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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严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

[ 作者:谭小琳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05 录入:19 ]

人民网北京6月1日电 据广东省纪委消息,今年以来,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部署,把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持续加大暗访、直查、督办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至4月,广东全省共排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线索819条,立案查处25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人。

自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以来,中央多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决策,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进行了专门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落实中央要求,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近年来,按照中央纪委的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本着“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就决不客气”这样一个原则,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

根据目前广东、广西、甘肃等查处的案例可以看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大多发生在基层,违纪人员既有村干部,也有乡镇、站所干部,还有县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干部;腐败问题涉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低保、危房改造、救灾救济、易地搬迁、扶贫贷款、养老保险、贫困地区涉农补贴等各项资金;违纪手段复杂多样,有的对扶贫资金截留挪用,有的虚报冒领,有的挥霍浪费等。

笔者认为,要打赢这场攻坚战,既需要精准施策、上下同欲,更需要严谨的制度和纪律,在冲刺的道路上保障每一项政策落实到位,保证每一分资金用在脱贫攻坚的刀刃上。

要强化责任。强化责任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夺取全面胜利的有力保障、是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一方面党委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负起领导责任,把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另一方面,纪委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加大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高举惩腐除恶利剑,严格监督,严肃执纪,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精准纪律保障。

要加强廉政教育。走上贪腐之路的党员干部基本是从违纪开始,进而违法的。通过专题教育、上党课、举办讲座、现身说法、以案说纪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广泛深入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纪律这条底线彻底变成高压线,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营造“不敢腐”的态势,筑牢思想防线。

要健全制度。针对扶贫领域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立足源头,因地制宜,建章立制,扎紧制度机制的笼子,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倒逼党员干部真扶贫、扶真贫;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推进阳光扶贫,让脱贫攻坚各项流程和各种政策在阳光下运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发挥主管部门的内部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的定向监督,社会群众的广泛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才能尽可能减少或遏制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

要严肃惩治。扶贫工作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乎全民族伟大复兴事业。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留“暗门”,不开“天窗”,绝不姑息迁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关键少数”案件要做到“零容忍”、“零留存”;发挥案件警示震慑作用,对查处的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让群众知晓,干部知羞,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不敢腐”的舆论氛围。

作者单位: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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