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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丹丹:种地经济和打工经济

[ 作者:张丹丹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4-05 录入:王惠敏 ]

我的家乡在淮北平原淮河岸边,地处南北地理分界线、丘陵到平原过渡地带、信阳市和驻马店市交界处。从我家驱车,往南行驶二十分钟,信阳人喜食米饭,往北走半个小时,县城人爱吃馒头。我们县是典型的中部地区平原农业县,一年种植小麦和花生两季农作物,花生种植业和生猪畜牧业是全县的支柱产业。我们村家家户户都有田和地,在我小时候,家里还种植水稻,因为水稻需要精耕细作,投入较大的成本和人力,庄里人纷纷在田里改种花生。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村民的主要收入就是种地和卖沙。随着城市房地产的开发,我们庄上河里的沙子真的可以淘成金子,卖沙比种地挣钱,所以我父亲那辈人在90年代都没有外出打工。但是庄上车水马龙地过了二十年,河滩和水下的沙子都被采空了。现在不卖沙了,庄里的中年人陆续出去打工,有远赴新疆摘棉花的,也有南下广东搞建筑的,但更多的人是去附近的信阳市打零工。庄里人走多远,就离开自己的土地有多远。沙场倒闭了,土地过去曾是村民的一份收入来源,现在以及未来还是。因为土地作为村庄的一部分,而村庄就在那里。

1、打工经济

淮河孕育了我的乡亲和故土,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人多地少,但我们作物亩产高。庄上已经快二十年没有分地了,我们家四口人种着五个人的地,因为那个时候奶奶还活着。五个人一共八亩地,人均只比一亩三分地多一点,每年夏花生和冬小麦的两季总收入有两万多元,除掉种子、农药和化肥等成本,每亩净收入约1200元。在以前卖沙也能挣钱补贴家用,而现在这项收入没有了。家庭的收入由多变少总会使人一下子感到经济窘迫,而且我和弟弟读书都需要钱。家里的生活开支和教育支出,迫使父母亲农闲时在家里坐不住,他们像庄上其他人一样,出去四处找活干。

跟我的同学相比,他们快五十岁的父母即将失业,从城市返回农村,而庄上像我父母一样的中年人刚刚兴起外出打工,市场的自发性会引导勤劳朴实的乡村人寻求劳动最优化和收益最大化,在城乡之间、打工和种地之间来回流动。父母亲刚开始想出门做点小生意,在舅舅的帮衬下跟着他批发毛巾,但毕竟年纪大了,眼光和头脑都有限,而且现在生意不好做,已有的积蓄难以承担市场风险,他们觉得形势不好时赶紧撤资,还是选择了出去打工。

我的父亲在很小时就挑起了家庭的重任,生活的磨砺教会了他许多技能,大货车、铲车和挖掘机他都能干。这两年他都在镇上给人开铲车装沙,一个月五千块钱,吃住全包,而且离家近还能照看庄稼。我母亲和庄上一群大娘大婶们一起在信阳市找活干,母亲干过保洁、面点工、食堂帮厨,经过两三年的尝试和积累,她现在给一家连锁酒店当大厨,月工资三千,每周休息一天,休息时她会去市里转转或者回去看看家里的父亲和地里的庄稼。庄里人大都是这样,在家附近边打工边种地,而且女人们上班、回家和下地都相约一起,家长里短、欢声笑语,打工促进了庄里人更深入的往来,对于村庄来说,这是村庄同步转变的结果,但对于个人来说,打工挣钱带来了职业技能的提高和生活习惯的转变,大家在村庄内外都有新话题。

我们家距离信阳市只有半个多小时的车程,而且交通便利,来往车辆很多,路费十块钱,庄里人爱搞价,有时八块钱甚至六块钱也能坐。庄上很多人都呈现一种“短程性”的外出务工,出门工作,放假回家,距离市区近、交通便利为这种外出务工方式创造了机会和条件。很多人每个月都会从信阳回家几趟,趁着周末休息回去看屋子和庄稼,他们在工作和种地上都比较稳定。相对的,更多地方的村民则表现出一种“长远性”的务工方式,基本都是春节回家,过完年就继续出发,更有甚者就是常年不回家,他们大都把土地交给兄弟姐妹耕种。庄上也有人离家较远但也会回来种地,比如海涛妈会选择进厂,流水线的工资高但有淡旺季,工作不稳定但是灵活方便,秋收时辞工回家,收完花生再找个工厂。她选择的都是饺厂、月饼厂等,比较适合中年女性,而且流水线作业可替代性强。

以前卖沙比种地挣钱,现在打工仍比种地挣钱,但是庄里人在什么时候都丢不了土地。农业技术的推广,农具机械和农药化肥的运用,保证了农业生产的产量和效率,按照家里人的话说,回来收完上季种下季。庄里人能够种地打工两不误,除了已有的技术性条件,更为关键的是土地对于农民的重要意义。农民对自家的土地有绝对的使用权和支配权,他想什么时候回来都可以,而且终究是要回来的,年青的农民可以不种地但不能没有工作,而年老的农民可以没有工作但不能没有土地。而且对于庄里人来说,一年到头工作不景气但种地是保障,因为给别人打工很多事情并不由自己决定,但是打工的灵活性是对土地固定性的一种补充,打工和种地互相匹配才是农民工身份认同和收入来源的保证。

2、人情经济

去年父母因为打工和种地,发生了一件牵涉到人情的事情。去年秋收时父亲母亲都请不掉假,父亲所在的沙场生意很好,铲车停一天工,场里都可能损失两万多元,父亲认为不能因为自家的花生影响别人的生意,而且收人工资本该就为人工作。母亲在市里同样没有多余的人手来顶班,在母亲看来,两个人一月的工资肯定比不上家里一季的收成,但为了回家秋收放弃现在的工作很不值当。所以,父母商量后决定把花生地卖了,我家八亩地的花生年收成是一万元左右,父母定价三千,谁出三千块钱谁就可以收我家八亩地的花生。

