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责任,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06月06日 人民网)
在长沙启动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上,揭晓并颁授了“2016—2017年绿色中国年度人物”,发布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从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等10个方面对公众行为进行了规范,激励人民群众争当美丽中国的践行者。
在宣传教育中增强责任感。主题活动三年目标,分三步走,离不开群众的参与。社会群众既是优美生态环境的享有者,更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参与者。因而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要把环境保护的法规教育与《规范》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公民关注环境质量,参与生态修复治理行动,学习生态环境科学、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
在主题实践活动中增强行为自觉。把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重要时间节点有机结合,开展《规范》等环保法规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在小手拉大手、城乡融合中强化社会公众的责任担当。节约能源资源,从选择绿色产品入手,不跟风购买更新换代快的电子产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
在浓厚社会氛围中培育文明新风。结合主题实践活动,村(社区)在贯彻落实《规范》中,把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细化到村居民公约中,把党和政府的行为变为社会公众的行动。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引导群众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并在乡村场镇设立文明劝导岗,纠正乱丢垃圾、纸屑、烟头等行为,让损害环境的行为得到有效治理,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变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作者单位:盐亭县商务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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