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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智玉:弃置型古村落保护与利用浅思

[ 作者:尤智玉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02 录入:王惠敏 ]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加之部分乡村地区发展受限,乡村中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涌向城镇,伴随而来便是我国村庄数量的急速减少,越来越多的村庄开始走向“消亡”。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中国有360万个自然村,到2010年,自然村减少到270万个,十年里有90万个村子“消失”。在这些逐渐消逝的村庄中也不乏一些拥有深厚历史与文化价值的古村落,随着村庄内人们的离开,这些古村落正慢慢走向废弃、荒芜。

这些弃置的村庄从政策的角度往往应该被纳入宅基地腾退并复垦或生态恢复的范围,但其中有大量的村庄有着深厚的历史,包括上千年的典故、传说,数百年的建设遗存,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这些弃置的古村落反映着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变迁历程及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传统智慧、乡土智慧。

这些村庄被闲置后由于缺乏养护,在不断地坍塌损毁,比如陕南的鞑子梁村、关中的百社村(已进入传统村落名录)、天津的东井裕等等,它们的命运和前途应该得到政府、学界的高度关注。

壹、概念与研究意义

弃置型古村落: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文化与自然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应予以保护,但在当前因各种原因已被闲置的村落。弃置型古村落中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是中国农耕文明留下的重要遗产。

“弃置型古村落”概念的提出,是为了将因“传统村落”概念的约束而忽略保护的,具有较高保留及利用价值的闲置村落纳入保护范围,并逐步建构科学的评价标准、保护措施及利用方法,使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得以最大程度的保护和利用。

弃置型古村落保护的意义在于通过对古村落物质空间的保护,使其承载的历史信息、文化信息得以存续,对重拾乡土传统、留住家园记忆、弘扬地方文化自信等具有重要作用。弃置型古村落利用的意义在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掘弃置型村落的资源价值并加以有效利用,既是对前人建设成就的尊重,也是绿色循环发展转型的落实。

贰、弃置原因

弃置型古村落的形成原因多样,我们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种:

村庄发展受限,村落被迫弃置

村庄所在区域的气候、环境恶化以及资源枯竭、设施难以配套等诸多因素造成村庄发展受限,村庄的环境与空间条件无法满足村庄原有生产、生活需求,使得村民不得不迁出原有村落。这也是目前我国弃置型古村落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甘肃的永泰古城为例,古城周围近几十年来生态恶化严重,水资源匮乏、土地沙化和盐渍化、森林覆盖率急剧下降。不断恶化的环境迫使城中的居民不得不向外界转移。在西北的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地,由于生态环境日益恶化或其他资源条件限制而遭到废弃的村庄还有很多,大量的人口因此离开祖祖辈辈生活了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村落,去寻找环境适宜的陌生地谋生。

城镇化推动下村民的自发迁移

随着乡村人口的城镇化,越来越多的乡村人口转向城镇工作、学习、生活。尤其是当“在外”打拼的年轻人有条件将村内的老人、孩子接到城镇中生活,村庄开始逐渐走向空心、衰败与废弃。

政策驱动下的村庄集体迁移

近年来,政策驱动下的村民集体搬迁逐渐成为我国村庄闲置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些政策的制定也是出于多方面的需求。一如出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考量,对处于生态环境脆弱区、生态环境保护区的村庄进行统一迁移安置;其次,出于扶贫脱贫的考虑,帮助一些就地脱贫困难的村庄进行异地搬迁安置;再次,出于安全防灾的考量,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处在自然灾害威胁区域内的村庄进行集体迁移;此外,由于某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不得不对建设区域内村庄进行统一迁移。三峡移民搬迁工程和陕南移民搬迁工程都可以算作是政策推动下的大规模移民。在大规模的移民搬迁中,迁出地与迁入地都值得我们展开深入研究,尤其是一直被我们忽略的弃置型古村落。

叁、现有应对及问题闲置

目前我国大多数弃置型古村落处于闲置状态,究其原因来说,一是弃置型古村落的价值一直没有得到大家的关注与重视;二是这种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具体方法和路径仍然在探索阶段,大家仍然没有找到比较合理的应对方式;此外,相较于普通闲置村庄,弃置型古村落的情况较为复杂,加之缺少相应的保护要求与整体规划,因此在实际操作层面面临着较大困难。这些村庄被闲置后由于缺乏养护,会不断地坍塌损毁。如果不及时采取行动,其价值将遭到巨大的破坏。

