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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是领导干部执政理念的一次大考

[ 作者:唐林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04 录入:7 ]

10月28日,网络爆料,云南永胜县为加快全县脱贫攻坚进程,发文要求干部职工捐扶贫款,每名职工最低捐款一千元。昨天下午,永胜县委宣传部回应称,目前县里已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县长已致歉并承诺将退回捐款。(新华网11月2日)

永胜县此举胜在出发点是为民谋利,是在想方设法脱贫攻坚;而败在急功近利,短期捐助不等于长远脱贫。在事件发生后,永胜县委第一时间进行了整改通报,事件的对错自不必说,笔者想谈的是事件背后值得人们去深思的缘由。

永胜县的领导干部在决策时,可以说是“急中生智”,也能够说是“忙中出错”,评价的标准在于结果的有效性。其缘由有三:一是脱贫攻坚本身任务重、事情紧、压力大,一些贫困县为达到目标,可谓用心良苦,违规办事;二是领导班子重视短期效益、追求“过关率”,抓扶贫工作没有遵循客观规律;三是基层政府法治意识仍显不足,对“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捐赠任务”的违法行为认识不够,在问题曝光出来之后方才醒悟并落实整改。

在永胜县召开领导干部大会通报情况表达歉意并返还捐款的同时,脱贫攻坚工作还需认真谋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这是解决好“谁来扶”问题的根本路径。如何科学长效扶贫是考验每一个基层领导干部的重要课题。切忌“拔苗助长”,越是在急难重情形下,越是应该回归自然和理性,才能守住脱贫攻坚的“本心本意”。

脱贫攻坚已到冲刺阶段。各地“一把手”更要以大的决心、明确的思路、精准的举措,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脱贫攻坚要以工作成效为指引,找准路子、建好机制,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真正使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得到显著转变,防止“因脱致贫”、“停扶返贫”等现象,最终实现“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的整体目标。(文/李盛祥)

作者单位: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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