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是世界重要的经济贸易区域合作组织,其农业贸易发展颇受关注。欧盟成员国之间存在着贸易的竞争与合作,反映在农业领域尤为突出。本文从欧盟农业补贴政策出发,主要剖析其内在含义、改革历程,试图借鉴其先进经验,给中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制定与修正提供有益的建议。
●欧盟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历程
欧共体时期农业补贴政策改革
欧共体时期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历经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以前,以签订《罗马条约》和《曼斯霍尔特计划》为标志。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粮食供给紧张,国际粮食收支不平衡,欧共体成员国农产品价格较世界水平处于较高水平。为此欧共体成立了有关的农业指导与保障基金,建立起农产品市场共同组织。此次改革对欧共体成员国的农业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其中农产品产量平均增长率将近6%,出口率超过14%。第二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标志事件为《共同农业政策的展望》绿皮书的颁布。由于农产品市场供过于求,政府对于农业财政支持力度过大,欧共体对该时期农业政策进行了反思,于是实行了牛奶配额政策以及财政预算稳定机制,并对谷物、马铃薯等农产品设置了保障门槛。该措施有效地消除了农产品生产过剩的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欧盟农业内部保障机制。第三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该时期欧共体成员国之间农产品生产量过大,贸易竞争力不强导致农业生产一系列问题。欧共体于1992年开始主要实行价格支持政策,1992—1999年,实行价格支持与直接补贴并轨,1999年之后则以直接补贴为主。1992年,欧共体为了适应乌拉圭等国家进行关税贸易的谈判,做出了致力于降低欧共体成员国农产品谷物价格的决定,推行农民农业损失补贴条例和环保改革,调整相关农业结构。
欧盟时期农业补贴政策改革
欧盟时期农业补贴政策改革主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0—2007年,《2000年议程》的实施解决了欧盟成员国农业环境和发展模式的问题,提出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计划目标,使环境保护成为各国农业发展的重大议题,确保了欧盟农业发展有序、逐步地进入稳定期。2000年开始欧盟对农业财政补贴实行逐步减少计划,2000—2002年逐年递减,2003—2004年有所回涨,2005、2006年逐年递减,整体6年农业财政补贴额呈有所压缩状态。2000—2007年,欧盟成员国的农业产出值一直在增加,说明欧盟在该时期实行直接农业财政补助政策十分有效。为了解决好农业财政支出过大,WTO贸易自由化发展进程中带来成员国之间农业收益的矛盾,欧盟开始了2003年改革条例修订。这次改革成效十分显著,财政农业补贴资金得到最大效度的利用,农产品安全卫生问题得到重视。第二阶段为2008—2014年,过渡措施主要在于使市场价格机制良性发展,合理地调控好成员国之间农业发展补助比例。欧盟从2008年开始,继续降低农产品价格补贴水平,消除了挂钩直补和黄箱政策、休耕补贴、牛奶生产配额等农业政策。针对国际市场粮价上涨以及环境问题,欧盟实行强制性动态调整机制。2013年,欧盟建立了直接支付和市场基金,欧盟与其目标国家在农业发展基金中拨出不少于50%资金用于资助。
●欧盟农业补贴政策对近期农业发展的影响
生态农业发展补贴
欧盟实行生态农业发展补贴政策在近期农业发展进程中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实行农业发展补贴政策可以有效提高农民劳动积极性,增强农民环保意识,做好农业生态环境生产工作。政府实施生态农业发展补贴政策一方面保证了农产品质量,使农产品的生产环境明显改善,同时也有利于对各国生态农业生产起示范和借鉴作用。该政策使农民环保意识在现实利益驱动下有了比较明显的增强。二是生态农业发展补贴政策保护了生态环境和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在环境保护生产和清洁经营理念的指导下,大多数农民采用有机肥料、生物农药和机械除草进行农业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化学药物对环境的危害。三是生态农业发展补贴政策增强了农业发展潜力。实行生态农业发展战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修复遭受破坏的生态系统,增加生态系统对气候的调节能力,从而优化农业生产发展的外部环境。用绿色有机肥料替代无机化肥或者使用生物农药和机械除草等方式可以增加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和肥力,有利于农业生产能力提高。
直接农业补贴
与价格支持政策相比而言,农业直接补贴政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其一,价格支持政策主要是针对某些特定领域的农产品进行补助支持,但是并没有清晰地界定受补助的是何种类型的农产品种植户。而直接补贴政策对目标援助对象有着明确的界定,针对补助的环节、群体等都实施严格的管控监督。其二,政府对农产品实行价格支持补贴会导致农产品价格上升,消费者必须支付更高金额才能购买到原来的农产品。而直接农业财政补贴其中的一项政策明确规定了补贴与农业生产不挂钩,意味着农产品的生产价格不与消费者有直接联系,消费者与农产品最后出售的高价之间并没有过多的交集。
欧盟对农产品提供高额的直接农业补贴,一方面对成员国国内农产品进行价格支持,另一方面对欧盟外部国家农产品进行贸易保护。这一政策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但从长远来看,随着成员国增加与农业规模扩大,农业补贴支出势必加大。因此,欧盟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策,避免出现农产品过剩与盲目生产的现象。欧盟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会向发展中国家输出过剩农产品,为了保护其成员国农产品的有利竞争力,欧盟政府采取低于成本价的方式进行农业贸易,这势必使得该成员国农业遭受打击。高额的政府直接农业补贴也会带给国家极大的负担,而且政策受惠者绝大多数是大型农场主和农业综合企业,多数小型农业企业受到排挤与限制而惨遭破产。若不调控好多方利益矛盾,则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稳定发展。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东方城乡报201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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