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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胜:绿色目标下如何平衡乡村的当下需求与未来发展

[ 作者:陈文胜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6-03-26 录入:王惠敏 ]

陈文胜.绿色目标下如何平衡乡村的当下需求与未来发展[J].中国乡村发现,2025,(04):19-25.

在中国式现代化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协同的背景下,绿色发展已成为破解乡村“发展赤字”与“生态赤字”双重困境的必然要求。乡村既是生态保护的关键载体,也是民生诉求的集中体现,正面临绿色转型长期投入与即时回报的时间错配、生态目标与乡土逻辑的文化张力、国家战略与基层实践的治理落差三重矛盾。如何通过制度创新与治理优化,实现乡村发展中“当下生存保障”与“未来生态增值”的动态平衡,既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命题,也是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路径的关键所在。

一、绿色发展的宏大叙事与乡村现实的微观张力

全球气候治理与中国“双碳”目标构建了绿色发展的宏观坐标系,而乡村作为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其现实需求与战略目标间的适配性矛盾逐渐凸显,形成“宏大叙事、微观实践”的张力场域。这种张力是全球生态治理议程、国家绿色战略与乡村地方性知识、生存伦理之间的互动与碰撞,需从多维度解析其生成逻辑。

(一)从全球气候治理到中国“双碳”目标下绿色发展趋势

从全球治理看,《巴黎协定》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推动各国将绿色低碳转型纳入国家战略,形成生态保护、能源革命、产业升级的全球协同逻辑。在此背景下,乡村的生态价值被重新定义。作为全球碳循环的关键节点,农牧业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总量10-12%,同时承载着森林碳汇、湿地固碳等生态功能,成为国际生态合作的重要场域。这种全球治理议程对乡村的“生态赋责”,既为发展中国家乡村带来生态补偿机遇,也使其面临“生态保护优先”与“经济发展追赶”的双重压力。

从中国战略看,“双碳”目标并非单纯的环境承诺,而是重构城乡发展格局的制度杠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明确要求强化乡村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从而将乡村纳入能源、产业、城乡协同降碳体系,使乡村的生态功能与生产功能实现双重升级。一方面,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成为“可量化、可交易”的生态资产,如浙江“两山银行”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将乡村林地碳汇转化为可交易的“生态股权”。另一方面,绿色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成为连接城乡要素的纽带,反映了乡村在国家绿色战略中的枢纽地位。

这一趋势突破了传统“增长优先”的发展方式,使乡村生态资源不再是经济发展的“约束条件”,而是可转化为经济资本的“生产要素”。但需警惕“生态殖民主义”的潜在风险:部分发达国家将高耗能产业向发展中国家乡村转移,却要求其承担更多生态保护责任,这种“生态负担转移”违背了全球生态治理的公平原则,也为中国乡村绿色发展提出了“自主转型”的时代要求。

(二)乡村场域中未来绿色转型与当下民生诉求的现实矛盾

乡村绿色转型的成本、收益时间错配,构成民生诉求与生态目标冲突。从成本端看,绿色转型需投入大量沉没成本,且具有周期刚性。在湖南的“美丽屋场”建设中,单村的污水管网、垃圾分类系统等环保设施投入平均达80万元,且生态产业培育周期大多需3年以上,效益释放存在显著滞后性。从收益端看,乡村当下民生诉求呈现“生存性”特征,部分欠发达乡村仍依赖粗放养殖等传统高耗能产业,如果强行关停此类产业而缺乏民生兜底,就会异化为牺牲乡村发展的生态运动,将直接激化“要生态”与“要吃饭”的短期对立。

这种矛盾在资源禀赋差异显著的乡村场域更易激化,如那些因地形限制的乡村,绿色产业选择空间狭窄,若政策强制推行统一模式,可能导致生态虽改善而民生却恶化的治理悖论。根据斯科特“农民的道义经济学”论点,贫困乡村的决策逻辑以安全第一为核心,村民更倾向选择低风险、即时收益的传统产业,而非高风险、长期回报的绿色产业,这一矛盾本质是“生态理性”与“生存理性”的冲突。

