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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礼畅:村规民约应当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标配

[ 作者:雷礼畅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7-29 录入:实习编辑 ]

村里出现小偷小摸、不孝敬父母、邻里纠纷等现象,情节尚未构成违法犯罪的,交给谁来管?怎么管?村干部工作任性、不办事,却没有构成违纪,又交给谁来管?怎么管?为了回答上述类似问题,自贡市富顺县童寺镇凰凤村村委会,修改制定了一份村规民约,并通过经济处罚和村内曝光的形式,试图让上述问题得到解答。据初步统计,这份新的村规民约(以下简称“新村约”)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以来,凰凤村村委会接到村民关于小偷小摸、不孝顺父母、邻里纠纷等情况反映的事件数量明显下降,实施之日至今,村委会依照新村约仅处理过3起类似事件。(成都商报,7月26日)

村规民约是村民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村内实际情况,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是国家法律、法规在基层的具体体现,对本村村民具有教育、引导、约束和惩戒作用。内容主要涉及到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村风民俗、邻里关系、公共秩序、治安管理等各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遇到越来越多纷繁复杂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相对完善的村规民约。

现下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进行,各地也都普遍重视村规民约的制定和落实,这对于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一些农村的村规民约存在着不符合农村实际、教条化、枯燥化、玩文字游戏等问题,既让农民看不懂,更不能起到真正的实效。所以,村规民约应该是简洁明快、易学易懂、触动心灵、获取共鸣、更加“接地气”。

凰凤村此次修订村规民约主要是因为原来的村规民约内容都是镇政府根据上级政策统一制作印发的宣传单,内容大都是“要遵守什么,不能做什么”等大框架的东西,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使得老百姓接受起来很困难。因此,村里希望制订一个更符合实际、更有约束力的新村约。鉴于此,通俗版本的村规民约出台了。它兼顾农村文化整体水平不高等实际情况,这样的村规民约也更易于被接受和落实,从而助力新农村建设。

村规民约是体现和实现村民自治的重要手段,也一个地方一个村落民风精华的集中体现,更是推进现代文明在农村生根发言的重要载体与途径,村规民约应当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标配,它会在净化农村社会风气中发挥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枣阳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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