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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昆云:揪出小蚂蚁的同时更要填补坑洞

[ 作者:何昆云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2-05 录入:王惠敏 ]

本应属于村民的国家农业补贴款、征地补偿款、粮食直补款等国家“福利”,却因部分村干部的“一己私欲”,被套取贪污侵占,严重损害村民利益。这样的村干部令人心寒,也必将受到严惩。(2月4日 内蒙古晨报)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制定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各种惠农的民生政策,给农民带来了“真金白银”的实惠,如种粮直补、农业补贴款、征地补偿款等,但这些惠农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程度在我们基层干部中或多或少地表现出一些腐败行为。虽然农村腐败案件尽管涉案人员级别不高,有些案值也不大,但都是老百姓直接可感受到的身边腐败,不仅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对群众利益造成损害,也给基层社会稳定带来更多风险。

现在“老虎”、“苍蝇”在不断拍打,相对于“老虎”、“苍蝇”的贪腐来说,村干部的贪腐恐怕连“蚊子”都算不上,充其量只能算是“小蚂蚁”。然而,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的规模在不断增加,村干部手中掌管的“权力”也在不断加大。一旦失去有效监管,“小蚂蚁”照样干出“苍蝇”、“老虎”的事来。

现在农村普遍实行“村账镇管”制度,其目的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但是在执行上,乡镇财政部门未能很好履行职责,对村级大额支出没有严格审核把关,仅仅是为村里“记死账”,违背了制度的初衷。同时,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也成了一道虚设的关卡。财务公开完全照搬会计账表的方式,对于公开的内容,即使是专业财会人员也不一定完全看得懂。群众不完全明白或完全不明白村里财务收支情况,影响了村民对村务、财务的及时有效监督,致使村集体财务公开形式化。

要有效防止和减少农村腐败案件,必须填补出现的“坑洞”,从源头遏制和减少农村职务犯罪的发生。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完善针对“村官”权力分解和制约的有效反腐倡廉制度体系。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其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务、村务、财务和服务的“四务”公开制度。再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三资”管理制度。

作者单位: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先市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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