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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秸秆生物质炭化产业支持

[ 作者:段树军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3-21 录入:吴玲香 ]

近年来,农作物秸秆焚烧成为大气污染的重要源头,也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全国人大代表、原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赵立欣建议,加大秸秆生物质炭化产业支持,综合利用秸秆,促进我国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

原农业部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主要农作物秸秆总产量为9.84亿吨,秸秆可收集资源量为8.24亿吨,利用量为6.7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81.3%。肥料化利用量38593.43万吨、饲料化14841.64万吨、燃料化9571.99万吨、基料化1823.32万吨、原料化2033.03万吨,分别占可收量的46.5%、17.9%、11.5%、2.2%、2.5%。

“可以看出,秸秆由过去的主要用于农村生活能源和牲畜饲料,已拓展到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等和基料化利用领域。但燃料化利用率还不高,仅占总量的一成左右。”赵立欣说。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化肥等农用化学品投入逐年增加。2016年,我国化肥使用量为5984万吨,利用率36%左右。2015年农业部曾下发通知,开展化肥“零增长”行动,以生物炭为核心的炭基肥、土壤改良剂等,可最大限度地实现秸秆中的氮磷钾和有机质的高效循环利用,提高土壤有机质、减少化肥施用量,提升农作物产量和品质,改良土壤环境。

赵立欣建议,国家给予秸秆生物质炭化产业必要的政策扶持。

第一,将秸秆炭化还田循环利用方案体现在国家农业绿色发展战略中。第二,加大秸秆炭化还田补贴力度,提高项目所需工业用地选址、项目立项审批等效率,支持秸秆炭化还田技术快速推广。第三,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秸秆炭化还田-土壤改良的应用推广试验研究,特别是应用于改土施肥,以及北方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等后备耕地以及南方酸性土等退化土壤的大规模改良。第四,在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基础上加大减免力度。将炭基肥、土壤改良剂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优先鼓励项目目录,以炭基肥作为有机肥产品,对其实施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通过免收过桥过路费、发放物流补贴等,降低秸秆运输成本,解决秸秆运输难题等。第五,政企联动,实施区域性土壤改良封闭试点。鼓励政府土肥站、农科院所等优势资源,与企业形成互补。建成秸秆生物质高值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实现技术、效益、人才三方面良性循环。同时,进一步壮大龙头企业,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的产业化水平。


中国乡村发现网转自:中国经济时报 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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