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打通基层“最后一公里”。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加强监督执纪,坚持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大的贪腐可能已经杜绝,小打小闹的“微腐败”却不容小视。
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吉林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974起,处分2358人,从龙井市政协文教卫体委原主任金光允以单位名义为自己购买土地建房到珲春市春化镇四道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孟照旭因将村民养牛风险抵押金存入个人账户并放贷获利,从白山市江源区棚改办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到农安县村支部书记和村报账员贪污财政扶贫资金等典型问题的处理。可以看出,现实生活中从市县到村社,腐败依然“涛声依旧”,不是他们不怕暴露,而是在和纪委“反腐”对抗着干,打擦边球,搞变通,“忽悠”组织和老百姓,这种近乎“扭曲变型”的腐败现象不容小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不减,“老虎苍蝇一起打”成绩裴然,可喜可贺,但依旧要警惕身边最常见的“吃请”“送礼”“车腐”“网腐”等微腐败。
反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防止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关键要构建一套预防和打击小官腐败的制度和措施,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今天,我们既要严肃查处“大官大贪”;也要警惕“小官大贪”。对老百姓而言,身边的“蚊蝇”叮咬,相比报道中的“虎害”更有闹心之堵、切肤之痛。管住今天的一只“苍蝇”,既可能消灭一只明天的“老虎”,更能保护一方百姓、赢得一方人心。加强监督,着力畅通举报渠道。扩宽举报途径,让群众自发举报,可增设不记名来信来访来电以及网络等多渠道平台,方便群众反映真实的基层反腐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惩治在后,着力完善惩治机制。机制的完善和严厉,让那些心理有想法的基层干部望而却步,铲除他们的腐败想法,挖掉腐败行为。对发现的“微腐败”问题,不因其“小”而轻视,对待所有腐败都要一视同仁,不以其“弱”而放纵。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基层干部代表着党在基层的形象,将反腐工作落实到基层,将蝇腐滋生的根源切掉,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切实的利益危害,从群众反应最强烈的方面入手,增强了群众反腐斗争的信心,更有利于我们反腐工作的推进,肃清党内风气,树立党的廉洁形象。“微腐败”如不严治、严惩,不仅会给党和国家造成经济损失,更会挫伤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信心,致使他们质疑政府公信力,损害党和国家的威信。所以全面从严治党请从基层“微腐败”开始!
作者单位:船山区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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