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主编推荐

钱文荣等:不同兼业程度下的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研究

[ 作者:张忠明 钱文荣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4-08 录入:王惠敏 ]

——基于浙江的调查与实证

摘要:本文运用有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法对不同兼业程度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予以实证分析。结果表明, 不同兼业程度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存在显著差异, 纯农户流入意愿和二兼农户流出意愿相对较强;户主年龄和社会养老保险是影响兼业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决定性因素, 其并没有因兼业水平不同而表现差异;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兼业农户土地流转意愿, 但不同兼业程度农户注重的服务项目有所差异;家庭土地经营规模和被雇务农收入对纯农户流转意愿具有一定影响, 而兼业用工量所占比重则对一兼农户意愿影响显著;影响二兼农户流转意愿的因素相对较多, 主要包括婚姻、农用固定资产存量、年生活开销、土地流转制度规定及被雇务农收入。

一、引言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 广大农户兼业化程度不断加深, 兼业农户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 ( 尚欣等, 2010) 。但农户在兼业的同时是否会导致其土地流转依然是国内学者争论的焦点。有的学者认为农户兼业会制约土地流转, 限制农业规模化经营, 束缚土地流转市场发展, 使当前土地流转陷入新的困境 ( 黄延廷, 2012; 贺振华, 2006) 。有的研究相反认为农户兼业化会推动土地流转, 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 Tao, 2000) ; 兼业会改变农户投资结构, 增加雇佣劳动和机械对劳动投入的替代, 从而促进土地流转 ( 李明艳等, 2010) ; 当农户兼业化程度较高时, 其流出土地比重会随着兼业程度的提高而递增 ( 廖洪乐, 2012) 。也有学者认为兼业未必会导致土地的必然流转, 农户兼业后是否流转土地取决于其经营的土地规模、家庭自身劳动能力、农业与兼业利益的综合比较等。针对农户兼业与土地流转关系的争论实质上是对农户在兼业后是否会带来农业生产模式、效率的改变存在分歧。影响兼业农户流转土地的因素是多方面的, 在分析其土地流转行为时有必要掌握他们是否具有这方面的意愿。基于此, 本文将对不同兼业程度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予以分析, 并对其影响因素运用有序Logistic模型进行实证, 挖掘不同兼业程度农户流转土地的内在决策机制, 为引导兼业农户土地流转提供理论依据。

二、数据来源与概念界定

( 一) 数据来源

为了考察不同兼业程度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 本课题组成员在兼业水平较高的浙江农村地区实地访谈调研。具体调研区域主要集中在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 这四个地区兼业农户总量大、兼业特征明显, 而且绝大多数分布在第二、三产业。课题组对问卷数量进行了分配: 总问卷量为900 份, 杭州、宁波、金华分别为220 份, 温州为240 份, 最终收回有效问卷841 份。通过调查数据整理, 本文将对不同兼业程度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展开实证分析。

( 二) 概念界定

农户兼业程度:指农户在从事农业的同时从事非农产业并从非农产业获得相应收入的程度, 一般用非农产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重来表示 ( 陈晓红, 2006) , 小于10% 的农户为纯农户, 10% ~ 50%的农户为一兼农户, 超过50% 的农户为二兼农户。

农户土地流转意愿: 指农户希望流入、流出土地或保持当前土地规模的一种主观愿望。

三、样本农户兼业程度与土地流转意愿概况

( 一) 农户兼业类型与程度

目前, 兼业已成为广大农户获取额外甚至主要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调查结果显示, 90% 以上的农户在农忙之余均兼业, 无兼业的完全以务农为其家庭收入来源的农户仅占样本总量的6. 78% 。在兼业类型中, 外出打工的农户最多, 达到一半以上;其次是家庭兼业经营第三产业, 比例为22. 83% ;兼业经营第二产业的比较少, 仅为13. 67% , 且多以家庭小型加工作坊为主。由此可见, 兼业在农户家庭生产经营中已成为常态化, 在经济发达的浙江, 部分农户的兼业反而变成了主业, 农业成为其家庭副业。

