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论剑

吴文琦等:乡村治理体系的完善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 作者:吴文琦 田子耕 贺东航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9-03 录入:王惠敏 ]

——湖北省恩施州“村医村教进两委”基层体制改革研究

摘要】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湖北恩施就如何推进山区农村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进行了有益探索。恩施州将我国传统的乡贤文化进行再造,将“新乡贤”——村医和村教,引入到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中,激发农村内生活力,以此应对乡村日益严重的空心化、老龄化给基层治理带来的挑战。课题组深入访谈42名试点办负责人、基层官员、村医、村教以及村民,通过政策参与的本土化模型对重构的案例进行政策评估,从而分析恩施州选择该政策的内在逻辑,并总结该政策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

关键词】村医村教;村两委;基层治理

一、序言

(一)引言

国家扶贫工作大力开展使得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但与此同时,我国基层治理能力并不乐观。针对乡村“强发展弱治理”的现状,湖北省恩施州提出了“村医村教进两委”的基层组织建设方案,以应对乡村日益严重的空心化、老龄化问题,从而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该政策实施以来,大多数研究都仅停留在政策阐述的层面上,缺乏理论和模式总结,这类研究仅仅总结了“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的实效性和意义[1]。此外,他们往往是基于经验性研究,缺乏理论基础。目前仅一篇文章运用吸纳与嵌入理论对其进行分析,然而它并没有提炼出“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的内在逻辑。本调研队综合运用访谈、问卷调查、文献分析等研究方法,先后走访了恩施州扶贫办、龙凤镇政府等政府部门,店子槽村、双堰塘村等四个村庄,深入访谈42名试点办负责人、基层官员、村医、村教以及村民并采取偶遇抽样的方法抽样调查了近300名普通村民和村干部。本文通过政策参与的本土化模型对重构的案例进行政策评估,从而分析恩施州选择该政策的内在逻辑,并总结该政策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认为,该政策的理论价值在于扩大了服务型治理的内涵,并体现了从“礼治”到“软法之治”的理论演进;该政策的实践意义在于拓展国家基层自治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升基层自治组织的群众基础、促进基层自治组织治理主体多元化并更新基层治理的治理逻辑。这对于我国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重要借鉴性价值,对其他地区有极大启发。

(二)理论基础:简约治理

现有治理理论多聚焦在正式的机构制度上,在国家与社会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框架中,把正式制度等同于国家,区别于社会。然而,中国地方行政实践广泛使用了半正式的行政方法,依赖由社区自身提名的准官员来进行县级以下的治理。由此,黄宗智教授提出“集权的简约治理”概念。[2]“集权的简约治理”有三个内涵:第一,它强调了半行政实践的治理方法。“乡域政治无疑更能体现出乡村基层政治在体制与非体制、结构与非机构以及制度与文化的贯通方面所呈现出来的时空统一性和完整性”,行政组织可以在乡村治理采取“正式权力的非正式应用”,以达到乡村治理的效果。第二个内涵在于,“简约治理”认识到了乡村治理中准官员的使用。黄宗智提炼出“乡保人员”在基层治理的特有角色,“乡保制度”属于半正式行政制度设置,他们是处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缓冲器,“具有两副面孔,既是社会代表人,也是国家代理人”。“被称作‘集体’政府的村‘政府’实际上具有许多过去的半正式行政方式的特性……而且,在作为政党国家代理人或‘官员’的同时,他们也是村庄的代表。”在国家政策落脚在乡村社会时,村两委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第三个内涵在于,黄宗智教授构建的“简约治理”理论是“儒法合一的治理”,可以说是“儒化的法家”治理,让严苛的现实主义的治理意识形态去被儒家的仁政理想所中和。

二、龙凤镇村医村教进“两委”实行过程

(一)政策概况

“村医村教进两委”,就是优选卫生院下派医生、集体医生、乡村医生(简称村医)和在村级小学或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简称村教)进入村委会和村党支部,宣传政策、协调矛盾,加强基层治理力量。该政策由恩施州州委书记提出,经过组织部调研后在龙凤镇试行,反响强烈。

