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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脱贫除了形式主义还有哪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 作者:冬梅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0-31 录入:16 ]

针对部分地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倾向,国务院脱贫办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切断形式主义的思想根源,及时纠正脱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新华网,10月26日)

精准脱贫工作无疑已经成为各级各地的重点中心工作,随着工作的进一步推进,除了形式主义抬头之外,还有几个问题值得高度重视,否则将会严重影响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

一、识别标准的科学性

建档立卡时,认定贫困户的标准简单得几乎让人难以相信,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的就是贫困户,这个标准看起来似乎是有道理的,低于2736元不是贫困还会是什么,但是细细想来,这个标准是经不起推敲的。第一个问题是2736元这个标准是怎么来的,这么大一个国家,地区发展的差异巨大,真要拿一个标准来做决策,我只能说“呵呵”;第二个问题是谁能真正知道农民的收入是多少,说实话,我多少还有个大学学历,但要问我一年的收入,而且要精确到元,我还是只能说“呵呵”,更不要说平均受教育水平连初中都不到的农民伯伯,于是只能凭干部们去给农民伯伯们算账,可以农民伯伯们越来越聪明,知道贫困户是有政策的,他不会告诉你他家有多少存款,去年到底挣了多少钱,干部们只能凭经验去估算,所以可以肯定地说当时认定贫困户的时候至少99%的农民收入是不准确的,因此会产生不少的边缘户,明明情况差不多的两户因为算帐的问题导致一家是贫困户,可以享受很多政策,而另一家却成了一般户,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别人享受政策,最终会因为强烈的现实反差走向上访之路;第三个问题是人均纯收入真的是衡量贫困程度的唯一标准吗。这里要搞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概念。农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扣除的只能是生产成本,至于医病用了多少、读书用了多少都不能计算在内。举个例子,如果张三家3个人,今年收入了20000元钱,买种子、肥料、饲料等生产性支出用了5000元,儿子读书用了3000元,日常生活用了8000元,看病用了6000元,那个张三家的年人均纯收入为(20000-5000)/3,即5000元钱,各位,你们没有看错,这就是人均纯收入的计算方式,完全没有考虑吃饭、读书、看病等必须生活支出,按这个标准算,张三家就不是贫困户,你如果去问张三是否已经脱贫,他只能“呵呵”,原因是张三家今年的实际收入为20000-5000-3000-8000-6000=-2000元,也就是说张三家今年还需要借2000元才能过日子,现在明白了,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的肯定是贫困户,但是高于这个数的说不定也是贫困户,因此只以人均纯收入作为识别贫困户的标准是非常荒唐的。在面对习大大提出的精准脱贫的新课题的时候,太过仓促的动作导致识别标准体系极不完善,看似精准、实则模糊的标准对后面所有的工作都带来了不可估量的麻烦。

二、政策体系的前瞻性

用突如其来来形容精准脱贫工作一点都不过分,从2014年6月刚听说到2015年底已经成为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从中央到地方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面对如此重的压力,各级脱贫部门来不及进行试点、来不及有一个完整的政策设计甚至于来不及有一个完整的工作思路就凭感觉开始开展工作,可以想象这样的工作必然以大量的资源浪费、大量的朝令夕改和大量的虚假数据为代价。先从资源浪费说起吧,贫困户的基本情况调查前前后后至少填过四次表,县上的、市上的、省上的和国扶的,各个系统之间互不兼容,说多了都是泪,继续填表吧。。。。。再说说朝令夕改的事,贫困户的识别标准是2736元,在2015年脱贫的时候先说的是以3100元为标准,于是大家都按3100元的要求填报各项表格,当大家都要完成的时候,上级却告诉大家3100元是不对的,要按2800元这个标准,那基本上就宣告前面的措施、规划、收调查全部报废。再说说数据的事情,脱贫部门对数据要求非常严格,力求真实反映数贫困户的具体情况,可是给基层的时间却很有限,经常是要求在两三天的时间里完成,要数据真实必须入户调查,要入户调查必然需要大量的时间,需要大量的时间?开什么玩笑,时间紧、任务重,没时间!不按时完成任务又要问责,怎么办,编吧,上面要求什么样的数据就给什么样的数据,系统承认什么样的数据就输入什么样的数据,哪怕是真真切切调查的数据也有可能因为脱贫系统不认可而改得乱七八糟。有人奇怪了,你们这么编不怕追责吗?怕,怎么不怕,但是因为数据不真实追责那是以后的事,而且法不责众,大家都在编数据总不能把大家都斩立决吧,而如果完不成任务被典型处理那可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精准脱贫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走向了高潮,基层干部也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被反复折腾,现在从事基层脱贫工作的干部早已没有了工作的激情,而是心生反感,难道脱贫就是这样无休止的折腾吗?