在兼业程度上, 纯农户为111 户, 所占比例为13. 20% , 其中57 户是完全没有兼业收入的。在调查中发现, 这57 户中部分家庭只有老年人, 他们通过务农和农村低保维持其晚年生活, 还有少部分拥有青壮年劳动力的家庭其经营土地规模相对较大, 他们主要是种植经济作物获得比较丰厚的收入。与纯农户相比, 所占比例最高的是一兼农户, 从表1 可以看到, 半数以上的农户处于“一兼”这个水平上; 但兼业程度最高的二兼农户总量达到了300户, 比重为35. 67% 。值得一提的是问卷主要调查的是农村地区, 如果在城郊这一比例可能会更高。

1.jpg

( 二) 不同兼业水平下的流转意愿

从整体来看, 希望流入土地的农户为470 户, 占比为55. 89% , 保持不变的为30. 32% , 希望流出的最少, 仅为13. 79% ( 见表2) 。如果将希望流入和保持不变的加在一起, 则有86. 21% 的农户不希望减少其家庭土地规模, 其原因在于农户越来越看重其土地的财产性收入, 并对未来增值抱有很大期望, 但也有部分农户依然保持着对土地的留恋。进一步分析不同兼业水平下土地流转意愿, 在纯农户中希望流入的比例最高, 其次是一兼和二兼农户, 但二者的比例差距不大。在希望保持不变的意愿中, 纯农户和一兼农户在其各自总量中所占比例相当, 但就绝对量来看, 一兼农户希望保持不变的最多, 二兼农户在这一意愿上比例小于纯农户和一兼农户, 可见二兼农户保持现有土地规模状态的意愿相对较弱。希望流出土地意愿是不同兼业水平农户差距最大的, 纯农户希望流出比例最小, 二兼农户最大。之所以表现出这种现象关键在于, 纯农户的家庭收入绝大多数来自于务农, 而土地则是其收入的重要载体; 与纯农户和一兼农户相比, 二兼农户的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 务农收入在其家庭收入所占的地位正在逐渐弱化, 因此他们流出土地意愿更加强烈。

2.jpg

四、不同兼业程度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实证分析

( 一) 模型选择

本文以不同兼业程度下的土地流转意愿为被解释变量, 研究各影响因素如何作用于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由于被解释变量为有序分类变量, 因此选择有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比较合适, 模型具体形式如下:

3.jpg

其中, π1、π2、π3分别为1 = 希望流入、2 = 希望保持不变、3 = 希望流出的相应取值水平概率, π1+π2+ π3= 1; x为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 α 为常数项; βi为待估系数 ( i = 1, 2…n) 。

( 二) 变量的确立

不同兼业水平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 本文综合以往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 ( 张忠明等, 2008; 乐章, 2010; 许恒周, 2011) , 同时根据分析主题的特点, 将影响因素归为6 大类: ( 1) 户主特征变量: 性别 ( 0 = 女、1 = 男) , 年龄, 受教育年限, 婚姻 ( 0 = 未婚、1 = 已婚) , 兼业情况 ( 0= 没有兼业、1 = 有兼业) 。 ( 2 ) 家庭特征变量: 劳动力数量, 土地规模 ( 公顷) , 农用固定资产 ( 元) , 家庭年生活费用 ( 元) , 兼业用工量所占比重 ( % ) 。 ( 3) 社会保障变量: 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 ( 0 = 未加入、1 = 加入) 。 ( 4) 生产服务变量: 产前生产资料购买服务、产中技术指导服务、产后整理服务 ( 包装、保存、运输等) 及农产品销售服务 ( 0 =不能获得、1 = 能够获得) 。 ( 5) 土地制度变量: 土地流转制度规定 ( 1 = 不可以; 2 = 给本村人可以, 外来人不可以, 须备案; 3 = 给本村人可以, 外来人不可以, 无须备案; 4 = 给本村外来人均可以, 但必须备案; 5 = 完全可以自由流转, 无须备案) 。 ( 6) 土地和劳动力要素价格变量: 土地流转租金 ( 元/公顷·年) , 被雇务农收入 ( 元/人·天) 。 ( 7) 风险认识变量: 农业保险 ( 0 = 未购买、1 = 购买) 、农业生产合作组织 ( 0 = 未加入、1 = 加入) 。

被解释变量为农户土地流转意愿, 其中1 = 希望流入、2 = 希望保持不变、3 = 希望流出。

( 三) 不同兼业程度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采用SPSS20. 0 版本中的Analyze—Regres-sion—Ordinal模块分别对不同兼业水平下的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分别予以模拟, 并确定相应影响因素。表4、5、6 给出了对不同兼业程度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具有显著影响的因素, 下面将对各因素予以深入分析。

