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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微腐败成为大危害

[ 作者:仲福建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5-22 录入:19 ]

相当长一段时间,在重庆市彭水县桑柘镇太平村村民李某看来,办事时给村委会原主任田井康送钱送物是“必须的”,直到当地纪检机关近日揪出这只“苍蝇”,他心里才舒了一口气。(5月18日中国新闻网)

何谓之“微”?细小、不起眼、不足道哉是也,可现实生活里,干部队伍中,一种看似无关痛痒的“微腐败”却让群众发憷,有的在资金分配、审批审核、事务管理中滥用职权,给群众使坏作梗,有的变着法儿通过冒领、骗取、克扣等多种形式,不断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上对这些看似不起眼的腐败有一个很形象的名字,叫“雁过拔毛”式“微腐败”。

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处不慎、大处必败”、翻看一众“呜呼哀哉”官员的“落马图”,我们不难发现,大吃大喝,无不从小吃小喝开始,大奸大盗,无不自小偷小摸发端。这种“微腐败”看似金额不大,危害较小,但“聚沙成塔、聚水成渊”,实则是走向堕落腐败的温床,好比是破坏“千里之堤”的蚁穴,长此以往,就有可能滋生蔓延,由小贪变大贪,逐步走向“不归路”,酿成“大危害”。

那么,“微腐败”产生的根源何在?一方面,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拿一点很正常,无非是个人小节,出不了大纰漏,特别是在一些偏远基层,自认为“天高皇帝远”,更是罔顾法纪、变本加厉;另一方面,“微贪腐”行为极具隐蔽性,上级和纪检检察机关很难监督发现问题,加之政策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才给不法分子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岭南三大清官”陈瑸有言,贪不在多,得非分一二钱便如千百万。相比而言,较之“高高在上”触不可及的“大老虎”,“近在咫尺”看得见、摸得着的“小贪小腐”让基层群众更觉真实和愤慨,稍加分析,从本质上讲,腐败没有大小之分,“微腐败”表面虽“小”,骨子里仍然是权力“得了病”遭致的不正之风。杜绝“微腐败”,于干部而言,要及时端正思想偏差、祛除侥幸心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加强对“小礼小节”的免疫力,于公权部门而言,要以“零容忍”的态度,花大力气加大对“微腐败”的惩治力度,从严从重从快处理负面典型,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强大震慑,织一张“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防护网。

作者单位:绵阳市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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