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小官巨腐案件频发,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尽管这些所谓的“小官”官级不高,但是敛财手段却十分高超,涉案金额动辄上千万甚至过亿元。一些人常有侥幸心理,觉得法不责众、法不责微。以为“大家都这样”,法纪就无可奈何。然而,正风肃纪的事实一再告诉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犯了错误就要付出代价。(人民网)
“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是政治中的一个铁律。多种多样的“苍蝇腐败”在近年来一再发生,从挪用专项资金的村官,到中饱私囊的村会计,这些案例一再警示,小官也能巨腐,“苍蝇腐败”也会造成大危害。苍蝇相对于老虎跟与群众的利益联系更紧密,它是切切实实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这种“小腐败”产生的也是“大侵害”,它不但侵犯了基层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造成公权力或公共资源的滥用,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严重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给党政府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腐败现象严重损害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坏了党的形象。大多数党员都在兢兢业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奋斗,却因为这些“苍蝇”的存在,让人民群众对党失去信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坚持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评价。”无论权力的大小都需要有效的监督。监督一旦到位,无论何种级别的领导干部都能有效的遏制腐败。特别是基层的领导干部,服务的对象也多为基层百姓。基层的领导干部一旦出现问题,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人民群众。将权力不分大小统统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刚性约束,让基层不再出现苍蝇式腐败。让“苍蝇”得到整治,遏制“小官巨贪”。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权力监管力度,强化基层纪检、审计等监管力度,加大对监督机构自身的问责力度,让基层反腐力量强大坚实,让“小官巨腐”得到遏制。不管多么是“小”的“小腐败”,一经发现立即严肃处理,让人民群众知道:腐败不分大小都会被严肃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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