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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扶贫领域腐败,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 作者:胡立行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4-26 录入:19 ]

据人民网:“经查,罗平县大水井乡箐口村党总支原书记胡荣广、村委会原主任殷建良、村委会原副主任郑周兴等3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国家惠农补助资金共计90420元,均被开除党籍。”这是云南省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近日公布的一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处通报。

云南省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集中交办、分级催办、跟踪督办,保持“拍蝇”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自2016年11月以来,近5个多月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督办扶贫领域腐败问题346个,目前已办结193个,其余问题正在督办中。

要“精准”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各级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把脱贫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以上率下、聚焦问题,各级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脱贫工作责任,同时要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共同配出扶贫领域“防腐剂”良方,保证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风清气正。

要“精准”开展执纪监督检查。县、镇、村组要成立专门扶贫工作监管机构,要选一批讲政治、威信高、议事能力强的党员、群众代表进入监督机构,让监督的“眼”和“耳”盯准扶贫领域。要积极借助信息共享、专项摸排,以及设立专门举报渠道等方式,对扶贫领域“精准”监督,重点要盯紧扶贫资金使用。各级纪检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监督检查扶贫开发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精准执纪”推动扶贫开发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要“精准”问责查处腐败行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在‘精准’上下功夫,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凡是敢向扶贫资金伸手的,决不客气。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用问责倒逼层层传导压力,既问责扶贫任务完成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又对因监管不力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责任主体进行追究,坚决斩断伸向扶贫等民生款物的黑手。要积极用好“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既查处当事人,又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的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作者地址:四川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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