(二)政策实施过程

表1村医村教进“两委”实施阶段

 QQ截图20190903171632.jpg

表1为恩施州“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的实施进程,从2013年政策实施以来,经历了三年多的时光,此项政策有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在摸索中继续前进,配套政策也在等着根据民众和地区实际情况继续落实。

(三)“村医村教进两委”选举过程(1)

1.选拔对象和标准。龙凤镇作为试点乡镇,进“两委”的对象是龙凤镇的村医、村教。选拔的标准是“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好、群众基础好、组织协调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自愿参与村级事务”。(2)

2.工作目标及职责。

通过择优选用村医村教进入村级“两委”班子,有针对性地参与村级“两委”工作,进一步发挥村医、村教的职业优势,达到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目的。文件中明确划定了村医和村教各自任职后的职责。村医主要是在公共卫生方面和健康教育方面与群众开展互动,同时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和计划生育工作;村教主要是负责做好义务教育工作和帮扶关爱留守儿童,同时开展文体活动。二者同时要参与村级会议,作为与群众和村“两委”的沟通桥梁。

3.评价、保障和激励机制。

村医、村教的工作坚持日常考勤和记录,由镇党委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各村结合村医、村教的岗位职责、工作特长、各村实情等,将村医、村教工作任务分解,实行百分制量化。对选拔进入村级“两委”工作的村医、村教每人发放1500元通信及交通补助,其经费来源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业绩突出、评议度较高的村医、村教在评先表模、职称评定、外出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并积极向组织部门、所在的主管部门推荐。在村级班子换届时,对表现优秀的村医、村教,可优先推荐担任村主职干部。

三、调研案例

(一)模型的应用——以茶苗分配政策为例

1.利民政策出台

2013年12月,店子槽村村委会为了激励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制定了“茶苗分配”这一利民政策。在讨论政策实施细则的会议上,肖戌英提出了村委会分配茶苗时应考虑到茶叶种植所需要的地貌、土壤类型、采光度等自然条件这一建议。肖戌英是一位通过“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进入店子槽村委会的村医,相比于其他村委委员,她作为乡村的文化精英,思维更为缜密,提出的建议自然也更为“精准”,这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了这一利民政策的有效实施以及后期的经济效益发展。

村委会将通过实地考察认定的适宜农地作为“茶苗分配”这一政策的实施对象,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符合土地条件的农户既可以继续从事原来农作物的耕种,也可以改种政府免费分发的茶苗,种植所得收入直接归为农民自身收入,无须上缴任何费用。

2.基层治理引发冲突

村委会制定“茶苗分配”政策的本意是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村民整体生活水平,但部分村民所拥有的土地并不适宜茶苗生长,导致其无法享受到此利民政策。一方面,在村民眼中,委员们与其一直保持着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身份,大多数村民并不会因自己的农民身份而自豪,认为自己收入低、没文化、没权势,与其他人相比,处在社会的最底层,长期积累的信息不对称和沟通障碍导致信任危机;另一方面,这一政策所隐含的非村民自身所能控制的客观因素带来的各农户收益差距使村民产生了极大的不公平感,成为引发干群矛盾的首要诱因。村委会在村民心中的形象直线下降,但等级分明的传统基层管理结构下村“两委”班子部分村干部官僚习气过重,这些消极的民情民意并未引起村委会的注意,干群矛盾持续发酵。

