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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乱治,妨害的是国之根本

[ 作者:梁静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3-24 录入:19 ]

如何通过村治中的民主建设制约基层干部的权力滥用?如何保障村庄中少数者的权利,遏制多数的暴政?如何按规矩办事、按法律办事遏制寻衅滋事的无赖?必须成为有关部门认真面对的关键问题。(新华网,3月 23 日电)

村级可以说是基础的基础,而村级干部则是最小的官,虽然他们拥有的权力看起来很小,但都是与群众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要是他们做得好、立得正,群众有福,他们做得不好、贪腐成性,群众受害。一旦有群众利益受害,这不仅影响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还危害党和政府执政公信力。所以,各级政府加强对基层干部权力监管,让村两委干部能够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这对农村的发展稳定,无疑是有不可小视作用的。

在党中央全面实施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大部分基层干部都能尽心尽责,构筑了良好的执政根基。然而,也有少数基层干部成了基层治理的“病原体”,甚至成为触发集体上访、群体事件的导火线。从大吃大喝、奢靡浪费,到蚕食扶贫资金、粮食补贴,再到鲸吞征地补偿款、土地出让金,暴露出越来越多的腐败现象让人触目惊心。出现基层贪腐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存在制度的缺陷,各级党委对村两委干部的权力监管还存在巨大的漏洞,山高皇帝远,村干部为所欲为、滥用权力的情况还屡见不鲜,这确实应该引起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

笔者认为:我们党最大的政治武器就是人心向背,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是中央一贯的主张。要抓好基层腐败问题,首先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规范他们的行为,提升基层干部领导、务实能力,使他们不被外因所利诱,以侵害百姓利益为耻,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要让贪污的思想腐蚀了自己。其次是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不能仅靠自觉,必须有相应的法规制度作保证。应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制定专门法规,对权力运行公开的方方面面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使权力运行公开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健康发展。再是,加大对基层干部权力监管,制定切实可行、有效实用的监管措施管住基层干部手中的权力,从源头防控,杜绝监管真空,充分利用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最后还要加大惩处力度,对于侵害百姓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加强基层反腐,从根上杜绝腐败。最后还要激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人民群众是权力滥用和腐败的最大受害者,对监督权力运行有着天然的积极性。要把这种积极性转化为现实力量,必须既积极创造条件,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参与监督,又对群众监督及时作出负责任的回应,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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