1. 纯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分析。对于兼业收入比较少的纯农户而言, 其土地流转意愿主要受户主年龄、土地规模、社会养老保险、产后整理服务及被雇务农收入影响。从表3 可以看到, 户主年轻的农户更倾向于流入土地, 而户主年龄大的农户更希望保持不变或流出土地。对于户主年轻的纯农户, 他们正处于生命的壮年, 能够承受高强度的农业劳动, 事业开拓积极性高, 在家庭收入主要来自于农业的情况下, 通过流入土地无疑会使其获得更高的收益。家庭经营的土地规模是影响纯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又一显著因素, 土地规模大的农户比规模小的农户流出土地意愿强烈。众所周知, 我国农户多数处于小规模经营状态, 尤其是在耕地贫乏的浙江更是如此。对于大规模农户, 由于家庭联产承包导致土地的零碎化, 他们多出的土地很大一部分是中低产田, 有的甚至是离家较远的山地, 很多农户希望将这部分耕地流出。是否加入社会养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纯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土地对于我国绝大多数农户承担着太多的功能, 尤其是养老。那些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纯农户降低了其土地的养老功能, 他们流入土地的意愿相对较弱。产后整理服务对土地流转意愿具有负向影响。产后的包装、保存、运输等服务对纯农户生产积极性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 能够获得产后整理服务的农户希望流入土地以扩大经营规模。当地的劳动力价格即被雇务农收入正向影响纯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当纯农户在当地帮他人务农能够获得更高的收益时, 其表现出较强的流出意愿。在调查中发现, 很多农户将其土地流转给当地农业企业或规模经营户, 使自己成为农业工人, 在获得土地流转收益的同时还可以获得较高的工资收益。

 4.jpg

2. 一兼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分析。根据表4 的计量结果, 影响一兼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因素主要有户主年龄、兼业用工量所占比重、社会养老保险、农产品销售服务和技术指导服务。对于年龄和社会养老保险这两个因素, 其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趋势与纯农户相同。兼业用工量所占比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一兼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对于一兼农户而言, 其兼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较大, 在兼业用工量分配上自然要比纯农户多出许多。那些兼业用工量所占比重大的农户, 由于用在农业上的时间和精力少, 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不高。在调查中发现, 有的农户家庭主要劳动力只有在农忙时才拿出部分时间来从事农业生产。因此, 兼业用工量比重越大其流出土地的意愿相对越强。在生产服务变量中, 技术指导服务和农产品销售服务这两个变量均对一兼农户土地流转意愿有负向显著影响, 即在农业生产中能够获得技术指导服务和农产品销售服务的一兼农户其流出土地的意愿相对较弱。技术指导服务在很大程度上会提高其劳动生产效率, 从而减少农业生产对家庭用工量的占用, 在土地规模没有满足其家庭剩余劳动且农业依然是主要收入来源的情况下, 一兼农户更愿意通过流入土地提高其家庭收入。对于那些能够获得销售服务的一兼农户也是如此。由于一兼农户从事兼业工作较多, 他们不能像纯农户那样长期关注农产品价格波动, 而销售服务为其解决了农产品销售的后顾之忧, 因此, 即使他们生产出更多的农产品, 销售也相对比较容易, 这无疑会进一步降低其流出土地的意愿。