3.村医村教的调解

而刚被选入村党支部的村教朱仲德则为矛盾的调解提供了桥梁。朱校长在店子槽村任教职近四十年,民意基础好,他作为“两委”的成员,参与了该政策制定与执行的各阶段。未分配到茶苗的村民们不解自己为何不能领到茶苗,十几个村民集合起来就想让朱校长评评理,只要朱校长认为他们说的有道理,他们就打算去村委会闹一闹。大家觉得朱校长任劳任怨当了那么多年老师,自己,甚至自己的父母都是他的学生,他又不是正统的村官,肯定会考虑到村民的利益,而且朱校长是个文化人,考虑问题也十分理性,因此一定要朱校长说句公道话。作为村民政策参与的委托人,朱校长耐心地向村民解释分配茶苗的各项依据,重点解释了茶苗分配选定的对象是适宜茶苗种植土地的村民,并非村委会“身份歧视”;同时他拿出制定茶苗分配政策的一系列会议记录,实施细则展现在村民面前,众人表示信服,不平之气减消许多。一系列的调解行为有理有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成功挽回了村委会在村民心中的形象,干群矛盾得到有效的缓和。

四、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实行的本土性原因

中国农村事务千头万绪,各个地区都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历史文化背景等因素面临着不同的治理问题,因此无法出台统一的政策,“一刀切”地执行。湖北省恩施州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的出台正是鉴于恩施州的特殊性,因地制宜进行基层治理,具体原因有四:

(一)贫困导致乡村精英流失

恩施州两市六县均为国家认证的贫困县,多为山区,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这也是乡贤理事会无法应用到该地区的原因。恩施州由于长期经济发展落后于同省其他地区,当地村民急于致富,出现了大量经济精英、社会精英、知识精英外流的现象。村内乡贤往往只有一两个月在村中居住,无法参与到日常村务的管理中,甚至其中一些人对村庄情况都不甚了解。在当地,受村民普遍尊重又长期由于职业特点居住于乡村的,往往只有村医村教这个群体。

(二)山区跨度大导致无法集中治理

恩施州地形以山地为主,山水纵横,地形复杂,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称。其中最具代表的有高海拔的利川盆地和低山的来凤盆地。[3]州境群峰竞立,山区跨度大,分落各处人家,因此无法集中治理。村两委对于村民的渗透能力差。“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出台后定期开展“上山返乡”的医疗服务和“村教一月家访”等活动,成效较大,基本可以顾及那些住在偏远山区的村民。乡贤理事会等其他政策往往由于地形原因难以集中民主表决,部分乡贤的意见难以听到。

(三)扶贫政策的输入带来的管理要求

李克强总理两次到访恩施州,各项扶贫政策随之陆续出台,但大量的政策输入必然对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村两委需要向村民传达好各项扶贫政策的具体内容,否则再好的政策不被理解也是一纸空文;而由于长期移民搬迁,民怨较多,需要一个“润滑剂”来调节村两委和村民的关系,湖北恩施州村医村教进“两委”优选深受村民信任的村医和村教成为村干部,更好地向村民传达政策,调解纠纷。

(四)乡贤政治的历史文化氛围浓厚

恩施州当地自古就有乡贤治理的传统,清末时就由村民推选当地富裕的乡绅代管村庄,由于村民仰慕富庶,对乡绅颇为尊敬。在调研时也发现村民对村医和村教认可度较高,村医治病救人、村教育儿的事例较多。因此可以看出恩施当地人民敬仰乡贤,乡贤政治的文化氛围浓厚,该政策正是由此为出发点,达到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目标。

五、“动力—行为—结果”模型下的动力、行为评估

本案例中,不同于目前已有的评估模型,采用与“动力—行为—结果”这一政策参与模型相对应的评估模型,从动力来源、行为实践两方面对村医村教进“两委”这一政策进行评估,而结果评估将在下一节进行。

 QQ截图20190903171617.jpg

图1“动力—行为—结果”评估模型

(一)动力来源评估

1.物质激励。

物质激励村医村教群体参与基层治理的热情,但激励作用较小。进入“两委”的村医村教在物质激励下,能够增强以村医村教为代表的年轻化、知识化群体参与基层治理的热情。但由于数额有限和未设置成阶梯状等补贴机制,使得物质激励的作用发挥有限。