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

在我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指导下,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农村土地复垦,尤其是宅基地复垦工作。目前村庄废弃地复垦普遍需要经过复垦可行性评估、废弃建筑拆除、基础挖除、硬化地面剥离、场地平整、土层深翻等程序,此外还需要根据土壤特征和土地复垦方向确定是否采用其他特殊技术处理。整体来说,闲置村庄的土地复垦工作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并且需要一定资金、人力的投入。对于弃置型古村落,盲目地进行土地复垦工作不仅需要大量成本的投入,还会让一些仍然拥有保留与利用价值的村落直接遭到破坏。

对于某些有生态恢复需求地区的闲置村庄,目前普遍需要根据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进行生态恢复工作,但由于管理部门职责范围与工作方向的限制,加之大多数弃置型古村落并未纳入相关保护体系,单纯地展开生态恢复工作难免会对古村落的价值点 造成一定的破坏。

旅游开发

弃置型古村落中不乏一些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与景观价值的村庄,这也使得它们成为许多古村落旅游开发项目考虑的对象。展开旅游活动对于这些弃置型古村落来说是把双刃剑,它可以有效地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到村庄的整理中来,一定程度上推动这些古村落的发展,但同时也会对其脆弱的自然与文化生态产生威胁,为这些古村落的保护工作提出较大挑战。此外,由于缺乏相关的强制性保护要求,加之负责规划设计的单位与经营管理公司专业水平良莠不齐,很难保证这些古村落的良好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总结来说,弃置型古村落目前还没有引起学界、政府的广泛关注,绝大部分仍处于闲置状态。现有应对主要存在处理方式不够绿色低碳、村落多种价值被忽略、村落保护缺位等等问题,使得村落保护与利用的情况很不理想。如何明确弃置型古村落的价值,如何实现对于这些古村落的保护,如何有效利用这些古村落的自身价值并且促进其良性发展?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问题。

肆、弃置型古村落

保护与利用的必要性

弃置型古村落具有保护与利用价值

弃置型古村落同样是在长期的农耕文明传承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凝结着历史的记忆,反映着文明的进步。它不仅拥有丰厚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具有丰富多彩的自然生态景观遗产。弃置型古村落是我国农耕文明的根基、精粹,也是我国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和富有利用价值的旅游资源,更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总结来说,弃置型古村落在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等方面都具有很高的价值。

(一)历史、文化价值

古村落是民族的宝贵遗产,也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古村落体现着当地的历史演进与传统文化,反映着村落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体现了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精髓和历史记忆。弃置型古村落虽然由于一些原因遭到废弃,但其仍然书写着历史的痕迹,承载着本土的历史文化。

国家领导人在湖北考察时强调:特别是古村落要保护好。这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文化强国,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心灵归属感,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科学价值

古村落是先民智慧的结晶,体现着古代劳动人民的传统智慧与乡土智慧,尤其是在长期的生活、生产过程中,总结出了许多令人惊叹的科学智慧与生产技术。比如许多古村落的选址布局以及建筑的营建方式都蕴含着丰富的科学道理,再比如一些古村落利用传统的生态智慧对生活污水进行充分净化(参见公众号往期关于岜扒绿色水基础设施的专题总结);再比如应县木塔,很充分地、集中地反映了我国古代的木结构技术的最高水平。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更为难得可贵的是,弃置型古村落中的许多传统智慧在当今仍然可以发挥巨大的科学价值。

(三) 艺术价值

古村落是民族艺术的宝库,蕴含着丰富的建筑艺术与民俗艺术。古村落中的一条老街巷、一栋传统民居、一扇老木门,甚至是其中的一砖、一瓦可能都蕴含着先民在艺术方面的独特造诣。而我们经常可以在村落中的雕刻、剪纸、窗花、年画等等都是民俗文化独具魅力的见证。

(四)社会、经济价值

古村落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景观价值,尤其是独特的建筑风格、文化传统、农副产品、地方民俗等等,这些都汇聚成了村落独特的旅游资源。通过合理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可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乡村旅游业与乡村社会的发展。

弃置型古村落具有很高的脆弱性

因为没有被得到足够关注与重视,弃置型古村落目前还没有纳入相关保护体系,群众更是普遍缺乏保护意识,任其自生自灭,使得弃置后的古村落自然损毁严重。对于古村落的实体空间,在长期失去使用和维护的情况下,会使其更容易损坏;古村落如果长期弃置,随着人的离开,完整的文化生态会遭受到严重破坏,其所承载的历史、文化、艺术等等价值会逐渐流失,甚至消亡。

