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涞源县扶贫开发局原局长因虚报套取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被撤职,广东省紫金县扶贫办挪用扶贫工作经费,给干部职工发放手机补助和用于公务接待被严肃处理……(2017年04月06日 中国新闻网)
脱贫攻坚如火如荼,惠民资金源源不断,“小官大贪”“雁过拔毛”这类屡屡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案件,让人痛心的同时,也值得深思。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然而一些干部廉洁为民的观念淡漠。扶贫资金、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宣传不到位,执行不公开、管理不给力,给经办人留下了可操作的“灰色地带”。
扶贫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扶贫资金是减贫脱贫的“助推剂”。然而,有些基层干部却将他们的“黑手”伸向了国家下发的扶贫资金,把资金当成了“唐僧肉”,罔顾法律,对贫困群众的利益置之不理,肆意敛财,想借此机会“发家致富”。扶贫资金从中央拨下来,途径多人之手,层层剥削,有的干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有的干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有的甚至是“雁过拔毛”,如此扶贫反而养肥了贪官,岂不悲哉?那么如何才能斩断频频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呢?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信息公开是最重要的制度措施。在扶贫资金数额方面就要向社会全面公开,发挥出群众监督的力量,在县、乡镇、村的公告板处公正公开,让每一笔资金的流向都有迹可循,有据可查。重要的是“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扶贫机构应该尽量减少直接发放钱物的补助方式,而是引进技术型人才、组织就业创业培训、引导发展特色产业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及贫困人口用自己的双手实现脱贫致富。
扶贫,“撸起袖子”真扶贫,“挺直腰板儿”扶真贫。教育扶贫、大病救治、危房改造、异地搬迁和产业发展救助,都饱含着依然在贫困线上挣扎的困难群众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盼。扶贫资金管理好,使用好更是对困难群众负责任的良心态度。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运行监督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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