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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算干部召回中的加减法

[ 作者:龚玉龙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8-29 录入:实习编辑 ]

近日,云南省针对部分驻村扶贫干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等情况,实施召回制度。除云南外,目前贵州、湖北等地均实施了“干部召回“制度。(人民网8月25日讯)

如同不合格商品被召回可以尽早降低各种安全隐患挽救企业信誉一样,实施“干部召回”制度既能对那些“慵、懒、腐、慢、浮、拖”官员及时亮出黄牌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又能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做法新颖,值得点赞。如何用好这把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推进工作的“利器”,笔者认为还需算好“干部召回”中的“加减法”。

算好"加法",既要加大对不合格者的“召回”力度,又要加强对召回干部的“回炉再造”。近年来,为全面决胜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全国各地选派了一大批尽职尽责的优秀干部驻村工作,并取得了实际成效。但也有少部分干部挂名不出力、离岗不驻村,不但没能干成事反而给基层添了负担,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对这种干部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大“召回”力度,让这些想混事、不干事者难有“市场”。同时,对那些因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工作思路打不开、工作成效不明显而被召回的干部也不能简单的召回了之,还需要通过集中培训、组织座谈、专家心理疏导等方式,让干部“回炉淬火、加钢锻造”增长才干,倒逼干部真帮实扶、为官有为。

算好"减法",既要严格执行“干部召回”制度以最坚决的态度减少杜绝“歪风邪气”,又要摒弃烦琐哲学让制度简便易行、具有可操作性。从严治党关键在于从严治吏,从严治吏的关键一环就是关口前移,而“干部召回”制度最突出特点就是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铸成大错误。因此,必须以严的要求、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实施“干部召回”制度,给“慵、懒、腐、慢、浮、拖”者戴上“紧箍咒”,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不给“守摊”干部空间。如何让制度简便易行且具有可操作性呢?笔者认为,需明确三方面内容。首先,要有科学的召回标准。干部被召往往因其出现了某种“超常”,因此必须有一个严格、明确和科学的召回标准,对哪些难以穷尽的情形还存在如何把握“度”的问题。其次,要有严格的管理规范。如同医生看病,对疑难杂症者邀请专家进行“会诊”一样,对“召回干部”也需要进行“把脉问症”,找到“症结所在”,对症下药。第三,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把“干部召回”与干部监督工作联系起来,从顶层设计层面把“干部召回”作为一项经常性举措纳入干部管理体系,避免用“干部召回”简单地替代干部问责。

作者单位:四川省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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