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

任由弃置的古村落自生自灭是对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也是对其所蕴含的资源价值的巨大浪费。弃置型古村落作为人类社会创作的财富,应充分利用其剩余价值,发挥其新的功能承载,通过功能的置换、调整让村落焕发出新的活力。此外,对弃置型古村落进行有效地保护与利用,可以减少新的空间占用以及对新资源的使用,促进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伍、弃置型古村落

保护与利用的几点思考

我国目前对于弃置型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情况并不理想,还需要在价值评定、挂牌保护、规划编制、利用方式等等方面继续探索。以下是笔者针对这些方面的一些简单思考:

 推进调查登记与价值评定

未能真正认识到弃置型古村落的自身价值是造成其受到大家忽视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对这些古村落的调查、研究工作亟待展开。深入分析古村落价值特点,包括对村落的产生、历史沿革分析,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古村落构成要素的组成及价值特点,古村落的环境价值、建筑价值、园林价值、文态环境(民风民俗、地方文化) 价值等等。

此外,对于存在较多弃置型古村落的地区来说,应尽快展开弃置古村落的确名登记、调查摸底、价值评定工作;明确各区域弃置型古村落的数量、种类、分布及其生存状况;组织编制弃置古村落的名录与档案,有条件的编纂村落志;建立完善传统村落名录研究确定价值评价的方法、标准与操作程序,明确这些古村落的价值点。

实行挂牌保护

由于弃置型古村落的价值性与脆弱性,我们急需将其纳入相关保护体系之中。在古村落确名与保护方面,我国已经展开了“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但对于弃置型古村落来说,由于村民的离开,使得固有的生产、生活停滞,其文明价值及传承的意义被淡化,也因此无法完全满足国家关于传统村落的评价标准与要求,很难被纳入传统村落的评选范围。因此,我们需要尽快解决弃置古村落保护体系的构建问题,依据价值评价情况遴选古村落进入保护名录。尽快实行挂牌保护,明确保护对象、范围,确定具体的保护要求与措施。

推动规划编制

为了推动弃置型古村落的良性发展,我们需要对进入保护名录的古村落展开保护与利用规划工作。明确弃置古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原则、策略,明确保护重点,并提出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

在村落保护层面,要依据村落的价值评价结果,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区、保护点的层次。实现对村落有形文化实体、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文化空间”的整体性保护(空间实体及其承载的文化内涵)。由于弃置型古村落村民已经迁移的特征,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弃置型古村落需要充分考虑居民(尤其是相关文化传承人)的迁移原因与迁移去向,解决好文化生态保护与传承的问题。对于弃置古村落中就近迁移的村落,可以考虑新居、古村整体规划的方式来解决。

在村落利用层面,弃置型古村落与其他古村落最大不同在于其空间利用条件的“先天不足”,这也正是其被弃置的原因所在。因此,对弃置型古村落的利用需要建立在村落利用条件综合评价的基础之上。综合评价村落的资源特色、空间特征、利用条件(区位、交通、市场前景)等等,确定利用的方向与方式,尤其是要基于保护要求等限制条件展开研究,重点在于明确优势资源、确定建设容量、利用方式等

此外,在村落的发展方面,还要提出空间、文化、生态环境、管理、保障机制等多个系统的规划措施,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创新利用方式

对弃置型古村落的利用需要建立在保护村落和充分展现村落价值的基础之上,在适当的利用中,使之持续发展,实现它的价值。此外,我们还需要创新弃置型古村落的利用方式,充分发挥其自身特色与价值特征。对于仍然具有生活、生产条件的村落,通过政府组织实施,发展产业经济、改善公共服务、整治人居环境等工作引导村民回迁;对于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村落,通过吸纳高校、研究机构、艺术团体进入,将古村落培育成为研究基地或创作基地; 对于具有旅游资源与旅游条件的弃置型古村落,通过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古村落,适当开展旅游与文创产业的相关活动。

陆、结语

弃置型古村落同样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是人类长期适应自然、利用自然条件的见证,反映着中华民族繁衍生息的变迁历程及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传统智慧、乡土智慧。它们的命运和前途也应该得到我们的关注。我国弃置型古村落的发展现状要求我们必须尽快将其纳入相关保护体系,做好调查登记与价值评定,落实挂牌保护工作,推动相关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创新利用方式,更好地延续其生命与价值。

弃置型古村落保护与利用是对文化信息的延续,是对家园记忆的延续,是对前人建设成就的尊重,也是绿色循环发展转型的落实。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北斗城乡规划 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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