从制度和结构的层次规划乡村生态秩序,还需要从意义和价值的层面塑造农民的心态秩序(费孝通,2004),从而真正触及大转型时代的农民生活。正如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建设模式所示,建立以农民为主体的心态秩序,是村庄社会整合的坚韧基础。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村观察》2019年第2期  微信公众号(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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