2.权力支撑。

权力是“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的核心,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村医村教拥有更广泛的投票权、参与权,具有了参与基层治理和代表村民的权力;另一方面权力支撑可以强化其共同体意识。但要注意的是,部分村医村教由于非党员身份导致履职受限,这方面的权力支撑有待完善。

3.监督机制。

由于乡村日益严重的空心化和老龄化,民主监督实际上是严重真空化的。而如果政府监督的成本高于每年1500元一人的通信补贴,其监督也是难以落实的。

4.共同体意识。

依靠共同体意识来维系政策运行在一些乡村是较为困难的。而在一些产业化较为发达的村庄,乡村教师和医生没有乡贤的地位,无法发挥疏通扶贫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阻力等作用,这使政策面临巨大挑战。

(二)行为实践评估

本文引入物理学中的矢量概念,它包含三个要素:矢量空间、长度和方向,正好对应村医村教政策参与行为实践中权力的运行空间(权限)、长度(频率)和方向(上传及下达)。

1.行为空间。

村医村教进入“两委”后,可以拥有更广泛的投票权、参与权,政策参与的行为空间扩大。由于村医、村教更能够体现村民的意愿,因此,某种程度上村民的行为空间也有所拓展。但政策文件中只列出主要职权,又没有列出具体的权力范围,因此当村医、村教对一项村委会决定提出异议时,他们的话语究竟有多少分量还有待考察。

2.行为长度。

由于村医、村教直接参与治理过程和村民间接参与治理过程的频率能够有效提高他们参与基层治理时间维度上的长度,因此本文将行为长度界定为行为的频率。不同于原先的“两委”干部,村医、村教的职业优势使得他们与村民有更多的接触机会以及更平等的交流氛围。村医、村教进入“两委”之后,村民可以通过他们间接参与到政策过程中,村民政策参与的频率明显增加,与村“两委”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有助于改善干群关系。

3.行为方向。

村医、村教借助村“两委”这一工作平台,利用坐诊出诊、家访授课的时机,能够有效地把党的政策传下去,把村情民意摸上来。进一步强化了他们处于乡村信息网络中心的地位,可以有效成为政策下达、民意上传的桥梁。

六、“动力—行为—结果”模型下的效果评估

(一)对于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价值

1.服务型治理内涵的扩大化

“现代政府承担了错综复杂而且技术性又很强的任务,而这些任务并不适宜于有魅力的、有感召力或赤裸裸的权威来承担”[4],所以总是由专门的机构来提供专门的公共服务,这些专门的机构和其中的人员也因此具有一种能够参与治理的基因。王思斌教授认为:“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待社会工作,可以发现社会工作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通过服务可以发挥社会治理的功能,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服务型治理。”王思斌教授提出了服务型治理的四种表现[5],本文认为,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同样具有王思斌教授提出的“通过服务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秩序”、“通过服务促进社会治理创新”、“通过政策倡导促进善治”这三种表现,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可以认定属于服务型治理的扩大化。

所谓扩大化的服务型治理,是指由受尊重的社会性公共服务提供者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其特点如下:

第一,以文化网络为依托。村医、村教的权威,是由当地的乡贤文化所赋予的。人们之所以认为村医、村教是乡贤,原因在于当地“尊师重道”等文化传统。在产业化较为发达的村庄,教师等群体往往并不受尊重,兽医、电工等职业被视为乡贤,故在选择进入村“两委”或参与服务型治理的人员群体时应考察当地的文化网络。

第二,强调人员的本土性。进入“两委”的人员都长期扎根乡村,熟悉乡村的个性化情况,服务型治理的主体应当极其熟悉当地的本土性情况。

第三,治理活动参与的有限性。进入“两委”的人员都有其本职工作,参与治理活动的界限应是无损于本职工作质量。这也就决定着参与服务型治理的主体无法参与乡村的日常工作,只能较多地进行政策决策、宣传和协助缓解重大矛盾冲突。

