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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资金用做恋爱经费该罪加一等

[ 作者:廖佳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2-26 录入:16 ]

“总是睡不踏实,经常从梦中惊醒。感到很愧疚,辜负了大家对我的信任,希望他们能原谅我……”12月初,湖南省蓝山县太平圩镇财税所原信息员李新对记者讲起自己的荒唐行径,不禁低下了头。经查,李新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了彭丽红等7人“一卡通”内共6.7万元惠民补贴款,用于其女友开办儿童玩具店及其日常开支。(人民网,12月22日)

把惠民资金当成了个人的“恋爱资金”,甚至连村民“一卡通”里仅有的60元也不放过,这个干部哪里来的胆子?说到底,还是思想腐朽、个人利益在作怪。惠民资金的根本目的在于让群众得到真正实惠,李某显然没有把“群众”这两个字给放在心上,他一心想着的是如何讨取“美人一笑”。“乱花迷眼”的李某“毅然决然”地抛弃了作为国家干部应有责任和担当,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了群众的口袋,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殊不知“纸终究包不住火”,最终被执纪监督部门人赃并获。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李某的行径很好的诠释这一点。自古以来,清正廉洁”一直都是人民群众对官员的期盼,同样,廉洁奉公也应当成为每一名从政者的职业信条。倘若不能把公道正派的责任和义务抓在手上,一心想着利用职权牟取个人利益,那就真真实实沦为了“窃贼”。像李某一般,心中早已没有了“民”的位置,在利益和私心的蒙蔽之下,自然也就敢于“以身试法”了。

李某的所作所为固然令人唾弃,但同时也给相关部门提了个醒:为什么李某能够成功提取到已经发放到群众“一卡通”里的资金?这说明我们在某些制度、某些监管上还有改善余地。惠民资金不能只发放而不监管,实际发放了多少、群众有没有领到、什么时候领取等等问题相关部门都应有个底,不能使其成为一笔“糊涂账”。应当建立逐层逐级的反馈制度,把责任的“板子”一层一层压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身上,采取定期汇报、“不打招呼”突查等方式把惠民资金给管起来,这样才能让“惠民”两个字真正落在实处。

作者单位: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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