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德州市委机关报《德州日报》刊发《关于对临邑县环保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问责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称,根据国家环保部督查组在临邑县的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结果,临邑县环保局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该县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崔文明被免职,该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马文国被诫勉处理。(中青在线4月7日)
斩立决!针对国家环保部督查组现场指出的临邑“在水一方”商务宾馆小型燃煤锅炉等有关问题,临邑县环保局和邢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落实责任,不积极担当作为,严重失职渎职,作风不严不实等情况,相关部门立即做出回应,该县的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被免职,县委副书记、县长被诫勉处理。笔者以为,如果就环境污染的处理各地都是如此,则群众幸甚、地方幸甚、国家幸甚。但愿环保局长被免能成治污“临界点”。
“临界点”,物理学名词。是物体由一种状态转变成另一种状态的条件。亦借指事情性质发生变化的关节。
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是环保局长的法定职责。谁有责任、谁该下台根本无需争论也毋庸置疑。可问题是,我们不仅仅是希望环保出了问题,只把板子打在环保局长的身上。的确,倘若所有的环保局长们能以此为戒,想起自己的职责,为自己的不作为,为监管失职而感到羞耻,进而拿出切实有效的举措,努力为公众营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这也算是恪尽职守质的改变。但话又说回来,基层环保局只是地方政府的一个部门,其局长由本级政府任命并对本级政府负责,经费开支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假以,当地方领导追求盲目发展时,如果环保局长不折不扣地依法行政,势必容易得罪当地领导。不严格执法又是严重失职渎职,两者较其轻重,难免“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成为“替罪羊”之嫌。
不怪笔者多疑,这实乃多年来,多地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心有余而力不足”或“雷声大雨点小”的诟病所致。不然何来早前的环保局长向上级匿名举报;何来环保局长“忏悔书”。所以,不能一味指责环保局长的失职与渎职,更应该由环保局长被免带来深思与反省。
首先是如何突破环保监管的体制性障碍。一些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的政绩观仍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县里主要领导”仍热衷于招商引资、大拆大建、唯GDP是从,甚至对污染项目擅自开绿灯,对污染严重的企业搞“挂牌保护”;其次是如何把环境保护状况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促使地方党政领导真正对环境质量负起责任;再者是如何完善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环境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执法监管体制,打破地方政府不配合环保部门执法,环保部门根本无法对污染企业采取强制措施尴尬。最后是如何推出新的创新机制,改变发展观念,杜绝发展、污染“两张皮”做法。否则,难保不会有下一个基层环保局长因为服从地方的“大局”,深陷无为而治,再次被免。
第一个敢吃螃蟹的人,无疑是最勇敢的人。环保局长失职渎职被免,是一种态度亦是一种决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愿各地在今后的环境治理中,能增强环保部门在地方政府部门中的话语权以及推动环保政策有效实施方面力度;愿少一些因为环保执法不力而被免职的领导干部;更愿各地各部门能齐抓共管、公众人人参与环保共治,早日形成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两不误。
(作者单位:四川北川县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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