(三)如何在乡村层面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时间偏好冲突

可持续发展的时间偏好本质是代际公平与即时利益的价值平衡,其核心矛盾在于乡村短视偏好与绿色发展长期属性的不匹配。从村民认知维度看,这种短视偏好源于三重因素:风险抵御能力薄弱,村民难以承受绿色转型的短期成本;认知局限,受差序格局影响,村民更关注家庭即时收益,如子女教育、老人医疗等,对“碳汇分红”“生态旅游溢价”等长期收益缺乏信任;信息不对称,基层政府对绿色政策的宣传多停留在宏观叙事,未将长期收益转化为村民可感知的“具象福利”。

绿色发展的长期目标若脱离乡村当下实际,易被视为“远水解不了近渴”。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利益协调,让村民看到绿色转型的即时效益与长期价值,成为调和这一冲突的关键所在。

二、乡村绿色转型中未来与当下的冲突表象与深层根源

乡村绿色转型的冲突并非单纯的生态与经济对立,而是制度设计、文化惯性与治理结构多重因素交织的结果。从表象看是需求与目标的矛盾,从根源看则是乡村发展能力、文化适配性和治理体系与绿色目标的不匹配,需从结构、文化、主体三维框架解析其生成机理。

(一)绿色投入的长期性与民生改善紧迫性的矛盾

绿色产业的周期刚性与民生需求的即时性形成结构性张力,其深层根源是乡村“发展能力赤字”。欠发达乡村缺乏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收益的能力,只能依赖传统高耗能产业维持生计。

从产业规律看,绿色产业的周期刚性具有不可逾越性。生态旅游需经历资源整合、设施建设、市场培育三阶段,短期内难以产生收益,且受自然条件影响收益波动较大。这种长周期、高风险特征,与乡村短周期、稳收益的民生需求形成冲突。

从能力维度看,乡村“发展能力赤字”体现在三方面。技术能力不足,农户缺乏生态种植、有机养殖等绿色技术;品牌运营能力薄弱,乡村生态农产品因缺乏品牌包装,只能以“初级产品”低价出售;市场对接能力欠缺,小农户难以接入城市高端消费市场。这种能力不足使乡村绿色产业投入高、产出低,进一步加剧长期投入与即时回报的结构性矛盾。

乡村的贫困不仅是收入贫困,更是能力贫困,绿色转型需先提升乡村的生态产业转化能力,而非单纯要求其承担生态保护责任。

(二)生活方式变革的渐进性与传统习惯依赖性的矛盾

低碳生活推行的“文化抵触”,是现代文明与乡土规范的路径依赖冲突,是政策设计忽视乡土知识的主体性,将乡村传统习惯简单视为“落后行为”,而未认识到其中蕴含的生态智慧与文化价值。

从文化人类学视角看,乡村生产生活习惯是嵌入熟人社会的文化符号,具有情感与功能双重属性。柴火灶不仅是烹饪工具,更是乡村家庭团聚的情感载体,如“围炉做饭”是春节团聚的重要场景;垃圾随意丢弃源于乡土社会无边界的空间认知,因为传统乡村缺乏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明确划分,村民认为村庄所有空间都是自家院子,与城市的空间逻辑存在本质差异。强行改变这些习惯,易引发村民的“文化抵触”,如有些地方曾强制推行柴火灶改液化气,却未考虑村民经济承受能力。

从政策设计维度看,矛盾源于现代性暴力。政策制定者以城市文明为标准,将乡村传统视为待改造的对象,忽视乡土知识的生态价值。事实上,乡村传统习惯蕴含丰富的生态智慧。如农家肥的循环农业模式,实现了资源零浪费;“轮耕休耕”制度,如水稻、油菜轮作有效保护了土壤肥力。这些智慧与现代低碳技术结合,可形成传统与现代协同的低碳模式。

