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常态化督查巡查的指示要求,依据中办、国办《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的规定,日前,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启动2018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决定于6—9月分三批、每批7—10天对中西部22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督查巡查。(06月05日 人民网)
督查巡查虽是推进工作落实的惯用方式,而国务院这次扶贫工作督查巡查却采取不提前打招呼,深入一线、直插基层、进村入户的方式,让基层扶贫干部再次崩紧了神经,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做实脱贫攻坚工作。
督查巡查人员更为广范。虽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带队,抽调有关单位人员组成,但是邀请了各民主党派中央派员参加,既表明了党中央打赢脱贫攻坚硬仗的坚强决心,又表明了在肯定成绩中不放过问题的整改的信心,并把脱贫攻坚置于民主党派监督之中,从中吸取对脱贫攻坚的意见和建设,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同时警示扶贫干部,下足“绣花”功夫,破解贫困群众的各类困难,着力提升扶贫成效。
督查巡查方式更灵活。不打招呼,直奔一线,到群众去查实情,听真话。要求各级扶贫干部以作风转变年为契机,切实整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等作风,始终与群众吃住在一起,共谋脱贫致富之策;在对接群众的需求中,把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培育致富产业、解决群众难题有机结合起来,做实做细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方能交上合格的答卷。
督查巡查任务更为明确。督查巡查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考验的是各级是否把党对脱贫攻坚的领导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因而对扶贫成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帐,明确整改领导和责任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逐一落实到位,以一步一个足印做实脱贫攻坚工作。扶贫工作中任何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都将受到党规法纪的问责。
督查巡查在创新方式中强化落实的责任。国务院采取实地调研、暗访抽查、受理举报等督查巡查方式,也为基层开展督查巡查工作提供了借鉴。作为基层党政干部,既要创新落实中央的各项扶贫政策的举措,在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培育致富产业、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提升群众的内生动力,拓宽致富渠道;又要在转变干部作风、开展扶贫领域的“微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中下真力、下真功,更要把上级考核与自身查找的问题纳入台账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才能增强脱贫攻坚的活力,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硬仗。
(作者地址:盐亭县金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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