第四,政策成本低。这是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适合贫困山区的一大优势。文件表明进入村级“两委”的村医、村教共24人,目前对他们的财政投入只有每年每人1500元的交通补贴。村医、村教进入村“两委”的主要期望不是金钱而是党员资格、村民认同以及官方身份,因此扩大化的服务型治理对于贫困地区施加的财政压力较小。

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实行的逻辑实际上与服务型治理极为接近,两者不同之处将参与服务型治理的主体由单纯的社会工作者扩大为社会性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并且从治理网络的角度来看,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下社会性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与政府有更为密切的关系与准官方身份。因此,借助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来加强治理力量不失为一种更好选择。

2.从“礼治”到“软法之治”的理论演进

从法律形式来看,《关于在全市开展优选村医村教进入村级“两委”班子工作实施方案》属于地方政府规章,从政策本身而言,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的推行是基层软法治理的需要。当我们深入探究为什么组织村医、村教们进入班子工作,将会发现这一政策的执行是中国传统礼治与现代软法观念发展结合的产物。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构建的礼治秩序认为礼并非指的是彬彬有礼,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6],礼甚至有时候很冷酷野蛮,杀人以祭旗,沉塘以填河,这都是旧社会某些地区的礼。其次,在乡土社会中,形成的是无讼的风气,不知礼,就是撒野、没有规矩——这是个道德问题。现代社会中的刑罚更多的不是为了分辨是非,而是解决纠纷,厘定权利与义务。但乡民不服乡间调解而告到司法处,会被乡间认为是道德败坏,不守规矩的事情,因为乡间自成一套礼治体系。村医、村教们在这套体系中时而扮演着制裁者的角色,自然也得承担起调处息讼的责任来。

在乡土社会,诉讼是不经济的,无利益的。这些理念和有效率的国家规模理念不谋而合。当今社会制度博弈下共同知识的形成、制度遵从中民生成本的降低等问题,都可以和无为政治、无讼手段等秩序体系相联系。这也是为什么把村医、村教引入两委班子来,正是看重了他们在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硬”的规范体系中“软”的作用。软法正是对“软”手段在“硬”法律中的糅合的现代化新界定。

目前学术界对软法尚未有明确的定义,但根据我国学者姜明安教授的归纳,软法包括“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如村委会、居民委员会)的章程、规则、原则”[7]等,也就是说包括村医村教进两委的政策在基层自治中的推进建设。在软法治理中,“软硬兼施”是实用中的最高境界。现在的基层治理模式是传统的“网格”治理——划片分区,采用国家强制力让颁布的法规自上而下被遵从。而村医、村教对两委班子工作的帮助,是基于传统礼治文化下的村民自治,是软手段。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的落实便是国家强制力规范与便民式的软治理的融洽运用。

总结而言,村医、村教进“两委”正是由礼到礼治再到软法治理的推进的产物。村医、村教正是因为其特殊的地位而受到政策的青睐,而现代软法治理更是让这种期待成为现实刚性供需。基层治理由于历史和文化原因,采取硬法是起不到卓越效果的,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能施行开来与软法的特殊性不无关系,对村医村教进“两委”的基层治理研究也不妨从现代其他社区的软法治理入手寻求制度的创新与共建。

(二)对于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意义

乡村治理是一种实现乡村公共事务有效治理的活动与过程,它涉及治理权威、治理形式、治理规则、治理机制和治理水平等内容,而正是与这些内容密切相关的所有主体、资源以及各种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关系,构成了乡村治理体系。[8]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质上是乡村治理体系与其面临的公共问题之间不断契合的过程。本文希望以简约治理为理论视角分析村医村教进“两委”政策对乡村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作用。

1.半正式行政的治理:拓展国家基层自治组织的服务功能

村医、村教由于职业的特点,工作场所和环境相对固定,在当地生活时间长,对乡村人口的健康、性格、能力、人际关系等基本情况极其熟悉。以村医为例,据统计恩施州村庄的村卫生室平均每天要接待10—30位患病群众,一年就能接待数千名病患。村医、村教借助村“两委”这一工作平台,利用坐诊出诊、家访授课的时机,能够有效地把党的政策传下去,把村情民意摸上来。在国家不断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村两委的功能应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而村医、村教等职业特征相对显著的人员,相比较一般的村干部等政治精英更具备服务意识和服务功能。他们在经过合法程序确认之后进入“两委”,对村级组织的职能转变产生重要影响,全面提升了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进而推动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2.依托文化网络的治理:提升基层自治组织的群众基础