(三)政策执行的单向度与村民参与主体性的矛盾

“自上而下”的政策逻辑与乡村“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存在制度性脱节,其深层根源是乡村治理权失衡。基层政府掌握政策制定与执行的主导权,村民被排除在治理体系之外,形成“政府干、群众看”的治理悬浮。

从治理结构看,部分绿色政策仍延续压力型体制特征。上级政府将“绿化率”“减排量”作为硬性考核指标,如要求“2025年前所有村庄完成垃圾分类全覆盖”,导致地方政府忽视乡村实际,推行“一刀切”政策。这种指标导向的执行逻辑,易引发象征性执行。为完成绿化率指标,强制要求农户在菜地种树,引发农户强烈不满;为降低“秸秆焚烧率”,安排网格员24小时巡逻,却未提供秸秆回收渠道,最终导致农户将秸秆偷偷倒入河道。

从参与机制看,村民缺乏绿色政策的话语权。在政策制定阶段,村民参与渠道有限,绿色政策多由政府闭门制定;在政策执行阶段,村民缺乏监督反馈权,环保标准若脱离实际,易引发政策规避。

这一矛盾是科层制治理与乡土自治冲突的体现。乡村生态资源作为“公共池塘资源”,其有效治理需依赖使用者参与,而非单纯的行政指令。

三、构建兼顾时空效益的乡村韧性发展框架

乡村绿色发展的韧性框架需突破“二元对立”思维,通过范式转换、工具创新与主体培育,实现当下需求与未来发展的动态平衡。核心是构建生态、经济、社会协同的治理体系,既回应乡村的即时民生需求,又保障绿色发展的长期可持续性,体现“韧性治理”理论对风险抵御、适应转型、创新发展的三重要求。

(一)从“零和博弈”到“协同共生”的范式转换

范式转换的关键是挖掘生态、经济协同的价值节点,构建当下获益、未来增值的共赢路径。通过生态、经济、社会系统的相互赋能,打破牺牲一方成就另一方的惯性思维,形成生态改善、经济增长、民生提升的良性循环。

从产业融合视角看,应构建“生态+”全产业链模式。以“生态+农业”推广“光伏+农业”“稻虾共作”等模式,将短期补偿转化为长期收益。以“生态+文旅”将生态资源与文化资源结合,如浙江遂昌县通过“碳汇交易+生态旅游”,让村民既获得碳汇分红的当下收益,又共享旅游增值的未来收益。以“生态+康养”将森林、温泉等资源发展成为高端康养产业,实现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关键是实现生态资源增值,将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力,既保障农户即时收入,又培育长期可持续的生态产业。

从空间治理视角看,要依托县域构建城乡生态共同体。县域作为“城尾乡头”的枢纽,可通过城市反哺乡村机制,将城市生态消费需求转化为乡村发展动能。一是生态产品定向采购,如通过“机关食堂+乡村生态基地”对接。二是生态补偿横向转移,如江河流域上下游市县签订“生态补偿协议”,下游城市按水质达标情况向上游保护地区支付补偿资金。三是生态人才双向流动,鼓励城市科技人才下乡指导绿色产业。通过城乡协同模式,解决乡村绿色产业的市场对接难题,为城市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实现城乡生态价值共创。

通过生态产业融合,乡村可实现生态不退化、经济能增长的双赢。但需警惕生态资本化的异化风险,若过度强调生态资源的经济价值,可能导致生态保护商品化。因此需建立生态红线、经济收益的双重约束,确保范式转换不偏离绿色发展本质。

(二)设计短期激励与长期回报相结合的治理工具

治理工具的创新需兼顾即时获得感与长期稳定性,构建多元协同的政策体系,关键是通过制度设计降低绿色转型的风险与成本,提升村民参与的积极性与可持续性。

从生态价值实现维度看,碳汇交易是连接短期与长期的关键纽带。一是碳汇收益即时变现。将乡村林地碳汇转化为可交易的“碳票”,村民可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售碳汇。二是碳汇收益与长期贡献挂钩。对连续参与生态保护的农户,碳汇交易溢价比例提升,形成长期保护、更高收益的激励逻辑。三是碳汇+生态补偿协同。将碳汇交易收益按照一定比例纳入村级生态补偿基金,用于补贴生态脆弱区农户。这种工具设计的核心是“生态价值货币化”,让村民直观感受到保护生态能赚钱,调和短期与长期利益。

