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核查就是个形式,只是走走过场,没想到核查组拿着入户核查登记表再次‘杀’了回来,我这个假贫困户再也装不下去了……”不久前,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大坪乡草鞋村一村民面对核查组的第二次入户,不得不交代其开小汽车拿贫困补贴的情况。(8月1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目前扶贫工作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扶贫已经进入到精准扶贫的攻坚阶段,随着扶贫的阶段性成果达成之际,为此国家投入不少财政扶持政策,对贫困户的住房和就业都出台了很多优惠和扶持政策。通过几年的扶贫工作,确实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很多地方都在报道扶贫的成果,脱贫率等汇报成果看起来都很不错,但是真正的成果真的如汇报材料那么亮眼么?
其实,我们不难发现,为了争取早点完成脱贫,不少地方的通行做法是送钱送物,这样的效果是立竿见影,但是其实成效并不具备持续性,很多地方的贫困户等工作组一走,就出现返贫现象,这属于脱贫不到位;有的地方富裕户吃救济,真正的贫困户却没得到实惠,解决贫困难题,这是严重脱离扶贫政策的做法。
精准识别贫困户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首要条件。精准识别错了,就达不到“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目标。笔者认为,避免“假贫困户”健全监督机制是关键。一方面,细化考核标准,对贫困对象的标准严格细化,只有切实符合标准条件才能列入帮扶考察对象。在此基础上对镇村所报贫困户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切实将弄虚作假的“假贫困”剔除出去。另一方面,要建立公示制度,将入围的贫困户情况在全镇、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切实让群众百姓起到监督作用,让那些“假贫困”无处藏身,将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选出来。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急切等待帮扶的家庭上。
对贫困对象进行帮扶,是为了切实解决影响地方发展和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的进程,是一项利民的好事。因此,脱贫攻坚工作要实打实干,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切实防止形式主义,不能搞花拳绣腿,不能搞繁文缛节,不能做表面文章。如此,才能让真正的贫困得到及时的脱贫,全面小康社会才能如期完成。
(作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新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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