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精准执纪”护航精准扶贫。今年前6月,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84件,党政纪处分103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新华网,7月 14 日电)
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是“十三五”期间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善政工程、良心工程,国家的投入也是相当的大,资金主要是用来帮助贫困户群众脱贫致富的,是党和政府对贫困户群众的雪中送炭,是解他们的燃眉之急的,目的是让千万的贫困地区百姓脱贫过上小康生活,然而有些苍蝇就叮上了这块大蛋糕想方设法要吃掉一部分。“扶贫腐败”很可能让那些生活在底层的百姓,失去本属于他们的救济而身处困境,让他们对于未来丧失希望和信心。另一方面,当扶贫的“救命钱”被无情地侵占,在贫富差距、地区差距越来越大的今天,会让贫困地区的人们失去最后一点从贫穷中突围的机遇。而这两点一旦发生,将严重影响“十三五”脱贫攻坚的进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的实现。因此,对于“扶贫腐败”必须“零容忍”。
笔者认为,扶贫是国家在出钱出力实实在在为民办好事,就不能让腐败成了脱贫攻坚的一道鸿沟,这期间一定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资金的监管。首先抓好纪律保障。要完善精准扶贫的配套制度,重点完善扶贫开发、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让扶贫工作有章可循。其次注重过程监督。积极发挥部门合力,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信访核查等方式对各级党员干部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要认真查找在资金分配、项目审批、物资采购中有无“暗箱操作”、以权谋私问题,在管理和实施扶贫项目过程中有无挪用、截留扶贫资金问题,在落实公示制、报账制过程中有无弄虚作假等问题。再是要严格落实问责制度。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推动扶贫工作落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及时跟踪提醒,严肃执纪的原则。要严格追责到位,确保责任追究到事到人,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领导干部务必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增强宗旨意识,不断提高自身党性修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政底线,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加强自我约束能力。不管是什么级别的干部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一心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更要管好自己的手,不要让自己的权力之手伸向群众的口袋,用真抓实干的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
作者地址:北川县片口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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