3. 二兼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与纯农户、一兼农户相比, 影响二兼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因素包括户主年龄、婚姻、农用固定资产、年生活费用、社会养老保险、农产品销售服务、土地流转制度规定及被雇务农收入 ( 见表5) 。其中户主年龄、社会养老保险对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与纯农户和一兼农户变化趋势相同, 农产品销售服务与一兼农户影响趋势相同, 这里不做分析。户主的婚姻状况对土地流转意愿具有负向显著影响, 即未婚的户主流出土地意愿强, 而已婚户主则相对较弱。对于那些未婚户主, 个人自由度高, 尤其是在兼业收入超过50% 的情况, 其对农业生产热情低, 流出土地意愿高, 而对于已婚户主情况恰好相反。农用固定资产是影响二兼农户流转意愿的又一极显著重要因素, 从影响方向来看二者变化趋势相反。当二兼农户家庭拥有较多农用固定资产时其流出土地的意愿是比较弱的。农业资产的专用性和固定性使其与其他资产相比交易性偏低, 在调查中发现, 众多二兼农户认为如果将这些用过的农业固定资产卖掉则价值太低, 但在初期购置费用却很高, 在心理上无法割舍, 倒不如继续留用。另外, 拥有较多农用资产的二兼农户的农业生产效率一般比较高, 农业生产并不会大幅度影响其兼业, 反而可增加收入。对于家庭生活开销大的二兼农户, 其农业收入往往很难满足生活所需, 尤其是在人均耕地极少的浙江更是如此。所以, 兼业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这些农户收入的主要来源, 他们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兼业上, 而不是在家务农来获得更多收入, 土地对他们的吸引力相对较弱, 课题组调查的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撂荒现象, 部分农户在政府严禁撂荒下不得不托人代管, 因此表现出相对较强的土地流出意愿。在分析中引入土地流转制度变量计量结果显示, 村里土地流转制度规定对二兼农户的流转意愿具有明显的影响。从二者的变化趋势来看, 随着土地流转制度的放松, 二兼农户的土地流出意愿呈上升趋势。松弛的土地流转制度规定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农户的土地流转, 这对土地向规模经营户集中是非常有利的。与纯农户相比, 被雇务农收入对二兼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刚好相反, 即在当地劳动力价格高的情况下他们表现出较低的流出意愿。

 5.jpg

4. 不同兼业程度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影响因素差异分析。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 影响不同兼业程度农户土地流转的意愿既有共同的因素, 也存在着差异。其中户主特征变量 ( 年龄) 和社会保障变量 ( 养老保险) 对不同兼业程度农户流转意愿均具有显著影响。尽管不同年龄和社会保障水平农户在兼业程度上存在较大差异, 但在涉及土地流转时其表现出一致的土地流转意愿。这表明无论兼业程度如何, 年龄和养老保险是兼业农户在土地流转中极其看重的要素。另外一个对不同兼业程度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具有共同影响的是生产服务变量, 但不同兼业程度农户注重的生产服务内容存在差异。纯农户注重产后的包装、保存、运输等服务, 一兼农户注重产中的技术指导服务和产后的销售服务, 二兼农户则更加关注的是农产品销售服务。由此可见, 不同兼业程度农户在考虑土地流转时还要看其所需农业生产服务的可获得性。除了以上因素, 其他变量在不同兼业程度农户之间差异非常明显: 纯农户主要集中在土地规模和被雇务农收入上; 一兼农户主要是兼业用量工所占比重; 二兼农户主要体现在户主特征变量 ( 婚姻) 、家庭特征变量 ( 农用固定资产和年生活费用) , 同时也包括制度变量 ( 土地流转制度规定) 和劳动力价格变量 ( 被雇务农收入) 。可以看到, 不同兼业程度农户是否具有土地流转意愿受多方面因素影响, 但最终流转决策必然是实现其家庭总收益的最大化。

五、结论与讨论

1. 户主年龄是影响兼业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决定性因素, 但其并没有因兼业水平不同而表现出差异。纯农户、一兼农户、二兼农户土地流出意愿均随年龄增长呈增强趋势, 因此, 率先动员年长的兼业农户流出土地并向种田能手集中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一个可行途径。

2. 农村社会保障在促进兼业农户土地流转上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广大农户对社会保障重视度的提高, 众多农户逐渐加入各种保险。已加入社会养老保险的兼业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相对较强。

3. 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兼业农户的土地流转意愿。对于那些能够获得产后整理服务的纯农户, 获得产中技术指导、产后销售服务的一兼农户及获得产后销售服务的二兼农户, 其流出土地意愿均比较弱。由此可见, 生产服务体系在弥补农户由于兼业而对农业精力投入不足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4. 纯农户土地流转意愿还取决于其家庭拥有的初始土地资源和当地劳动力价格, 当其拥有土地数量多、村里被雇务农收入较高时其流出土地意愿相对较强。一兼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主要受兼业用工量所占比重影响, 比重大的农户更倾向于流出土地。

5. 兼业收入高的二兼农户在考虑土地流转时注重的因素相对较多, 如婚姻状况、农用固定资产存量、年生活费用、村里土地流转制度规定及被雇务农收入。已婚、拥有较多农用固定资产、生活开销大及土地流转制度相对宽松的农户流出意愿较高, 而被雇务农收入的影响则恰好相反。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农业经济问题2014年03期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