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时评

古村落旅游开发中存在问题呢

[ 作者:唯美乡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7-25 录入:实习编辑 ]

交通不畅 可达性差

“古村落之所以能够在城镇化的浪潮中保留下来,主要是因为交通偏僻而得以幸免。”一位古建筑专家如是说。很多古村落成功躲过了城镇化浪潮,然而这也成为古村落旅游开发的直接障碍。偏僻的交通区位、落后的道路设施、薄弱的交通服务,导致游客的在途时间成本高、旅行舒适性差,大多数游客因此“望路生畏”。

人才不够 层次较低

大部分进行旅游开发的古村落,开发主体通常都是村集体成立的旅游开发公司。由于古村落缺乏专业人才,加上人才引进意识薄弱,人才引进力度有限,导致村集体旅游开发公司的旅游开发、经营管理人才奇缺,造成旅游开发的步伐非常缓慢、旅游开发的水平总体低下,难以适应客源市场不断升级换代的旅游需求。

产权不清 环境制约

古村落旅游开发依托于古村落风貌建筑和人文环境,在村落保护、旅游开发、经营管理中,必然涉及到大多数村民的生产和生活,与村集体公共利益和村民个人利益有千丝万缕的关联。由于旅游开发的公共产权界限难以界定,现代旅游经营管理对村民传统生产和生活造成冲击,结果,在旅游开发与经营中,村民与旅游开发公司时常发生矛盾和利益冲突。如何协调与原住民的关系,成为横在许多旅游开发公司前面的老大难问题,也成为前提资金投入中非常大的“交易成本”。

投资不大 经营受限

古村落的旅游开发,第一步首先就要进行古建筑的修复、村容村貌的整治、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完善,而这些都需要大量的前期资金投入,超出大多数村集体、个人或企业的承受能力。

组织不当 理念落后

在我国,物质文化遗产归国家文物局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归文化部非遗司管理,村镇建设归建设部村镇司管,有些业务又归农业部管。如此一来,传统村落的保护哪头都不靠,也没有一个明确的部门专门负责。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虽然评定出160多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但评定标准是从建筑方面考虑的,且门槛很高,而很多拥有国家级‘非遗’的传统村落又不见得能列入其中。结果,传统村落就成了‘被遗忘的角落’,也造成了目前古村落保护困难的现状”。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头条号 唯美乡村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