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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军:山地特色城镇化发展路径

[ 作者:田军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9-28 录入:实习编辑 ]

贵州地理环境复杂,是全国唯一没有平原支撑的省份,喀斯特地貌分布广泛,境内山地和丘陵占全省国土面积97%,山地特征明显,适宜建设城市的地域十分有限。小城镇是贵州城镇体系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贵州城镇化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贵州小城镇建设依山就势,布局紧凑,建筑高低错落兼具民族、地域特色,与城镇周边自然环境相融合,是体现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的重要载体。

城镇化带动战略是贵州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新引擎。从2012年起,示范小城镇中的旧州镇顺利通过国家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专家组评审,仁怀市茅台镇、西秀区旧州镇、大方县六龙镇、印江县木黄镇、兴仁县雨樟镇、黎平县肇兴乡被命名为首批省级绿色小城镇,小城镇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主要表现在:“1+N”政策增实力、镇村联动谋新篇、绿色发展奠基础、协调整合争突破以及产业发展上台阶五个方面。

贵州山地特色城镇化的发展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城乡规划管控与城镇经济内驱动力不足,社区组织缺乏,公众参与度低,文化保护堪忧,风貌特色不显,城镇建设快速,城镇管理滞后等,今后发展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城乡规划管控力度。具有审批权限的市、县人民政府要对已经审查通过的示范小城镇的总体规划抓紧进行审批,并在城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积极编制实施层面的规划,加大对用地粗放地块的规划调整力度;按照批复的城镇总体规划,严格加强规划管理,加大城乡规划执法力度,适时对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检讨;大力推进一个示范小城镇带动多个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优秀历史民族文化的保护作用;在规划指导思想和方法论上,将绿色小城镇中非建设用地的评价与划定纳入城乡规划编制和多规融合体系,切实加以保护。

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按照加快贵州省建筑业发展的要求和满足示范城镇建设需要,全力打造建筑业示范镇;继续加大对微小企业扶持力度;推动示范小城镇与城市综合体结对子实现全覆盖,签订合作协议并推动实质性工作,将小城镇农产品订单式生产、富余劳动力与城市综合体链条式销售、就业岗位深度融合;积极推进小城镇产业园区、农业园区、物流园区、旅游景区建设,将示范小城镇打造为“5个100工程”互动发展的平台,加快产业集聚,促进产、城、景融合;按照生态工业的理念,做好城市、城镇和农村产业的协调衔接,推动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向循环经济园区方向发展。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制定贵州省示范小城镇创建绿色小城镇实施方案,重点实施生态河道治理、镇村绿道网和山体公园规划建设;围绕“一镇一风貌”建设,实施一条以上镇区主要街道风貌整治,形成特有的地方民族风貌;按照镇村联动思路制定实施方案,整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向镇村联动平台集中;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解决污水收集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农村公共空间卫生整治,建立农村保洁制度,清理乱堆乱放,拆除私搭乱建,疏浚坑塘河道;将传统村落、民族村寨、历史文化名村和自然资源禀赋较好的村寨为重点,建设一批省内外知名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品牌;按照“四节一环保”的要求,加强绿色建筑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城镇住宅、公共建筑、市政公用设施能耗中可再生能源比例;在西秀区旧州镇浪塘村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微田园”建设,加大“窗前、门前、庭前”的绿化美化。

深入推动改革措施落实。按照“1+ N”政策体系,建立示范小城镇改革三级落实台账,逐镇逐项加快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开展示范小城镇改革落实情况全面核查,全面推进《十条意见》贯彻落实;抓好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研究权限交界的具体办法,落实放权清单,开展执法培训,规范运作程序,做到应放尽放,按需下放;加快综合设置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严格项目审批和违章整治,实现城镇建设管理法治化、精细化、常态化。

强化城镇管理服务。对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小城镇,要遵循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设置社区服务中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开展创建文明乡镇、卫生乡镇行动;积极培育基层社区组织,提高居民对绿色小城镇建设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度;建立示范小城镇绿色发展建设指标监测制度,做好数据的采集、审核、综合和认定工作,以数据分析为依据加强建设调度。

(作者系贵州新闻图片社、贵州画报社社长助理)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学习时报 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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