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恶意欠薪并逃逸半年之久的闫某等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这是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公安分局开展“网上追逃行动”所取得的又一成果。今年以来,该大队已经累计移交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0余起,有力打击了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人民网,6月6日)
农民工本是社会上最淳朴的劳动者,他们因为文化较低,维权意识不强,所以只能用自己的血汗来换取微薄的工资收入,而这些可能会是他们整个家庭的全部收入,因此农民工能否顺利获取工作报酬,关系到许多家庭的生存和发展。然而对这样一些在社会中处于弱势的群体,有些良心泯灭的人仍然不予放过,他们通过诱骗、欺诈等卑鄙手段,让农民工为他们卖命,为他们赚取利益,而到了将要给农民工结算报酬的时候,就卷款逃跑,玩起了“失踪”。这些人已经违背了法律,触犯了《劳动法》相关规定,因此必将他们绳之以法。
以前,我们屡屡在媒体报端看到某某民工讨薪不成以死相要挟,甚至出现过为讨薪而自杀的极端事件。对于民工来说,微薄的报酬可能是他们家庭购买一年口粮的费用,可能是他们返乡的车票,可能是子女就学的学费,所以每一笔欠款都非常重要。但是由于民工维权意识不强,包工头跑路行踪难定等情况,也使讨薪成为劳动监察部门想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棘手之处。但路虽艰难仍要前行,面对困难我们还是发现,党和国家屡屡出台政策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抓好农民工工作追讨工作,努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正是认识到了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他们联合公安分局开展了新颖的“网上追逃行动”,成功处理了20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劳动监察部门作为法定的专门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的具体执行部门,有义务为维护农民工的权利做出实质性的工作。河北共为35.5万农民工追讨工资35亿元,有效的说明了劳动监察为农民工追讨工资增加了底气。
三申五令不如实际行动,劳动监察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对雇主有一定的约束能力,但是难免会出现少许对规定明知故犯的人,而就是这些人成为了阻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路上的“绊脚石”。同时劳动监察部门作为受理劳动纠纷的职权部门,也是农民工心中正义的靠山,是农民工追讨欠薪的最后底气和砝码。因此劳动监察部门只有采取实际行动,开展工作来移开这些“绊脚石”,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
作者单位:四川省三台县建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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