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7月以来,江西省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723件1127人,其中,处分297人,通报曝光389起785人;追究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28起,处理251人,处分63人。(人民网 9月4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扶贫,一条漫长而艰苦的征程,以举国之力发起中国式扶贫,到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所有贫困县“摘帽”。三十年间,沿着这条路,扶贫政策几经调整,终于开始冲刺。然而,随着精准扶贫的推进,路上难免遇到了磕磕绊绊,走好扶贫路,需“刮骨疗伤”,从思想教育、监督检查、线索处置三个方面加强管理,挖出“毒瘤”,为扶贫路清理障碍。
紧盯基层,加强思想教育。民间有句俗话,“天高皇帝远”,原指偏僻的地方,中央的权力达不到。现泛指机构离开领导机关远,遇事自作主张,不受约束。审视查处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不少是村干部职务犯罪,以为在基层便可独霸一方,导致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问题凸显,人情扶贫、关系扶贫等屡见不鲜。因此,必须加强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的廉政思想教育,提高政治觉悟,增强纪律意识、法治意识,从根本上树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洁意识。
围绕资金,加强监督检查。扶贫,作为一项举国大事,涉及资金巨大,为贪腐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首先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比如贫困户退出、脱贫成效、资金扶贫等,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贫困对象对资金的使用途径、方式能够清楚明白;其次要成立专门扶贫工作监管机构,在扶贫资金下达前后等重点时段不定时开展突击检查,加强对人、财、物的有效监管,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到位。
依托群众,加强线索处置。“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谁做得好,谁做得不好,群众心里都有一本明白账。针对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需充分利用现有的信访举报平台、举报箱等,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抓住一批问题性质恶劣,群众反映集中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重点查处,形成震慑力。
(作者单位:绵阳市安州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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