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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安之:从实践端看农业供给侧改革中的概念泡沫

[ 作者:赵安之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3-08 录入:19 ]

——论中产者进入农业产业的时间窗口尚未到来(以镇原县为例)

连续14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三农主题,调子没有变、力度没有减。近些年来,笔者坚持学习一号文件(或被师长带着学、或被领导牵着学、或被自己逼着学),学最近的,学过去的,学的多了,觉得一号文件除了举国点赞的高瞻远瞩之外,难免也存在一些短处。如长于“新提法”,而短于“好做法”;长于“概念引领”,而短于“制度供给”;长于面面俱到、事无巨细,而短于重点突破、回头总结。

近些年,在地权改革、农村金融、人才计划等要素配置领域,令人眼花缭乱的新锐概念迭出,但是,每一个新提法在实践环节,到底落实的效果如何,以及还存在多少亟待破解的制度障碍?却鲜有人将镜头聚焦于基层去解剖麻雀、探索真相。当然,基层工作者(实践者)的集体失语也有很多难言之隐。但是整个社会热衷于“玩概念”,而不关注如何“玩实践”,总归不是什么好事情。笔者斗胆请缨,还请各路看官多多支持。

在“供给侧”改革的主旋律下,今年一号文件的主题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属预料之中。最近仔细研习文件的同时,也阅读了唐仁健、韩俊等官方的,以及其他学者的相关解读。依笔者理解,聚焦“供给侧”的深化改革,最根本的就是要解决人(人才)、地(用地)、钱(融资)等原始要素的配置问题。而其他的花哨概念,或是可以归为以上三类,或只是些花拳绣腿、概念泡沫。

而这些新概念、新政策到底能在实践端释放出多少新动力、新能量?“政治实践”和“政治情怀”从来都不是同一回事情,“实践”关注怎么做,“情怀”关注怎么想?范仲淹固然有先天下忧、后天下乐的“高姿态”,但不一定能有革新除弊、励精图治的“好做法”。用马克思老爷爷的话说,农村现存生产关系,阻碍了撂荒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用唐仁健的话说:“农民增收的传统动力减弱了,新的动力跟不上。”用笔者的话说:“新的概念迭出,却缺乏新的制度支撑,中产者进入农业产业的时间窗口尚未到来”。

下面笔者以镇原县部分区域或行业的数据为例,从土地、资本、人才三大基本要素着手,分析基层实践工作中的困境都在有哪些:

土地(三权分置+农业补贴)

本届政府的土地新政为“三权分置”(即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自该政策提出以来,全国范围内土地流转面积已经超过3.8亿亩,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28.8%以上。而镇原县县城所在的城关镇,全镇土地流转面积为3369.01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99%,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郊地区尚且如此,遑论其它。

其实,“承包经营权”原本就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形式,很难人为的将其分割为“承包权”(法律概念)和“经营权”(经济术语),相当于在同一个所有权上分离出两个相似的用益物权,如此只是让土地法律关系人为复杂化。问题的关键在于,《物权法》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占有、使用、收益、流转、续期、征收补偿等为内容的“权利束”,在三权分置以后,尤其是农户的承包权长期以一种法律上的虚拟形式存在,该项虚拟权利在农户与代继之间的转让、继承、分割、补偿将会产生多少矛盾,尤其是和经营权(经营者)产生的激烈冲突将如何化解。如果不能将这些权利归属厘清,而只是在实践中冒进,将会使基层干部陷入权利纠纷的汪洋大海而无所适从。

2017年一号文件中再提“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这里“有偿退出”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有偿的资金来源在哪里?近些年,在千方百计盘活农村资源、赋予农户更完整的土地用益物权等方面做了很多探索,诸如宅基地改革试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承包经营权可抵押可担保等等,但是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改革道路上,还缺乏大量的制度供给、法律支撑、实践经验,作为一个处于基层工作最前沿的大队支书,深有无法可依的无助感和恐慌感。

再看与农村土地制度高度相关的农业补贴制度。2017年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补贴政策的“指向性”和“精准性”,也是老调重弹。自2004年为奖补农业生产的“三项补贴”实行以来,补贴结果违背补贴初衷的现象普遍存在,已经招致大量批评,但至今依然无从改进。十年前,“三项补贴”是完全按照承包权进行统计发放的,概不过问承包农户的土地是自己耕种、还是转包别人、还是已经撂荒,而这种人人有份利益均沾的泛福利式发放,导致了今天补贴政策的目的性和效率性极差。“三权分置”以后,经营权才是“三项补贴”需要保护和奖补的真正对象,但土地的真正经营者,却既要承担承包户的地租,还拿不到政府的农业补贴(即承包者既拿走了地租,也拿走了政府补贴,却并没有从事农业生产),是承包权对经营权的剥夺。这为中产者进入农业产业造成了不小障碍。笔者在实践中,多次提出寻找恰当手段,让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的承包户吐出农业补贴的办法,却均被同僚所耻笑,也被上级领导视为胡闹。

资本(金融支农+财政支农)

在过去几年的基层实践中,农村金融(含农业保险)能算得上笔者理论学习最扎实、工作开展最彻底、和众多基层官吏交流最充分的领域之一。该专题也是拙著《祁村奋斗》中重点阐述的一个章节。目前的农村金融市场,算得上乱象横生(信贷投放乱、市场利率乱、监管责任乱等),政府以财政手段干扰金融市场的粗暴做法难辞其咎,其中“金融风险财政化”是地方财政、金融机构、贷款农户三方深陷金融泥淖的主要原因。

