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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治理不能让现实“浇灭”热情

[ 作者:鱼予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1-24 录入:实习编辑 ]

11月21日,环保部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散乱污”企业整治现场会。根据预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不利,大气污染物扩散能力较差。在整治现场会上,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表示,对“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必须坚持“零容忍”,环保部将继续开展专项行动。(人民网11月22日)

单从“4月1日—11月15日,环保部从全国环保系统抽调5600名一线环境执法人员;对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这是环保部有史以来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执法行动;‘2+26’城市已排查涉气‘散乱污’企业及集群6.2万余家”等信息来看,此举不失为一个治理污染积极信号,表明环保部门介入环境污染的积极态度。

不难看出,强化督查启动以来,效果也可谓明显。“2+26”城市PM2.5同比下降6.5%,北京PM2.5浓度连续7个月低于60微克/立方米,达到历史最好水平;“2+26”城市在一季度PM2.5同比上升12.5%的严峻形势下,空气质量恶化趋势得到全面扭转。但,在11月21日,环保部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散乱污”企业整治现场会上,根据预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秋冬季气象条件整体不利,大气污染物扩散能力较差,治理效果远远没有达到理想中的境界。从另一个方面折射出,要破解环境污染的难题,单凭环保综合督查暗查,仅靠对“散乱污”企业的明面惩治,已经是远远不够。环境治理尤需此“消”彼不“长”。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毋庸置疑,经济发展对环境质量具有决定性影响。正如有专家所言“环境污染不仅是一个技术性问题,更是一个由社会结构、社会过程和社会成员的行为模式长期累积而成的社会问题”。而每每说到环保事件,都会让评论者浮想联翩。更会让民众想到企业、地方政府、环保监管部门三者之间的微妙关系。诚然,通过对地政府主要领导因整改不力被公开约谈,环保压力层层传导,以此打破地方政府不敢查、不愿查、不想查的思想壁垒,让企业认识到督查绝不可能靠“避风头”“找人脉”过关,值得点赞。但能否打破“远水救不了近火”定式着实难说。

在党的十八大中就提出: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共治。事实上,环境治理不此“消”彼 “长”,需要政府监督部门、企业、公众“共同携手”。企业是污染治理的主体,政府是监管企业的主体,公众是监督政府和企业的主体,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要规避地方政府一些领导干部为了用GDP换取“乌纱帽”,而不惜污染环境的现实,戴上“污染帽”;涉污企业,自诩为地方政府的香饽饽,环保部门不能轻易得罪它,地方政府又不怎好意思得罪它,在利益链条的末端,只能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了。换句话说,得从根本上扭转一些地方政府和主要领导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发展的冲动。

如何用常态化的手段,让整个社会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达到可预期。“问题——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新问题”是环境治理怪圈,千万不能让现实给我们泼了一盆冷水。再看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愿各级政府部门切实转变环保观念,改革政绩评价体系,自上至下建立起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落实环境污染问责制度,彻底铲除拿环境换GDP的现实土壤,让民众的监督不再是看客。更是期待各部门真正联手,各尽其责,多措并举,让企业意识到环境违法此路不通。那么,热情会依旧!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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