村医、村教正式加入基层治理结构,可以说是乡贤政治的制度化以及乡贤文化网络的再造。乡贤文化,既包括热爱乡土、关心乡村世道人心及维护乡村社会秩序、以德服人的优良传统和文化精神,又包含了现代乡村精英对传统乡贤精神的继承、践行与创新。[9]在历史上,无论是中央政令在地方的传达实施,还是民间愿望的向上传递,乡贤都作为政府和基层民众之间的“经纪”[10],发挥过重要的桥梁作用。

农村治理是目前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中的薄弱环节。村医、村教由于能够满足村民医疗、教育等刚性需求,长期以来就形成了一张联系紧密的权力的文化网络,有利于农村基层治理能力的加强。乡村医生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给村民医治病症,乡村教师对农民从小就传道授业,这两种职业对人的身体和精神给予塑造,影响人的人身和人生。因此从事这两类职业的人群拥有其他人所无法替代的身份优势,他们也最容易获得普通村民的信任,在政策宣传、纠纷调解、民意收集等方面发挥巨大作用。从他们之中择优选拔村干部,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跟,村里工作也便于开展。村医、村教在村级组织与群众之间起到矛盾的“缓冲区”和情感的“黏合剂”作用[11],可以加强村民对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信任度,把社会矛盾化解于无形,最终达到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作用。与此同时,由于村医、村教的权威主要来自于文化网络,因此他们往往倾向于提升自己的群众基础以增强权威而非谋求更多的经济利益。进入村级“两委”的村医、村教每年每人只有1500元的物质补贴,相较于他们在应对农村“空心化”,优化基层政权领导班子的结构中发挥的作用,该政策的成本是远远小于效益的。

3.乡村精英的治理:基层自治组织治理主体多元化

在乡村治理实践中,乡村精英是重要的治理主体,可以分类为经济精英、权力精英、知识精英、社会精英等。然而在城镇化进程的深刻影响下,乡村精英的流失问题日益严重:一些村干部等政治精英离职退休,经济精英、社会精英对于政治多持冷漠态度。通过村医村教进两委的制度安排,村医等社会精英和村教等知识精英被纳入乡村治理的结构体系和运行范围中,使得不同类别的乡村精英能够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大大丰富了治理主体。村医村教进“两委”这一政策充分调动了乡村精英的智力资源,提高干部的平均学历,从第三方视角评估和辅助村级治理工作,改善村级组织行政化倾向,完善村级民主决策过程,填补乡村事务决策中全民监管这一真空地带,推动了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

4.与管理相结合的治理:更新基层治理的治理逻辑

这里的治理逻辑主要指的不是区别于管理的治理,而是与管理相结合的治理逻辑。其逻辑不在于突破原有基层治理结构的框架,建立一个独立于村两委的组织,如乡贤理事会;而是在原有的框架内引入治理理念,将村医、村教引入到管理村庄的村两委中,从而避免了乡贤理事会中由于长老与村长在经济条件等方面存在巨大差距所导致的对村长选举的“干涉”[12]的情况。相较于乡贤理事会这一介于官方与民间的、以或强或弱的依附状态与政府保持合作关系的独立社会组织,村医、村教进“两委”这一政策采取“单轨政治”逻辑,直接对村医、村教这一群体所代表的乡村认同感和传统文化纽带进行权力输入,有效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作者简介:吴文琦,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中国政治制度。田子耕,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2015级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本科在读。贺东航,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博士,主要研究农村政治学、国家治理与国家转型、地方扶贫与发展。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农村研究》2017年上卷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