从源头上看,农户的集体资产因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不完整而缺乏抵押品,很难在金融市场上以完整的市场主体出现,是导致农村金融市场失灵(金融抑制)的罪魁祸首。为了解决农村金融供不应求的结构性矛盾,地方政府身先士卒、饮鸩止渴,或以财政资金直接放贷(如互助资金)、或以财政资金成立担保公司抵押贷款(如妇女小额贷款),结果因过度担保引起的道德风险,导致贷款农户大量恶意拖欠,使支农贷款出现巨额不良记录,增加了财政负担、侵蚀了公众福利、败坏了社会风气。

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混淆了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的分工和界限,政府不应该介入金融市场之中,以地方财政充当放贷者、担保者,这是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政府应该千方百计赋予农民更加完整的产权,从法律源头上化解农户抵押品不足的问题,使农户在金融市场上作为一个独立而健全的市场主体出现,并对自己的一切金融行为承担后果,同时加强金融监管与对不法行为的法律制裁,使恶意拖欠贷款的市场主体得到应有的惩罚,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2017年一号文件中涉及农村金融的条款篇幅最长、态度最明确。面对农村金融市场呈现的分散、混乱,投机、寻租的基本现象,地方政府的着力点应该在农村金融立法、制度供给、市场监管上下功夫,如农村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村镇银行、互助资金、互助保险、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主体,需要厘清各自的业务范围,以金融手段奖优惩劣(如对优秀机构执行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以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而不是让地方政府介入金融系统内部,胡作为、乱作为、急功近利、越俎代庖。如果一个创业者在这样的金融环境中融资,那就得看您的手段如何了。

人才(人才培训+科技创新)

一号文件中有关农村人才培训、科技创新、就业创业等方面的众多条款,笔者以为统统可以归在“人才”(或劳动)这一生产要素之下。这一板块的新鲜概念也最为眼花缭乱,笔者通读全篇之后,按层次分门别类的抽离出来,以飨读者:

个体类概念包括:新农民、企业主、乡村工匠、高校毕业生、青年农场主、农业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主体类概念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联盟等;平台类概念包括:创新园、科技园、孵化基地、创客空间、测试检验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技术交易机构、现代农业产业园等,甚至出现了“田园综合体”(及“三区三园一体”)这般高达上的东西。

如此喊破嗓子,其目的就是为了营造良好的下乡返乡创业的氛围。我们可以以镇原县就业局提供的数据来观察下近年来的政策效果如何:2016年全县劳务输出人口为13.4万人(境外就业200人),创劳务收入28.14亿元。全年劳务培训4475人,创业培训513人,城镇登记新增就业12581人(含城镇户籍),累计发放创业贷款939人,5015万元,带动1463人实现就业创业。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相对与全县54万人(常住人口44万人)而言,劳务输出依然占绝对优势,返乡创业人数则非常有限,对地方经济的影响力非常微弱。原因可能也是鲜见的,只有先激活了要素,才可能激活主体、激活市场,而要素配置的关键在于用地(土地)、融资(资本)等核心要素的生产关系。如果束缚前两者的桎梏得意破解,农业创业人才的返乡和回流则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一号文件引领时代潮流,理应高大上、高起点、高瞻远瞩。农业供给侧改革吹响时代号角,从理论上看,它将为中国农业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提供新的动能。“供给侧”的核心在于要素配置,而要素配置的核心在土地、资本、人才。如果这些重点领域的制度供给乏力,只停留在诗情画意的概念炒作上,恐怕于事无补。功夫应在诗之外。

最后请允许一个调侃:人常言,中国之实践在于,“中央政策都太好,大队支书都太坏”。我总是忍俊不禁,中国体制内干部近3000万人(约800万行政编、约2000万事业编),基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士人,却将中国的实践问题——如此庞大的责任——归咎为平均学历为初小水平的编制外的大队支书群体,我总是莫名的想笑。

笔者以一个社会最底层的大队支书,呼吁社会重视实践、关注实践、尊重实践者,倾听实践的声音、允许实践得出不同的结论、正视实践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笔者写此拙文,绝不是求疵于一号文件,而是提供另一种可能存在的视角和姿态,同时从实践端提醒农业创业者,概念泡沫破灭后,要素市场的制度环境或许并不如想象的那样美好。

笔者热爱农村、坚守农村、耕读于农村,期待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愿农业成为令人向往的“大产业”,农民成为令人羡慕的“好职业”,农村成为引人入胜的“新天地”!

作者简介:

赵安之,1987年生,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人,中共党员。兰州大学管理学学士,兰州大学法律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农业硕士。先后担任中共庆阳市镇原县城关镇五里沟村、祁川村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城关镇团委书记等职务,现挂职甘肃省兰石集团工会办公室副主任。

赵安之的代表作品《祁村奋斗》,已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并面向全国发行,两个月以来,已经被法制网、凤凰网、搜狐网、中国文明网、中国普法网、《法制日报》、《甘肃经济广播电台》、《甘肃日报》客户端、《每日甘肃》网、《大学生村官》网、《陇东报》等媒体报道,也被中国法制出版社、兰州大学、兰州大学研究生院、长安街读书会、兰州市团委、镇原县县委宣传部、镇原县团委等官方微信所发布,也得到了掌上兰州新区、掌上庆阳、掌上镇原、镇原通等多家自媒体的推送和传播。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赵安之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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