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乡村发现 > 首页 > 三农时评

司法腐败是腐败之源,必须零容忍

[ 作者:卿燕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8-05 录入:16 ]

据报道,河南一公司总经理王顺喜通过行贿新乡中院立案庭庭长,使得本应由河南高院审理的借贷纠纷案,得以降级在新乡中院审理,之后又向三名合议庭法官行贿;被告方提管辖权异议并申诉至最高法,王顺喜又行贿最高法一名内勤人员,打探消息;借贷纠纷案由河南高院立案重审后,王顺喜又行贿了河南高院的纪检监察局一名副局长,还委托这名副局长向两名河南高院法官送购物卡,以求在案件上获得帮助。(2016年8月1日 人民网)

卡尔•卡拉斯说过,“仅仅要求法官要用最好的智识和良知来裁判是不够的,应该规定法官仅需要那些最小的智识,而需要那些最大的良知。”

司法腐败最根本的表现是:置法律法理、公平正义、社会道德、天理良心于不顾,把权利和金钱作为判断是非的唯一标准。在每每遇到和权利、金钱相牵连的案件时,不加思索地将法律的天平向权利和金钱一方倾斜。

司法腐败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假案、错案已经是屡见不鲜,湖南滕兴善的杀人案、河北聂树斌的杀人案、湖北佘祥林的杀妻案等等,弗兰西斯.培根才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随时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腐败可见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造成的损害不是一言以蔽之,我们一再追问司法腐败的原因,谈论的最多的是现行司法体制存在问题,法官待遇低、自由裁量权大、法院系统内部管理有疏漏……

客观来说我们不可否认,司法体制是或多或少存在缺陷,但是再完善的体制、再严密的制度随着实际操作执行中的折扣、时代社会变迁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不是司法体制不再有任何问题,就能保证不会有司法腐败发生,可是现实社会中真的有绝对完美无缺的制度设计么?当然我们不是不看好司法改革,我们在期待司法体制改革给司法系统“一片净土”的同时,也迫切呼吁法官良知的回归。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官良知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从法官的角度而言,遏制和制约司法腐败当然有外部制约和内部制约两种方式和路径取向。相比较而言,从法官内部或者说自身着手,培养自由裁量中的良心法则、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法律至上的真诚信仰,从提高法官自身素质着手通过激发其内心存留的良知,努力培育其职业道德,将比从外部制约和监督司法权力来得更为根本。

作者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仁德中路


(扫一扫,更多精彩内容!)

免责声明:中国乡村发现网属于非盈利学术网站,主要是为推进三农研究而提供无偿文献资料服务,网站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