父亲首先想到的人是伯伯和表姑,觉得这种稳赚不赔的生意当然先问我家亲戚要不要。父亲第一个去的是表姑家,而且他想着是自家表姐,又主动降价五百,表姑父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但是谁也没想到,去年夏天雨水多,花生又小又瘪,不压秤而且价格不好,听说表姑收完我家的花生才卖了五千多块钱。等母亲回家后就听到庄里人在议论,“你家今年真能啊,今年地里花生太差了啊,你真是太精明了,你算是把你表姐坑了。”母亲听到后心里很不是滋味,又气恼又愧疚,最后去表姑家退还了五百块钱。相当于,我家花生地2000元卖给了表姑,表姑家收完花生挣了3700元。

在父母看来,家里卖花生地的事情其实是一种经济关系的往来,但是只要在庄子里就会牵涉到人情,父母首先考虑的是人情,但因为土地收成不好,最终伤害的也是人情。在家乡农村,人们在种地的同时越来越懂得打工和做生意的意义,市场经济在公序良俗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人情在村庄关系中依然相当重要,而且外出打工的庄里人在离村庄越近的地方,受人情影响越多,越可能按注重人情的方式处理问题。在人情浓厚的村庄内部,土地利用转移的方式可能是象征性出租,甚至是赠送。庄上有的外出打工后土地让给兄弟耕种,有的闺女嫁出去后土地分给儿子种,一般来说赠送的都是给关系较好的亲戚或邻居。而庄上关于土地使用权出租的问题,在人情关系的影响下大多是象征性的,可能田地比较多或者平时两家走动比较少,所以会收一些钱,但在村庄里不会严格地按照经济投入和产出比,而是在经济和人情的共同作用下大致估价,基本上每亩地每年一二百块钱。

我们家卖花生地的2000块钱,并不是土地的价值,而是因为地里成熟的花生可以卖钱。种子大部分是自家上季选种,其余买种加农药、化肥的成本大致是1000元,等于说我们家种植花生的收入是1000元。在这件事情中,构成经济价值的因素除了土地本身外,更多的是人情和人的劳动。一方面,花生地卖给熟人就会便宜,如果是卖给其他人,人情的成分少一些,花生地就贵一些。另一方面,我家种植花生地没有表姑家收花生的利润高,也说明在一定比例上,土地和农作物本身并不重要,经济价值更多地是由投入在土地和农作物上的直接劳动转化而成。

3、种地经济

在农业现代化生产条件下,庄里人用机器和农药耕种,收完上季种下季。但是因为出去打工,种得容易收得难。平时自己有周末时间可以回地里照料庄稼,或者自己回不来时亲戚邻居帮忙打打农药,但是农忙时,家家户户起码都要忙十天半个月,没有时间照顾其他人家的土地,外出打工的庄里人面临着工作走不开家里也没人的秋收困难。我家去年就是因为父母亲都没有时间回家,最后通过卖花生地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前几年都是父母亲替换着回家,雇几个外村人过来拔花生。近几年庄上的中年人也外出务工后,家里兴起了一种职业化农民,主要是其他村子里十几个甚至几十个人自发地组织在一起,承包秋收农活。前年我家请人拔花生,八亩地花了900块钱,中午管了一顿饭,来了六个人加上我母亲一天都拔完了。

此外,还有早期就存在的职业化机械,我家是平原地带,收割机下地和进田都很方便,以前到了收麦子的季节,从北边县城过来大量大型收割机,几个村子的熟麦子一夜之间就收完了。但是近两年庄里两个兄弟合伙买了一辆小型收割机,庄里人收小麦都会去找他们,甚至愿意在那里排队,因为他们是自家人。秋季收花生要比夏季收小麦劳累许多,因为花生要一棵一棵地从地里拔出来,拔掉的落花生还要用小钉耙在土里刨一刨。但近几年,收花生也有了新机械,市场上卖的有一种犁子,装在拖拉机上犁完地后直接捡花生,而且花生在秧子不会掉。再后来,摘花生也有了脱粒机,剥花生使用的是剥壳机。

职业化的农活外包和职业化的机械操作,为家乡人的农业生产,特别是外出打工的庄里人协调打工和种地的时间矛盾,提供了更经济和更专业的服务,庄里人几乎都乐意拿出工资的一部分来雇佣人和机器帮忙收花生。但也有出去打工后放弃种地的,其中军伟家两口子都在外地打工,前两年农忙时回来收花生,收完花生把地里种上小麦再出去打工,过年要回家过年,过完年又去打工,结果挣的钱都花在车票上了,所剩无几,种地与打工相比不划算,所以他家现在不种地了,把土地留给亲戚种。

其实土地并没有被放弃,土地还在那里,而且仍旧在最大限度地被利用。那些外出打工的庄里人,无论是早已进城的青年人,还是最近刚出去的中年人,他们哪年不打工了就回来了,到时候他们的土地还是要还给他们的。村里有个例子,在90年代初,老元刚娶了媳妇不久,两口子生气,媳妇喝药死了。为了出去再讨个媳妇,老元成为村里最早外出打工的人,并把家里的土地留给了两个大哥。过了几年,老元真的领了一个离了婚的女人回来,但大嫂和二嫂为了继续占用老元的土地,以担心老元上当受骗并要求外地女人回去开离婚证明为借口,赶走了那个女人。老元只好接着出去打工。过了几年,老元年纪大了,在外边讨不到媳妇也挣不到钱了,他还是回到了家里,两个哥哥最终把土地还给了老元。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新乡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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