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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绍春:践行八个必须 争做合格党员

[ 作者:段绍春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21 录入:实习编辑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党员合格,党的组织才坚强有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将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的重要举措。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学在前、做在先,为群众做榜样、为干部树标杆。认真对照《党章》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要做一名合格党员必须达到八个方面的标准。

一、必须忠党爱国

忠于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政治品质。“对党忠诚老实”是《党章》对全体共产党员的根本政治要求,是党的事业顺利发展的坚强政治保证。“对党忠诚”是每一位共产党员的誓言,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将苏联解体与东欧剧变的教训牢记心中,始终将个人的前途命运与党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始终强化党的意识,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与党同心同德,做到忠党爱党。爱国是公民最基本的价值准则,是共产党员的神圣使命。中国共产党是爱国主义精神最坚定的弘扬者和实践者,对党员而言,爱国与爱党,是同源同流,支持拥护党的领导,就是最大的爱国,爱国就是对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坚定地站在爱国主义的旗帜下,怀忧党之心、尽兴党之责,树爱国之心,立报国之志,以实际行动书写忠诚于党、爱国奉献的华美篇章。

二、必须品正德高

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品行端正、道德高尚是党员干部立身做人、从政为官的基本准则。人们判断我们的党,常常是从身边的党员干部个体的言行、作风特别是道德修养开始的。党员干部只有品行端正,才具有道德感召力,才能以德服众、以德聚人,才能真正获得人民群众长久的信任和拥戴。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时强调:“要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激励人民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鼓励全社会积善成德、明德惟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精神力量和有力道德支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关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要求,自觉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以学养德、以行立德、以律护德,自觉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品行,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

三、必须克己奉公

大贤秉高鉴,公烛无私光。公私分明是共产党员的基本政治操守,公而忘私是共产党员的崇高政治品格。《党章》明确“中国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毛泽东同志为自己定下三条原则: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作为共产党员、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这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是“总开关”。如果“总开关”关不紧、拧不牢,出现跑冒滴漏、出轨越界的问题就在所难免;只有关紧了、拧牢了,才能拥有坚定的党性,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才能做到“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四、必须担当为民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执政理念,集中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治本色,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人民至上的公仆情怀、不负重托的责任担当、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群众在干部的心里有多重,干部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我们把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事当家事,群众就会把我们当亲人”。每一位党员干部,不论在什么岗位,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胆量和气魄,讲担当、敢担当、善担当,担责不推、担难不怯、担险不畏、担屈不怨,尽心竭力为民担责,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五、必须勤勉敬业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勤勉敬业,是党员干部应有的工作状态。《党章》要求,共产党员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积极工作”“多做贡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的事业,是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忠诚奉献而不断铸就的”。全体党员干部务必养成勤勉务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发扬优良的学风、文风、会风,增强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工作主动性,超前思考、主动作为,静下心来、沉下身去,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怕吃苦、不尚空谈,坚决克服消极懈怠、麻木不仁现象,坚决杜绝敷衍、推诿、塞责、扯皮行为,专心谋事、用心做事、一心成事,以强烈的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激昂的工作斗志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件事情,以奋发有为、开拓创新的精神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辉煌业绩,以实实在在的成绩和一流的业绩来树立形象、赢得尊重。

六、必须遵纪守法

党有党纪、国有国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更是每一位共产党员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要求。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赢得天下,建立起人民的政权,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有铁的纪律。国家法律是全体公民的行为底线,党规党纪则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圆规之所以能画圆,是因为脚在走,心不动。作为共产党员,在面对物质、金钱、美色等诸多考验面前,必须筑牢党纪红线,牢记党员身份,牢记党的纪律,做到“心中有戒”,敬畏党纪国法,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乱心志,不乱伸手,不失操守,不能犯含糊、不能做选择、不能搞变通,做到“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

七、必须尚俭戒奢

“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尚俭戒奢、朴素节俭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将“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写入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对党员干部从严要求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党的作风决定党的事业成败,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自身的职责和任务,树立勤俭自律的意识,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坚决纠正个别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讲排场、比阔气、超标配车、公款吃喝等奢靡之风,严防奢靡之风败坏党的形象、侵蚀党的肌体、腐蚀党的基业,巩固和谐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推进党风政风民风的不断改善,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力量。

八、必须崇廉拒腐

“廉者,政之本也,民之表也”。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则民心汇聚、百姓拥护。崇廉拒腐,是每个党员干部为人处事最起码的纪律准则。《党章》明确,党员要“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准则》要求党员要“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党员干部应当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镜,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时刻警醒自己,以平和之心对“名”,以知足之心对“利”,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份之想,自觉坚持洁心、洁身、洁行,任何情况下,都坚持清正廉洁,不为名利所困,不为物欲所诱,不为人情所扰,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守住道德“底线”,不触法规“红线”,知所循、知所守、知所惧,守住立身之本,恪守做人之道,坚守为政之要,带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带头严格执行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清正廉政的工作环境、政治生态。

路漫漫其修远兮。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学”是“做”的基础,“做”是“学”的目的。做合格党员要把学和做统一起来,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全过程,统一于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和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新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单位:禄劝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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