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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吏治不能专盯中小学教师

[ 作者:明小鑫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11-21 录入:吴玲香 ]

原题:整顿吏治,还是放过教师们的小“辫子”吧

201610月山西省屯留县纪委对县一中部分教师放假期间中午聚餐饮酒一事作出处理,认为这种败坏精神风貌的事情“不该发生在教书育人的教师身上”,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并责令部分教师在全校公开检讨。此事在网络上引发关注,20161016日,长治市纪委决定撤销屯留县纪委的处理决定。(新浪网 20161118日)

从“放假饮酒”到“路边摊买菜”再到“不戴头盔”,有网友质疑:怎么整顿吏治爱抓住中小学教师的辫子不放呢?又有网友说,那是因为教师是弱势群体,非“权贵”不“官僚”还是“软柿子”比较好“欺负”。这样说来,好像有浓郁的“官僚思想”在作祟呢,这个“锅”还真有点大,有点严重,不能随便给别人背上。实际上,我想当地纪委也没想到那一层去,自然也不应该给别人随便扣那么大的“帽子”。

我们应该意识到的是:一方面,确实个别教师有不当之处,通过监察手段规范一下,无可厚非。另一方面,需要严正声明的是整顿吏治的重点肯定不是教师,如果仅仅把其对准教师,会不会有避重就轻,怕啃“硬骨头”的嫌疑呢?

整顿吏治本身是受老百姓欢迎的好事,但整顿的对象首先应当是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的公务人员,因为他们手头有权力,能够控制资金、土地、市场准入、官职等稀缺资源的分配,容易滋生腐败,而一旦腐败则为害巨大。所以,找准整顿目标,优化整顿方式,实现整顿目的就显得尤为重要。

正如,春秋老子《道德经》所言:“治大国,若烹小鲜”。就像炒菜一样,如果荤、素没有,只炒点“葱、姜、蒜”又怎么能做出一盘好菜呢?

(作者单位: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兴隆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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