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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保障农村老人住房安全叫好

[ 作者:山夫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6-01 录入:吴玲香 ]

子女住新房,父母却住在危房,要依法严惩!继安徽岳西县之后,近日,阜阳市颍上县、颍东区、阜南县也相继发布了《关于督促限期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人民网 5月30日)

在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老人贫困户、老人住房困难的现象较为突出,原因在于一些年轻人转移自己的负担、加重政府扶贫责任有关,因而通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强化年轻一代的尊老敬老观念,势在必行。

敬老孝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群众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提高,但也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如年轻人住新房,父母住危房的现象。特别是脱贫攻坚开展以来,随着国家对贫困群众扶持力度的加大,一些年轻人为了享用扶贫政策,在个别基层干部的推波助澜下,将父母与其分户。这些老年人年老力衰,只能种一点土地维持生计,按照脱贫的标准,无论怎么算账都处在贫困线以下,且住在危房中,作为基层干部为了完成扶贫任务,只能纳入帮扶和纳入住房维修的范畴。如何依法强化年轻一代养老孝老的义务,阜阳市在脱贫攻坚中作出了探索。

 敬老孝老需要法制护航。虽然国家法律,对子女不履行法定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推脱逃避瞻养义务的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更会受到法律惩处,但是在具体执行中却受到诸多瓶颈的制约。因而要把普法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尊老敬老的道德模范进行激励,以典型的案例予以警示,并实行尊老敬老红黑榜制度,在定期评比中约谈不依法履行尊老养老的群众,从而浓厚社会氛围,促进农村年轻人担起养老的责任,减少老年贫困户,以便政府部门,把有限的扶贫资源运用到刀刃上,引领更多的贫困群众脱贫奔康。

惩治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敬老养老行为,需强化法律责任。虽然阜阳市严惩“自己住新房,爹妈住危房”行为的公告,有具体的处置方案和时间表,但并未引出具体的法律条规,对不依法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构不成法律的警示。公告的虽然得到了社会的认同,但执行效果有待实践的检验。但不管怎么说,阜阳市依法治理农村不依法履行养老孝老、侵占扶贫资源行为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期待在结合当地实践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法律进一步细化措施办法,让公告内容在落地中,营造尊老养老孝老的社会氛围,进一步聚集脱贫攻坚的正能量,为其它地区提供社会治理的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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