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人民日报刊发了题为《“扶贫干部”习近平》的文章,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党员干部都要有这样一个意识: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就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
脱贫,在近年又一次成为“热词”,各级政府将脱贫攻坚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新闻媒体从各种角度深度报道,街头巷尾的老百姓也在听、在感受、在议论。广大党员干部紧跟步伐,人人都是“扶贫干部”,找准“穷根”,因地制宜、对症下药,为贫困户送服务、送技术、送物资,帮助贫困户找到适合的致富道路,只为贫困户能摘掉“贫困”这个帽子,过上更好的生活。
脱贫各攻坚工作执行如此有力、如此迅速,源于习近平总书记从政治上高位推动,他在2015年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一个民族都不能少”、“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充分体现了把13亿多人全部带入全面小康的坚定决心。
脱贫攻坚如火如荼,取得显著成绩,媒体报道,国家统计局2016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上年的7017万人减少到5575万人,减少1442万人,贫困发生率从上年的7.2%下降到5.7%。虽然脱贫已见成效,但是要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目标仍然任重道远,还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群策群力,需要各级政府下“狠心”、出“狠招”,需要全社会相帮相助。
作者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北段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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