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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干部打铁还需自身硬

[ 作者:演演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6-08 录入:吴玲香 ]

近日,某县纪委曝光贫困村村主任、党支部书记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中饱私囊,原本由县农业局在水稻种植示范片区免费发放的水稻种私自收取费用装入个人腰包,还虚报冒领49个贫困名额人饮工程款1.96万元。从本案例看来,虽贪污涉案金额与高管“大老虎”相差甚远,但却严重损害了贫困群众的利益。现阶段扶贫工作是各级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为推进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顺利实施,防止和预防扶贫领域发生职务犯罪,有关部门应采取一些针对性措施,预防扶贫中滋生腐败。

建立完善防腐体系,筑好“防火墙”。修订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相关制度和办法;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认真探索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和绩效监测、考核办法;集中开展清理结转结余扶贫资金督导落实专项行动;加强社会监督,用好“扶贫专线”;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着力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广泛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对所有党员干部开展扶贫工作廉政教育,通过学习扶贫工作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对象识别和扶持、规划编制和落实、项目审批和实施等重点环节,让扶贫干部明确扶贫工作的纪律要求,确保各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通过通报扶贫领域中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努力做到宣传全覆盖“咬耳扯袖”常提醒。

严格廉政考核。认真推行扶贫项目廉政承诺制和绩效责任制,在实施扶贫项目的村层层签订《扶贫项目廉政承诺书》《扶贫项目实施绩效责任书》,签订情况作为启动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动态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对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的干部进行约谈提醒。

在实施扶贫工作中,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筑牢防腐拒腐的思想防线。对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要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堵塞漏洞,不给腐败分子可乘之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各阶段目标和任务,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对基层腐败的零容忍和高压惩治态势,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作者单位:绵阳七曲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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