从金融支持维度看,要创新低门槛、高适配的绿色金融产品。一是生态信贷担保。引入村集体为农户绿色产业贷款担保,如设立“林权贷”,农户以林地经营权质押,村集体提供担保。二是贴息+延期还款。对绿色产业创业者提供“前3年免息,后5年低息”的贷款政策。三是生态保险。开发“生态产业气象指数保险”“碳汇损失保险”,如针对油茶种植户,若因自然灾害导致油茶减产,保险公司按碳汇损失金额给予适度比例的赔付,降低绿色产业风险。这些金融工具的创新,通过风险共担实现政府、银行、村集体的协同,降低农户参与绿色转型的风险成本。

从补偿机制维度看,要建立动态化、差异化的补偿体系。一是建立“三维动态补偿模型”。将补偿标准与生态产品供给量如水源涵养量、质量如水质达标率、区域经济水平如人均GDP等挂钩,每3年评估调整一次。二是补偿方式菜单化。除资金补偿外,增加为生态脆弱区提供土壤修复技术的技术补偿、定向培养生态管护人才的能力补偿、援建污水处理设施的设施补偿,满足不同区域需求。如湖南湘西侧重生态产业技术补偿,洞庭湖区域侧重防洪设施补偿。三是补偿资金反哺民生。县级政府应将生态补偿资金的主要用于农村医保补贴、生态岗位开发等民生改善。

通过制度安排,让村民的个人理性与绿色发展的集体理性趋于一致,既保障村民当下利益,又推动乡村长期绿色转型。

(三)培育以村民为主体的内生型绿色转型模式

内生型模式的核心是激活村民主体性,构建参与、赋能、共享的治理机制。通过权利、能力、利益的三重赋能,让村民从绿色转型的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创造者,确保乡村绿色发展兼具可持续性与公正性。

在参与式规划层面,要赋予村民政策话语权。一是议事前置。在绿色项目立项、方案设计阶段,通过村民议事会、屋场恳谈会等形式,充分吸纳村民意见,如在生态旅游项目规划中,让村民自主选择开发强度,如是否建设民宿、游客承载量,避免政府规划、村民反对的困境。二是乡土化表达。将政策宣讲转化为方言解读与案例教学,通过村民现身说法,降低认知门槛。三是数字参与。搭建“生态议事数字平台”,允许外出务工村民通过视频连线参与村庄生态决策。这种参与机制主要让村民真正成为乡村生态资源的主人,而非政策的被动接受者。

在能力赋能层面,要针对性提升村民绿色技能。一是分层培训。对青壮年开展生态种植、电商运营等技能培训,对中老年开展环保设施运维,如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设备操作等简单技能培训,对乡村治理者开展绿色政策解读、产业规划能力培训。二是实践赋能。建立“生态技术示范基地”,如在每个村培育10户“绿色示范户”,通过现场教学让村民直观学习有机种植、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绿色技术。三是跨界交流。组织村民到绿色转型先进地区考察学习。能力赋能的关键是让村民具备将生态资源转化为经济收益的能力,从想参与变为能参与。

在从利益共享层面,要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股份合作。推行“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模式,村民以土地、劳动力入股,共享经营收益。二是溢价共享。对标注生态认证的有机茶、绿色蔬菜等农产品,在销售环节提取一定比例的溢价资金纳入村级生态基金,用于补贴农户生态如有机肥采购的种植投入。三是岗位优先。绿色项目开发的护林员、民宿服务员等就业岗位优先聘用本村村民,尤其是脱贫户、监测户。利益共享主要是让村民从绿色转型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形成保护生态有收益、参与转型有动力的良性循环。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25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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