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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历史记忆 传承中华文明

[ 作者:刘淑梅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7-12 录入:吴玲香 ]

中国福建省鼓浪屿7月8日在波兰克拉科夫举行的第41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世界遗产大会)上获准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至此,中国已拥有52处世界遗产,成为世界遗产地最多的国家。

世界遗产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五千年的古老文明,漫长的农耕文化历史,以及56个民族多元化的文化生态,显现了中华民族民间文化艺术资源十分丰富及天才的艺术创造,有极高的历史价值,许多种类或世间独有,或世间第一。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受许多条件因素影响,我国原本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受着猛烈的冲击。

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是口耳相传,诉诸试听而疏于记录和固态化。因而常常是转瞬即逝,不可再生的。一旦消亡或流失,在落后的记录手段和技术条件下,基本无法恢复或再生。这就意味着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丰富,但也很脆弱。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整理和保护行动落后于它的消亡速度,呈现出岌岌可危的现状,如民间戏曲、戏剧在衰落,年画、剪纸、皮影正在逐渐消失。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定了对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的民间艺术工作给予扶持的方针。但近些年保护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普查力度不大;二是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滞后,资金技术贫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缺乏正确的开发利用;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法律保护依据;四是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及人才的培养,传承渠道不畅。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组成部分,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对中华文明的传承。因此,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常重要的。首先,加强立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法制轨道。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单靠“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等保护措施已远远不够。必须加强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才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的保护。立法工作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而,我们必须加大对一些基本问题的深入研究,在实践经验中总结提炼出相关的法律原则并通过立法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制度。其次,提高全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从古到今,从中国到国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式及过程,我们可以看出人在这里面起一个主导作用,人的素质的高低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受保护程度的高低。最后,切实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全社会的努力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使我国珍贵的、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并得以传承和发扬。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由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是我国独有的历史记忆。无论是党、政府,还是全社会普通大众都应该致力于保护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守住这份历史记忆,传承中华文明。

(作者单位:绥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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