三、帮扶措施的实用性

说是“理想化的政策”,是对居于庙堂之上的政策制定者们的尊重,如果用中性一点的词应该是“脱离基层实际的政策”。先说说帮扶规划吧,按脱贫部门的要求,每一户都得有一个有针对性的帮扶规划,这倒是应该的,但是问题来了,现在都还没有出台具体的脱贫政策,这个帮扶规划怎么来制定,比如李四家确实居住在条件很差的山区,最科学的方案应该是进行移民搬迁,可是现在移民搬迁倒底政府能补助多少,补助少了,只能搬一次穷一次,李四自然不愿意搬,补助足够的情况下李四倒是很愿意搬,现在补助是多少都不知道,如何来确定搬或是不搬。再比如说王五家有个病人,规划中自然要体现医疗救助,可是医疗怎么救助到现在为止大家都是一头雾水,即使做进规划,又能指导些什么呢。脱贫政策的滞后导致规划要么不科学、要么难以实施,最终只能躺在文件柜里。再说说脱贫措施吧,里面一个重要的帮扶措施是扶持生产就业,这也是个看来合理,但却很难操作的事,通过产业脱贫不是生产出农产品就能脱贫,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能不能卖掉、能不能卖个好价格,如果干部能准确地判定市场变化,能保证群众种出来的东西能卖出去并且卖个好价钱,产业脱贫倒是好办,可关键问题是干部有准确判断市场的能力吗,没有,如果有这个本事的话早就不在公务员队伍里呆了,自己去当农民赚钱了,在干部们自己都无法判断市场的时候怎么去帮助群众制定产业规划并且发展产业,如果到时候卖不出去,是我们自己买了吃了呢还是自己买了吃了呢,非常庆幸精准脱贫没有提前几年开展,不然我都可能动员群众去种吗卡了,看看现在的吗卡惨状吧,不知道有多少想通过吗卡致富的人又进入了脱贫的名单,但是谁能保证类似的情况不会重演,看到现在一个村一个村的种核桃、猕猴桃。。。。。结果会不会真的就脱贫致富了呢?

四、几点建议

一是要明确贫困户的标准。所谓明确贫困户的标准并不是要把识别标准明确到元、角、分,越是这样明确,到基层的操作就越困难。在识别贫困户时应多用定性的标准而非定量的标准,中央新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在开展精准脱贫工作时少去给群众算收入账,因为不论是群众还是基层脱贫干部都不会认同简单的以人均纯收入标准衡量是否脱贫,多看一看贫困户的实际生活情况,以定性的标准去识别。

二是要明确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的程序。现在很多地方的贫困户识别和退出都有一个民主评议的程序,这各识别和退出的标准放在一起就尴尬了,比如张三明明离“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有差距,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在民主评议的时候就是通不过,这个时候张三能不能被认定为贫困户呢,要知道中国的农村民主是受到诸如宗族、人缘等很多因素制约的,有标准就执行标准,不要再评议,如果怕基层干部乱来,只需要坚持公示制度和问责制度。

三是切忌大包大揽。我们的政府是大政府,几乎无所不能,对脱贫也几乎是准备大包大揽,可是不要忘记,决定贫困户是否能致富的最终决定因素是市场,而市场自有市场规律来调节,而政府是控制不了市场的。政府应该做的是群众自己不能做的事,比如说给没路的地方修路、比如说给没有劳动力的低保政策兜底、比如说给得了大病的救助,但是产业上的事如果政府不能肯定什么产业赚钱的话还是让群众自己去干吧。

四是高度警惕披着“痕迹管理”外衣的形式主义。为确保精准脱贫工作不走过场,现在有一个新的提法叫做“痕迹管理”,简单地说就是事事要留资料,哪怕你是和贫困户唠叨两句也要记录下来,但实际工作中根本不可能做每一件事情都要写在纸上,但这不行,检查资料是重点啊,光是资料清单都是十多页,资料没有做了也是白做,做了没有写那就补,既然可以补,那么没有做的事也就可以通过补资料变成做了的事,因此,为了应对现在基层脱贫工作有三分之二的精力放在做各种资料上。检查组的应该好好想想,你们检查了那么多的资料得多少人用多少时间来做啊,这些人的这些时间都用来做资料了,又怎么有时间去做实事呢。当然,并不是说过程控制不重要,但是如果过程控制全部以资料的形式来体现的话,那么就会演变成新的“形式主义”。有那么多的时间查资料不如到群众家里去问一下到底帮扶干部做了哪些事,帮扶的成效怎么样,也让脱贫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去做事而不是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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