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获悉,即日起至2月底,辽宁高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明确对本月底前立案执行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到明年2月底基本执结;对12月1日以后立案的此类案件,力争于春节前执结率不低于70%,并于法定期限内基本执结。(人民网 11月21日)
农民工工资拖欠一直存在,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某地考察时说:“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为我国的快速城镇化和工业化作出了巨大贡献。因此为农民工营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非常必要,要做到农民工进城有工作、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工作有报酬、参保有办法、生产有安全、子女有学上、住宿有改善、维权有渠道、生活有文化、发展有目标。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把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作者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都坝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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